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允许不完全履行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6:32:28 174 人看过

下列情形允许不完全履行合同:一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债权人过错,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三是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

一、想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去怎么办?

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于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债。

二、疫情防控期合同可以终止不予生效吗

疫情防控期合同提前终止是否算违约责任,要看疫情防控是否为不可抗力因素。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民法典有什么不可抗力规定

民法典不可抗力的规定有: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当事人已尽其应尽责任仍未能避免债务不履行或财物毁损时,不负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2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完全履行相关文章
  • 出现哪些情形允许劳动合同解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
    2024-01-17
    434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不允许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允许变更的合同主体是被保险人。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由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一、雇主责任险合同纠纷管辖雇主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中,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关于保险合同的管辖法院,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是财产保险合同。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是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则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是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是人身保险合同。由于人的生命和健康不能称作为保险标的物,因此,人身保险以被告住所地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二、如何变更合同的内容?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合同主体变更的条件为:1、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
    2023-03-13
    397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的类型有哪几类?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不完全履行,是债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而迟延履行是债务人未按照债务履行期限履行债务。不完全履行与履行不能也不相同,不完全履行是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债务,但不符合债的要求,而履行不能是债务人已不可能履行债务。不完全履行的类型从不完全履行所造成的损害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不完全履行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大类。1、瑕疵给付瑕疵给付,是指给付本身不完全,具有瑕疵,以致减少或丧失该给付本身的价值或效用。瑕疵给付所侵害的是债权人对完全给付所具有的利益,即履行利益。瑕疵给付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多见,如给
    2023-06-05
    383人看过
  • 不允许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准许司法鉴定的情形如下:(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准许保外就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
    2023-07-19
    489人看过
  • 哪些情形允许监视居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根据1998年4月2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这两种情况是适用监视居住的基本条件,即监视居
    2023-08-06
    205人看过
  • 不完全履行是什么意思,合同不完全履行的构成要件
    一、不完全履行是什么意思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不完全履行,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如果因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此种给付行为则为加害给付。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前者是债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而后者是债务人未按照债务履行期限履行债务。二、合同不完全履行的构成要件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构成不完全履行,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须有履行行为不完全履行的基本条件就是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还需注意的是,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是指以履行债务
    2023-03-22
    152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允许不缴纳物业费
    一、有哪些情形允许不缴纳物业费可以不缴纳物业费的情形如下: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二、合同里没写物业费拖欠的责任怎么办违约合同里没写物业费,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以起诉或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
    2023-06-27
    317人看过
  • 法定不允许逾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不允许逾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5、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但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6、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7、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但是,部分丧失劳动
    2023-02-17
    347人看过
  • 合同的不完全履行有效吗
    一、合同的不完全履行有效吗合同的不完全履行有效的。合同依法成立时就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不完全履行怎么办合同不完全履行的办法是: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三、合同不完全履行的后果有哪些合同不完全履行的后果如下:1.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
    2023-02-24
    218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允许暂予监外执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允许其暂予监外执行,担所患疾病需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监外执行的是在家吗监外执行一般都是在家所处的社区进行的,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二、监外执行到时间一定要去的吗监外执行到时间一定要去。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对社会不再产生危险性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三、脑血栓可以保外就医吗脑血栓可以申请保外就医。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
    2023-06-24
    304人看过
  • 不完全履行合同能否要求继续履行
    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瑕疵则可以通过债务人的补正行为变为适当履行。比如,当标的物为种类物时,就可以通过更换的方法补正。由于存在的瑕疵能否补正的不同,导致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不完全履行的合同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可以通过补正的行为适当履行;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补正时,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并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在受领后,要求债务人降低价格或者酬金。一、什么是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不完全履行,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如果因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此种给付行为则为加害给付。二、不完全履行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2023-03-02
    297人看过
  • 不允许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没有规定不允许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形,只要满足以下条件,行政复议申请均可撤回:(1)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是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前;(3)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经行政复议处批准。一、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023-06-21
    47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允许无条件退房
    以下几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无条件地要求退房:(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购房合同已经由法律程序确认为无效;(3)购房合同在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故意欺骗所导致;(4)购房人申请贷款而无法通过银行审批;(5)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大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且偏差率超过了3%;(6)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较严重的问题;(7)房屋质量对正常使用造成了严重阻碍和危害;(8)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授权擅自变更了规划设计方案;(9)购房时展示的户型图和实际交付的户型存在较大差距;(10)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时向购房者交房;(1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承诺的期限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2024-08-10
    307人看过
  • 哪些情形允许中止探望权
    1、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2、对于探望权的中止,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法律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综上所述探望权不能转移。探望权是基于亲权产生的派生权利,是基于父母的身份而取得一种身份权,一、探望权能不能转移1、探望权是不可以转移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探望权是基于亲权产生的派生权利,是基于父母
    2023-02-22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又称为不完全给付。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 更多>

    #不完全履行
    相关咨询
    • 履行不完全的约定包括哪些情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4
      不完全履行包括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违约瑕疵。 (二)损害瑕疵。又称为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的违约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失。 (三)部分履行。 (四)其他的不适当履行。
    • 哪些是不完全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要承担哪些后果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3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 一、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 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
    • 哪些情形不允许设立合作企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申请设立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⒈损害国家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⒉危害国家安全的; ⒊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 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产业政策的其他情形的。
    •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之处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不完全履行,是债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而迟延履行是债务人未按
    • 缓刑的情形有哪些情形是不允许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6
      不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有: 1、被判处的刑罚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重,犯罪分子没有悔罪表现; 3、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 5、构成累犯; 6、犯罪分子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