员工因工受伤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哪个支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05:04:53
422 人看过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员工没有参加社保的或者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则由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因工伤引起的生活护理费
438人看过
-
护理费由谁支付,谁承担工伤护理费
247人看过
-
工伤可享受什么医疗待遇,工伤生活护理费怎样支付
499人看过
-
达州支付给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是多少
380人看过
-
工伤职工需要生活护理的,护理费如何给付
226人看过
-
出院养伤的员工生活费用该由谁来支付?
44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能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生活护理费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7是否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生活护理费,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对照功能丧失程度等级,一至三级伤残符合护理标准,四级伤残部分护理护理标准,五级以下没有生活自理障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护理费应如何支付?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前提条件是“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具体是哪个级别,是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后)。确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标准执行,这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公司负责。 2,如果员工要求的陪护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对于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应当由谁支付或负担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工伤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聘请专人护理所支付的费用,或者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还需要生活护理而需要支付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31第3款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32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二级工伤生活护理费支付多久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1二级工伤生活护理费支付到失去护理条件为止。即因为伤残程度发生变化,重新鉴定不具备护理条件时,或者死亡时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因工伤致残的生活护理费支付标准是什么呢?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8护理费赔偿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