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执行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
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2、关于财产刑的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
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
没收财产如何执行,怎样进行没收财产
262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没收程序怎么走
98人看过
-
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恢复后没财产怎么处置
413人看过
-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能否躲过执行程序
137人看过
-
离婚强制执行没收财产后,下一步程序是什么?
352人看过
-
如何执行财产没收
102人看过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
个人财产没收的执行程序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25针对贪污贿赂等犯罪行为,除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等主刑外,有时也会判处没收财产等刑罚。那么,没收财产的刑罚由谁来执行,以及如何执行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判处没收财产的刑罚时,不能没收罪犯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如果罪犯在查封前有正当债务,且这些债务需要在没收财产中偿还,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没收财产的范围内酌情偿还。 对于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是附加适用还是独
-
什么程序可以执行没收财产的处罚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8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 此时刑事审判庭应将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和移送执行通知书一并移交一审法院的执行庭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开始执行没收财产刑。
-
没收财产是强制执行的方式吗, 没收财产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如何进行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61,没收财产是强制将被告人所有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财产无偿地收为国有的刑罚方法。2,没收财产应当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开始执行。在一般情况下,被告人不会自动将其被没收的财产交付给人民法院的,若被判处有期徒刑,因人身被羁押,则不可能自动交付,因而,没收财产的刑罚通常都需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3,人民法院在判处没收财产时,一般都在判决书中明确没收什么财产,因而,所要没收的财产通常表现为特定物。在执行程序中,没
-
罚没款没交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怎么走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81、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除法律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情形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2、当场收缴罚款。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
没收财产是什么意思, 没收财产是怎样执行的, 如何执行没收财产呢?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9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属于附加刑,只有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没收财产的犯罪,才能适用这种刑罚。一、没收财产的执行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没收财产时,只能没收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一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当没收犯罪分子的全部财产时,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