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管辖权异议应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45:08 360 人看过

某甲以某县政府为被告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移交其下级某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时,某甲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应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某基层人民法院在是否应对某甲的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的问题上产生了二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对某甲的管辖异议可以不予审查,更无需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其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条规定应理解为当事人对直接受理案件的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时,法院才应进行审查,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本案是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移交其下级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某基层人民法院是基于上级人民法院的移交对该案行使审判权,而不是因直接受理该案行使管辖权,也就是说,上级人民法院将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是审判权的转移,而不是管辖权的转移。同时,《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如果把本案理解为是管辖权的转移,那么,如果某甲的管辖异议一旦成立,某基层人民法院就必须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显然就会违背这一不得自行移送的规定。

第二种意见认为,对某甲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其理由:一是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解释》第十条第二款已明确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该条并没有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时,应区分不同情况,决定是否审查,亦即该条规定是硬性规定,只要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异议,法院就应当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关裁定;二是《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该条规定本身就是对第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转移的规定,如果将此理解为仅仅是审判权的转移,显然曲解了法律规定的原意,同时,法院也不可能存在对案件有审判权而无管辖权的情况;三是如果对某甲提出的管辖异议不予审查,而案件又在某基层法院审判,某甲不可能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这显然就剥夺了某甲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四是对某甲的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即使某甲的管辖异议成立,某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也不违背《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的前提是移送的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而该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有管辖权的,它只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23日 2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上诉的驳回
    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上诉的驳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一方的上诉被驳回的,被起诉法院应当告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但是,当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时,很多人也会质疑是否可以申请再审。针对这一问题,目前认为申请再审是不可能的,理由如下:1。在法律依据方面,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2008年《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将其限定为“违反专属管辖权、特别管辖权和其他严重违反行使管辖权的行为”。2012年修法时删除了再审理由,这也成为管辖权异议裁定不再审的立法依据。无论是《解释》第381条还是《解释》第414条关于抗诉案件范围的规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都不属于再审范围。虽然《解释》的规定似乎没有明确将管辖权异议裁定排除在再审对象之外,但就《解释》的起草技术而言,列举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决定,实际上是排除了其他
    2023-05-31
    68人看过
  • 管辖法院异议的管辖权费用应如何支付?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不需要交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非财产案件或者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每件预交500元,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财产案件每件预交1000元;异议成立的,预交诉讼费用予以退还。对滥用管辖权异议行为的规制措施一方面会造成延迟诉讼,这与民事诉讼法及时、准确地解决民事纠纷的宗旨是相违背的;另一方面,在法院处理管辖权异议期间,异议申请人可能会有转移财产等行为,从而可能会损害到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外,还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1、严格审查立案条件,从源头减少管辖权异议案件。对于在本院立案的案件,应当认真审查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尤其对于合同纠纷案件,详细审查相关材料,询问被告人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点,以便准确掌握案件信息,正确判断管辖权,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及时通知原告,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2、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要件、理由作出排除性规定。对于不能提
    2023-07-15
    403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受理管辖权异议案件后应当如何办理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为外币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为外币的案件以该标的额为基础,按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日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计算应缴纳的诉讼费用数额;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一律以人民币计算收取;其他诉讼费用除用于必须在境外支付的以外,均以人民币计算收取。交通事故诉讼费用一般是败诉一方会缴纳,但是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实际上是不同,根据上位法与下位法的效力冲突原则来看,是需要遵守上位法的规定的,因此即便是交强险也不能避免诉讼费用的缴纳。交通事故起诉费由谁来负责,保险公司也是其中之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
    2023-07-30
    226人看过
  •  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何应对异地起诉?
    被告人在异地被起诉时,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条件一,只有本案当事人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向法院提出意见。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符合条件二,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符合条件三,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也应允许口头形式。异议书可以与答辩书一起提出,也可以单独书写。符合条件四,管辖权异议书应当向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人在异地被起诉时,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条件一,只有本案当事人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向法院提出意见。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符合条件二,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符合条件三,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也应允许口头形式。异议书可以与答辩书一起提出,也可以单独书写。符合条件四,管辖权异议书应当向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
    2023-08-28
    391人看过
  • 反诉的管辖权异议该如何进行?
