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21:11:31 226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退休工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退休工资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的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下几种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此,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所得,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在2016年9月30日前办理离退休手续和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将调整其退休待遇,具体的待遇调整见下:

1、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 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 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2、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至18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二、生育政策有哪些

生育政策主要是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三、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

房子过户费的计算:

1、个人所得税为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

2、契税为1.5%;

3、印花税为0.05%;

4、增值税为差价5.6%;

5、交易费为3元/平;

6、测绘费为1.36元/平;

7、权属登记费为200元。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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