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如何向劳动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0:11:20 411 人看过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1999/11/23)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拒绝办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办理的;

(三)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取消的决定不服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核、登记有关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

(五)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侵犯合法的用人自主权、工资分配权等经营自主权的;

(六)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等法定职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履行的;

(七)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违法收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九)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劳动保障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

(三)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或者裁决不服的;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对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第七条对依法受委托的属于事业组织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乡镇劳动工作机构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委托其行使政管理职能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向该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委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被申请人。

第八条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组织执法检查,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共同被申请人之一。

第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法制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制机构)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注明收到日期,并在5日内进行审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一)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并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作出受理决定,《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该通知中应当告知受理日期;

(二)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

(三)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作

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该决定书中应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其他工作机构收到复议申请的,应当立即转送法制机构。

除不符合行政复议的法定条件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复议申请外,行政复议申请自劳动保障复议机关的法制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会申请仲裁期间,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又向劳动保障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劳动保障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第十二条申请人认为劳动保障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其复议申请的,可以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查后可以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责令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门予以受理,其中申请人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本级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或者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或者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行为确有正当理由,申请人仍然不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依法对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复议申请后,法制机构可以与本机关的有关业务机构共同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劳动保障复议机关在审查申请人一并提出的作出具体行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性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果该规定是由本行政机关制定的,应当在30日内对该规定依法作出处理结论;

(二)如果该规定是由其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应当在7日内将有关材直接移送制定该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请其在6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结论,并将处理结论告知移送的劳动保障复议机关;

(三)如果该规定是由政府制定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对该规定进行审查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审查结束后,劳动保障复议机关再继续本案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中止审查期间,应当将有关中止的情况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复议机关对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且申请人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在复议决定中同时作出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的决定:

(一)被申请人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的;

(二)被申请人非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被申请人造成申请人财产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劳动保障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应当制作复议决定书。复议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三)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劳动保障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五)复议结论;

(六)申请人

不服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七)作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

