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执行程序怎么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4:05:49 91 人看过

1、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执行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

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2、关于财产刑的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

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申请执行的程序怎么走?强制执行程序如何?
    申请执行的程序:1、申请执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应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及事项,裁判文书主要内容、请求执行的数额,即执行标的,并附有核对无异的生效裁判文书的复印件。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调解应附有生效依据,送达回证及证明文书。2、公民个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核对无异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应提交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企业法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机关或事业单位申请的,应提交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继承人或权利继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继受权利的证明文件。4、国外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文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
    2023-04-25
    253人看过
  •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怎样?没收财产的执行是怎样
    一、没收财产的范围是怎样?没收的财产应当仅限于犯罪分子个人财产。从中应当剔除共有财产、犯罪分子所负的个人债务等。具体而言,确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清查或者分割犯罪人个人的财产:犯罪人借贷、代为保管以及用犯罪手段占有的他人的合法财产,都应当返还原主;他人在犯罪分子犯罪前合法购买的犯罪分子的财产,并已经支付对价或者定金的,该交易合法有效,应当在完成后将该项财产交付给买方,对于买方支付的价款则可以继续没收;2、保留犯罪人本人及其抚养的家属必要的生活费用,包括衣、食、住、行、医疗、就学等方面的必要费用;3、清偿犯罪人的正当债务。《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必须是正当的债务,所谓“正当债务”,是指犯罪人确因家庭困难、婚丧病残事故或遭遇自然灾害等原因向债权人合法借贷所负的债务,如
    2023-02-28
    58人看过
  • 没收财产的刑罚通常都需要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吗
    没收财产是强制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一部或者全部的财产无偿地收为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网友问没收财产的刑罚通常都需要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吗?宿迁律师解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
    2023-06-14
    389人看过
  • 执行财产怎么收费
    一、执行财产怎么收费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什么手续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流程主要是包括需要准备好强制执行的申请书还要缴纳强制执行的费用,这个也是立案的费用,然后还需要提交当时的判决文书还有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等等,然后法院,就会进行立案和受理。三、被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被强制执行期限为: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
    2023-06-06
    425人看过
  • 没收财产能否执行共同财产
    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没收财产一般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破坏金融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罪、贪污罪、受贿罪、绑架罪等。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所谓犯罪分子家属所有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专有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额。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
    2023-06-11
    411人看过
  •  没收财产实施细则:有关法律规定与执行程序
    根据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无论是在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都负责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与公安机关协同执行。此外,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根据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无论是在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都负责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与公安机关协同执行。2.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罚 金 缴 纳 相 关 规 定罚金是一种常见的刑罚方式,其缴纳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着详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判决主刑的同时,依法对被告人处以的一种附加刑。罚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在判决时确定,但不
    2023-09-04
    303人看过
  • 担保人没有财产房产执行程序如何进行
    一、担保人没有财产房产执行程序如何进行执行担保有下列程序:先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然后获得胜诉判决;再在债务人或担保人拒不履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后由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依法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即使担保人名下没有财产房产,也建议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权利人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裁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去哪个法院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
    2023-12-24
    111人看过
  • 二审财产刑执行程序
    第二百一十九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第二百二十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第三百五十八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附带民事判决中财产的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
    2023-06-01
    68人看过
  • 刑事没收全部财产怎样执行
    1、没收财产的范围,只限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或者全部财产,不得没收属于罪犯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2、对查封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如果需要用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由人民法院裁定在没收的财产中酌情偿还。3、对于没收的财产,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部门,任何机关、个人都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压价私分或变相私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2024-04-28
    452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流程怎么走
    首先,债权人需通过获取有效的司法裁决,例如经过法院审定并最终公布且被认可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文件,来确认债务人所应该承担的债务责任。其次,应当及时向相关法院递交申请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在此阶段,法院将对债务人夫妇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进行全面清算与评估,从而确立潜在的可执行范围。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法院会细致入微地考量到并非债务责任人的那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确保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开支以及拥有适当的财产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4-08-03
    110人看过
  • 哪个部门执行没收财产
    人民法院。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七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2023-03-16
    380人看过
  • 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中要经过哪些程序
    依据相关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上述规定表明,罚金和没收财产均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一、法院罚金有滞纳金吗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其特征是:(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
    2023-03-06
    94人看过
  • 2024法院判决怎么走执行程序
    法院判决怎么走执行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怎么走执行程序1、要写一个申请书,名称叫《申请执行书》,网上有格式,一般法院也有现成的格式;2、与《申请执行书》同时要提交的还有法院生效判决书复印件,判决书生效的证明(找原审理法官开具),申请人是个人的,要身份证复印件,是单位的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院决定立案后会
    2024-04-21
    78人看过
  • 被执行主体追加程序怎么走
    一、被执行主体追加程序1、申请执行法院能否以职权启动追加程序?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不过理论上一般认为:追加被执行人应依当事人或者权利人的申请启动,执行法院原则上不得依职权启动。如《北京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2013年)第511条,就作了类似规定。实务中,如果申请执行人认为符合追加条件的,一般是先与执行法官沟通,然后再向执行法院立案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追加人的基本情况、执行案件案号、执行情况,以及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并附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证明、相关证据材料、联系方式等。追加申请材料不齐备的,法院应一次性告知补足。没有明确的被追加执行当事人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撤销案件。注意:书面申请及材料是交给立案部门,不是交给执行局的案件承办法官。2、立案追加被执行人属于五种执行审查类案件类型之一,根据《执行立案、结案若干意见》第8条、第9条,执行法
    2023-06-06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个人财产没收的执行程序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25
      针对贪污贿赂等犯罪行为,除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等主刑外,有时也会判处没收财产等刑罚。那么,没收财产的刑罚由谁来执行,以及如何执行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判处没收财产的刑罚时,不能没收罪犯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如果罪犯在查封前有正当债务,且这些债务需要在没收财产中偿还,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没收财产的范围内酌情偿还。 对于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是附加适用还是独
    • 什么程序可以执行没收财产的处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8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 此时刑事审判庭应将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和移送执行通知书一并移交一审法院的执行庭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开始执行没收财产刑。
    • 没收财产是强制执行的方式吗, 没收财产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如何进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1,没收财产是强制将被告人所有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财产无偿地收为国有的刑罚方法。2,没收财产应当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开始执行。在一般情况下,被告人不会自动将其被没收的财产交付给人民法院的,若被判处有期徒刑,因人身被羁押,则不可能自动交付,因而,没收财产的刑罚通常都需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3,人民法院在判处没收财产时,一般都在判决书中明确没收什么财产,因而,所要没收的财产通常表现为特定物。在执行程序中,没
    • 罚没款没交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怎么走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8
      1、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除法律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情形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2、当场收缴罚款。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 没收财产是什么意思, 没收财产是怎样执行的, 如何执行没收财产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9
      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属于附加刑,只有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没收财产的犯罪,才能适用这种刑罚。一、没收财产的执行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没收财产时,只能没收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一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当没收犯罪分子的全部财产时,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