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按国家赔偿制度怎么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1:11:18 420 人看过

国家赔偿常识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一、国家赔偿项目: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二、国家赔偿范围

(一)行政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制度如何设立
    关于国家赔偿主题问题规定了国家赔偿责任主体、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和追偿权对象三种主体;同时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造成劳动力损失国家赔偿标准怎么规定的《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第(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按照这一规定,造成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范围如下:1、医疗费赔偿医疗费的赔偿,应参照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计算。2、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第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2023-07-19
    261人看过
  • 国家赔偿制度适用条件
    国家赔偿范围如下:1。非法拘留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3、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非法使用武器和警察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非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7、非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其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只要国家机关单位限制公民自由,非法拘禁公民,以暴力手段对公民人身造成一定损害,甚至造成死亡,经核实后应给予公民一定的补偿。这些补偿属于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可以根据这个范围维权。我国国家赔偿制度采用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我国国家赔偿制度采用的归责原则一般是违法原则。《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2023-08-16
    383人看过
  • 国家赔偿责任判错制度
    国家赔偿责任
    从10月1日起,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开始生效。该规定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扩充了已有的确认程序的功能,在上诉和审判监督之外,明文规定了即使没有无罪判决或其他纠正误判的正式决定,个人或团体也可以求权向管辖法院或者其上级法院乃至最高法院申请有关职务行为侵权的确认之诉。第二,在提出确认之诉之前,有关当事人必须穷尽申诉、审判监督等上的救济手段,除非已经获得足以证明职务行为侵权的权威性文件(包括无罪判决、纠偏决定等)。第三,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15项判断审判人员职务行为的违法性的标准。其中14种职务行为涉及司法程序上的诉讼指挥权和法警或执行官的命令权的行使,判决及其他审判活动并没有明文包括在内。虽然第(15)项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也可用来审查判决内容,但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的有关人员指出,“适用这项条款应十分慎重,严格掌握,除确认违法各方
    2023-03-28
    494人看过
  • 国家赔偿按照哪一年度的标准
    国家赔偿按申请赔偿的上一年标准来计算赔偿金。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一、冤案29年国家赔偿多少钱冤案27年,国家主要赔偿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具体金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
    2023-06-23
    76人看过
  • 我国国家林地赔偿制度:了解国家林地赔偿制度,旨在维护国家林地的生态平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防护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计算、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计算数最大值不超过合理密度、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未成林
    2023-07-11
    435人看过
  • 违约金应当按照几倍赔偿
    违约金当在一方违约时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赔偿。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自己实际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一、装修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法律对违约金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来进行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二、二手房签了买卖合同以后反悔了应该怎么办买二手房签合同后悔了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
    2023-06-22
    55人看过
  • 国家赔偿后的追责制度是怎么样的?
