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第三人责任工伤保险待遇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8:21:14 201 人看过

一、范围对象

涉及第三人责任的工伤职工。

二、所需材料

涉及第三人责任的工伤,除提供一般生产(工作)性工伤保险待遇办理所需材料外,还需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二)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三)经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调解不成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和《执行终止裁定书》等证明资料。

三、办理流程

(一)公安、交警或人民法院对涉及第三人责任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单位经办人填报《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审核表》(盖单位公章)并携上述材料,到工伤保险窗口办理。

(二)每月月底之前办理好手续的,工伤保险待遇于次月结付到单位。

四、受理地点

吴中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越溪塔韵路178号2楼)。

五、受理时限

每月16日至月底法定工作日。

六、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天可予办结。

七、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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