    一、管辖权异议概述有人认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也有人认为管辖权异议应当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如此等等。这些观点从形式上看似有分歧,但就本质而言却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为什么会出现不同形式的表述呢?关键在于对“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这一概念的理解上。笔者认为,这里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是指受理案件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既包括因原告直接起诉而决定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也包括因其他人民法院移送而决定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还包括因管辖权争议而被指定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总之,只要是该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除外)受理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不服的就有权提出异议。所以,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
    2023-06-03
    53人看过
  • 如何对侵权案件提出管辖异议
    如何在侵权案件中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侵权案件的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管辖权不提出异议,不应诉答辩的,视为被诉讼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除了违反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
    2023-05-07
    173人看过
  • 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如何处理
    一、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如何处理1、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按以下情形算是:(1)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2)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二、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
    2023-04-20
    75人看过
  • 司法机关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问题
    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二)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因原告在起诉时总是向自己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因此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很少。但这并不等于原告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缓刑的撤销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
    2023-07-12
    73人看过
  • 审查和处理管辖权异议
    民事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主张和意见。管辖权是衡量民事诉讼合法性和判决有效性的标准之一。《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从立法初衷来看,《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是为了充分保护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益对应于管辖权异议权利,这是法院对异议做出裁决的义务。换句话说,受理案件的法院有法律义务决定反对是否成立,无论反对是否正当;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上级法院应当审查受理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以最终确定其是否有管辖权。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是正式审查,这取决于管辖权异议的性质。原因有三:第一,管辖权异议制度是一种程序性救济制度。当其救济效果发生时,该案仍处于程序审查阶段,不涉及实质性
    2023-05-07
    439人看过
  • 法院不应该受理的案件受理后管辖权异议上诉怎么处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理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的,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一、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对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区别而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他主动参加其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
    2023-03-25
    119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不交费用应该咋办
    管辖权异议不交费用这样处理:一、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可以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二、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案件受理费一般应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法院交纳。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所谓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指在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也即在运用哪些管辖规则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该法院无管辖权。管辖规则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实践中,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多数是针对地域管辖,对此,法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根据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函》,其态度表明级别管辖亦为管辖权异议的客体。而对于裁定管辖能否成为管辖权异议的客体,理论上则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笔者认为,应针对不同的
    2023-08-01
    192人看过
  • 申请管辖权异议应该注意哪些
    (一)管辖权异议的提出主体,是原告、被告还是第三人?诉讼实践中,通常是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由于原告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大多为自己主动选择特定的法院,因此不应发生管辖权异议的问题。1990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6条均否定了无独立请求第三人享有管辖异议权。但是在诉讼实践中,常有原告误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被追加的共同原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受诉法院确认管辖权异议成立或者认为本院无管辖权而依职权移送其他法院的情况发生,有学者认为应将此中情况下的原告赋予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原告有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所以原告在起诉时,一定要睁大双眼,不要选错法院。(二)管辖权异议既可以是对地域管辖提出的,也可以是对级别管辖提出的,但是法院对二者的处理方式不同:(1)地域管辖权异议人民
    2023-08-05
    353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案件管辖应如何处理
    关于债权转让之后所引起的管辖权问题,其相应的解决方案有以下几点:首先,受到协议管辖权法则的约束。债权转让协议需得到债权方,债务方以及接手者的三方面共同签署的认可才具有效力。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这样的协议管辖权之法规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则应当被视为有效的。这是因为在民事诉讼体系中,协议管辖权是属于处分原则的具体表现形式,它表示的是当事人们之间达成的共识。只要这个协议管辖权是合法且有效的,那么就会对于各方当事人和法院都产生了约束作用。其次,依照被告所在地点为基础的原则处理。假如债权方和债务方原本并没有在他们订立的合同中约定出具体的管辖法院,照理来讲,被告的住所当地和原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都会有资格成为有权受理此案件的法院。然而,若原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起诉方的住处、被告的住所都不相符合,那么唯一有资格受理的便是被告的实际居住地的法院。《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
    2024-08-14
    268人看过
  • 劳动争议应该如何抢夺管辖权
    劳动争议的管辖权: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可由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民诉法关于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
    2023-03-23
    2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有哪些,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3-12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
    • 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应该如何提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
    • 劳动争议管辖异议应该如何处理比较好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5
      第一,劳动仲裁管辖机构是法定的,法律并没有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机构的约定进行规定;第二,如果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第三,在发生纠纷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为方便案例审理原则,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案件移交至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 管辖权异议法院是否能处理管辖权异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8-14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期限不限于七天。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3、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对当
    • 股权转让协议管辖权应该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2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