复议决定书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复议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者委托送达等方式,将复议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劳动行政部门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劳动行政部门有:1、国务院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3、省辖市、州、自治州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4、县(旗)、自治县(旗)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关程序是指什么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关程序,是指暂停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程序,授予专利权程序和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暂停办理放弃、变更、转移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权手续,专利权质押手续以及专利权期限届满前的终止手续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本细则第八十六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中止有关程序,是指暂停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程序,授予专利权程序和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暂停办理放弃、变更、转移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权手续,专利权质押手续以及专利权期限届满前的终止手续等。根据《劳动法》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
    2023-07-09
    133人看过
  • 如何向单位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1、单位不得恶意规避无限期合同前段时间,深圳某企业为了避免与员工签订无限期合同,强迫员工辞职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使员工的工龄恢复为零,《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下列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行为,视为无效:,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1)为了使劳动者“回到零工龄”,通过建立关联企业迫使劳动者辞职并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名称交替变更(3)通过非法劳务派遣(4)其他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2.如果拖欠社保,您可以直接起诉该单位,在雇主未能支付或未能支付社会保险基金后,雇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普遍认为,收取和管理社会保险费是国家的行政职能。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行政职能部门有权依法处理,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解决。如果您对部门的处理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意见规定,三类社会保险纠纷将纳入劳动争议解决范围。当
    2023-05-07
    401人看过
  • 劳动行政部门如何管控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现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招用童工罚款吗《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
    2023-07-03
    28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存在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的归口处理部门是人力资源与社保障局,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
    2023-03-03
    73人看过
  • 劳动行政部门就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属于行政部门,而是属于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仲裁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行政方面的职权。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2、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一、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拖欠农民工工资可采用的方法具体如下: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2、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一、农民工工伤维权的途径如下:1
    2023-03-05
    18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起诉。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用人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起诉。但是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即使不服,如果不申请复议又不执行处罚决定,对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用人单位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或不申请复议又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行政诉讼第六十六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
    2023-06-14
    396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前要怎么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要做发下事情:(1)、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申辩;(2)、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一、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受理的事项有哪些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支付补偿金,或者对劳动者造成损害依法应当给予赔偿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对经济补偿未达成协议,应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对此纠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予受理。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告
    2023-02-16
    364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员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滥用职权怎么处理
    1、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一、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一)劳动保障监察员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2、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3、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调查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
    2023-02-08
    63人看过
  • 注: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一个尚未支付工资的案例,但具体金额未知。为了确定评判标准和起诉状内容,需要提供更多细节。主要思想是,提供更多的信息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评估这个案例,从而为解决争议提供可靠的依据。首先,您需要说明为什么尚未支付工资,以及未支付的金额。这样,我们才能确定评判的标准,并编写起诉状。在起诉状中,我们应该注明以下内容:1.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2.诉讼请求;3.诉讼请求所基于的事实和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5.原告的签名和日期。 拖欠工资诉讼状怎么写拖欠工资诉讼状的写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原告和被告在诉讼状中,原告和被告应该清晰明确地写出,以避免产生歧义。2. 诉讼请求对于拖欠工资的诉讼,原告应该明确写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例如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承担相应的利息和费用等。3. 的事实和理由在诉讼状中,原告需
    2023-08-26
    328人看过
  •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法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法院执行拍卖了的房子可以中止执行吗?中止被法院执行拍卖的房屋的办法有:拍卖物的处分权发生了争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发出中止拍卖的书面通知。委托人主动申请中止拍卖,确有正当理由并经拍卖行同意的。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拍卖活动暂时不能进行的。其他在合同中约定的中止事由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
    2023-07-14
    43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向什么部门提交申请书
    一、行政复议向什么部门提交申请书行政复议的相关内容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当中,根据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单位不同,其复议的部门也不同,要分情况进行讨论:(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为上一级主管部门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特殊的国安机关等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只有一个,即上一级主管部门。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税务局和自然资源领域,对县税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县政府申请,也可以向市税务局申请。(二)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关为上一级地方政府比如,张三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公民,张三对自己房屋被区政府强拆申请行政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为济南市人民政府。(三)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这种机关通常实行自我管辖。这种情况下,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
    2023-06-06
    369人看过
  • 个人能不能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个人能不能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1、可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律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举报应当受理,进行调查核实。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二、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一)劳动保障监察员执行监察公务时,行使下列职权:1、依法进入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2、了解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3、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对用人单位不能立即提供的,可以下达劳动保障巡察询问通知书;4、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二)劳动保障监察员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1、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保守在检查工作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3、为举报人员保密。
    2023-06-19
    330人看过
  • 罪犯因劳动致伤残对赔偿决定不服能否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行政复议
    《劳动法》及其相关划定,划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同等之体关系,因履行劳动合同时发生的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监狱与罪犯建立的特殊关系是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而建立起的监管与被监管、改造与被改造、强制与被强制的不同等关系,这种关系只接受《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及其配套的规章轨制的调整,不接受《劳动法》及其相关划定的调整和《行政法》及其相关划定的调整。监狱在组织罪犯参加劳动时,应提供安全的劳动前提并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因劳动致伤残的罪犯,只要不是故意违背划定,均应得到监狱提供的人身损害赔偿。监狱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国家用以维护安定的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暴力机构,罪犯自被押送关押在监狱强制接受教育改造之日起,与监狱建立起体现国家权力的特殊关系。《监狱法》划定,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劳动能力的,必需参加劳动。罪犯,是被
    2023-04-25
    47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1998]法行字第1号发布日期:1998-5-17执行日期:1998-5-1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如何处理<劳动监察指令书>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意见,即: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监察指令书,不属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当事人既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
    2023-06-09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8
      因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因此解除与该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涉嫌违法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的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 哪些案件能够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行政复议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5
      罪犯不能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罪犯不是《劳动法》确认的劳动者。适用主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动者。罪犯可以依法获得工伤赔偿的相关权利。
    •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拖欠工资的情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
    • 发生劳动争议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该找哪个部门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0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用人单位不服劳动者行政处罚决定的,劳动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21条规定:用人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起诉。但是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即使不服,如果不申请复议又不执行处罚决定。 根据《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97条的规定:对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用人单位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