    一、国家赔偿后的追责制度是怎么样的?《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国家赔偿法》中,对什么是国家赔偿法的追责制度,没有明确定义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此,在赔偿案件在实践中,往往难以适用。然而在国家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给赔偿请求人的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例如:内蒙呼格吉勒图国家赔偿一案,虽然此案再审被改判无罪,司法机关最终纠正了错案,正义得以申张。但是,接下来还需要让我们查一下当年办错案件的相关人员,是如何被问责,同时,更最重要的是必须查清,到底具体办案的相关人员究竟是疏忽大意,还是渎职犯罪。只有对相关责任
    2023-06-03
    471人看过
  • 我国实行国家赔偿制度,包括民事赔偿和刑事赔偿。
    国家赔偿分为民事赔偿和刑事赔偿是不准确的,我们国家赔偿当中并不包括民事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浅议《国家赔偿法》中刑事赔偿规定之不足国家赔偿法的刑事赔偿规定是依据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加以规定的,而且立法规定过于原则。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司法实践中对国家赔偿法的刑事赔偿规定认识不一,把握的标准不一致,显露出了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赔偿的立法不足。笔者在此谈自己的观点,供大家参考。一、关于拘留涉及的刑事赔偿规定的不足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项规定包含着二层意思:一是\"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拘留的\";二是\"对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第一层意思比较明了,容易把握
    2023-07-24
    250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律制度:行政赔偿规定概述
    因行政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是两年。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申请国家赔偿是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申请的。具体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国家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器城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上一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他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
    2023-07-03
    448人看过
  • 国家赔偿制度下刑事赔偿程序的解析
    刑事赔偿程序只有一种,即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赔偿的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与复议机关同级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1、如果有两个赔偿义务机关,请求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逾期不作决定或者请求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或者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刑事赔偿程序是怎么样的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1)如果有
    2023-06-30
    135人看过
  • 国家赔偿制度下的责任追究机制
    《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国家赔偿法》中,对什么是国家赔偿法的追责制度,没有明确定义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此,在赔偿案件在实践中,往往难以适用。然而在国家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给赔偿请求人的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例如:内蒙呼格吉勒图国家赔偿一案,虽然此案再审被改判无罪,司法机关最终纠正了错案,正义得以申张。但是,接下来还需要让我们查一下当年办错案件的相关人员,是如何被问责,同时,更最重要的是必须查清,到底具体办案的相关人员究竟是疏忽大意,还是渎职犯罪。只有对相关责任人的疏忽错误一查到底,才能让办案人员
    2023-07-07
    384人看过
  •  国家赔偿制度中的错误判断
    国家赔偿责任判错制度是一种补充已有的确认程序的制度,旨在使个人或团体在无罪判决或其他纠正误判的正式决定之外,仍然可以寻求关于职务行为侵权的确认之诉。这一制度对于维护公正和公平具有积极意义。国家赔偿责任判错制度的作用在于扩充了已有的确认程序,使个人或团体在无罪判决或其他纠正误判的正式决定之外,仍然可以寻求关于职务行为侵权的确认之诉,即使没有获得无罪判决或其他纠正误判的正式决定。这一制度对于维护公正和公平具有积极意义。 国家赔偿责任判错制度:维护公正公平的利器标题:['2. 国家赔偿责任判错制度:维护公正公平的利器']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国家赔偿责任判错制度逐渐成为维护公正公平的利器。这一制度对国家赔偿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国家赔偿责任判错制度是指,在司法活动中,若因法官、检察官、侦查机关及其它司
    2023-08-20
    276人看过
  • 卖家违约定金赔偿多少
    一、定金违约赔偿多少定金违约的赔偿多少要看是哪一方违约,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定金与保证金有什么区别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2.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
    2023-06-05
    203人看过
  • 违约金制度
    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依照合同的预先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方式,直接来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之外,不产生违约金责任。违约金作为预先确定的赔偿数额,在违约后对损失予以补偿,非常简便迅速,免除了受害人一方在另一方违约后就实际损失所负的举证责任,同时也省去了法院和仲裁机关在计算实际损失方面的麻烦。由于违约金数额是预先确定的,它在事先向债务人指明了违约后所应承担责任的具体范围,从而既能督促债务人履行合同,又有利于当事人在订约时计算风险和成本,从而也有利于促进交易的发展。违约金依其发生原因不同,可以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为约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违约金依其性质不同,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性违约金。我国的违约金制度在规定赔偿性违约
    2023-06-13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罚金应该怎么规定国家赔偿制度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3
      律师解答 国家赔偿法中罚金的赔偿制度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国家赔偿制度国家赔偿前置程序怎么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18
      国家赔偿的前置程序就是行政复议,申请国家赔偿前需要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赔偿义务机关通过行政复议作出的决定不满的情况下才能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如果侵犯到了公民的人身权,生命权,财产权,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起诉。
    • 国家赔偿法死亡赔偿金制度有何特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9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其生活费。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 国家赔偿制度的特殊制度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30
      新的《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 国家赔偿法中的国家赔偿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