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法律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5:45:43 154 人看过

本文介绍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作用和概念,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以其支配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后,依照法定的程序申请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在房地产登记簿上所作的记载。

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流程

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因为抵押权是一种物权,如果房地产权利人设定了抵押权,其所有权上就会留有瑕疵,只有通过登记制度公示之后才能有效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房地产抵押权是一种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就是进行登记。

房地产抵押必须进行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也是房地产抵押权创设的条件。未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不能创设房地产抵押权。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有人不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而只是移转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占有。

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区别对待:

(1)无正当理由而不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不生效力;

(2)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而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房地产有优先受偿权。但是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最后,房地产抵押登记的记载具有较大的效力,如果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内容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登记相关文章
  • 抵押权登记会产生哪些作用
    一、抵押权登记会产生哪些作用抵押权属于对世权,因此对抵押权的设立应进行公示,抵押权的公示,无论抵押权的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其公示手段为登记。所以登记首先向社会公众展示抵押权的设立,变理及消灭的法律状况;其次,登记对抵押权的生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前所述,抵押权的生效均以登记为必要条件。警示效力:抵押权登记的目的在于告诉公众在该物上抵押权设立、变更以及消灭的法律信息。其目的,是让第三人了解该物抵押权的变动情况,然后,自己决定是否进行有的法律行为。因为,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法律对债权人对自己是否成为抵押权人以及成为第几顺序的抵押权人的事宜无权作出禁止性规定。如果在抵押物上已经存在着顺位优先的抵押权,抵的权人的权利实现就会受到障碍,就会有风险,但如果进行抵押权登记,就可以给抵押权取得人提供足够的警示,使之了解设立后顺位抵押权的风险,从而为其行为选择提供全面的法律帮助。正由于抵押权登记的警
    2023-06-08
    480人看过
  • 购房合同与房产抵押登记的比较:法律效果和法律适用
    购房合同及房产抵押登记只要符合法律有关规定,都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屋购房合同有效期多久从签字时生效,合同期限看合同约定。具体表现为: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2、房屋买卖合同自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3、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023-07-12
    327人看过
  • 【房产抵押登记费】天津房产抵押登记收费标准
    房产管理单位收取房产抵押登记费的标准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房3元/平方米存量住房6元/平方米住房租赁手续费100元/套住房登记收费80元/套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10元/本房产抵押手续费抵押额×1.4%其他房产交易手续费转让手续费10元/平方米租赁手续费100平方米以下120元/次100~500平方米150元/次继承转让1元/平方米交换转让100元/套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100平方米以下80元/宗100~500平方米120元/宗500~1500平方米150元/宗抵押权、典权登记费80元/宗房产抵押手续费住房房地产50万元以下150元/套50万元以上300元/套其他房地产2000万元以下0.07%2000~5000万元0.0175%5000~10000万元0.0105%10000万元以上0.0035%
    2023-06-15
    324人看过
  • 教育用地用地上面的房产可否设置抵押登记?
    教育用地上的房产不可以设置抵押登记。抵押人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并未涉及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即使该抵押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也不影响该房屋抵押权的有效设立。但该抵押权利应当在房屋被变卖或拍卖的价款(不含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款)范围内予以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怎么处理对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由于其不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的范围内,因此不属于抵押财产。为了实现抵押权,需要处分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如果该土地上已存在建筑物,一般来讲,只有将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才能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实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就是为什么在实践中要遵循“房随地走”的原则。因此,处分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虽然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仍可以将其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处分后,由于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处分新增建筑物
    2023-08-03
    406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不动产抵押合同纠纷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凡是涉及不动产纠纷的案件,无论纠纷属于哪种性质,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不动产专属管辖,有利于法院审查涉案不动产的状况,从而便于查明案情、对不动产采取保全等措施,也有利于案件审理完毕后的执行。不动产抵押合同纠纷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凡是涉及不动产纠纷的案件,无论纠纷属于哪种性质,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不动产专属管辖,有利于法院审查涉案不动产的状况,从而便于查明案情、对不动产采取保全等措施,也有利于案件审理完毕后的执行。 【 不 动 产 抵 押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 不 动 产 所 在 地 法 院 审 理 权 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不动产抵押合同纠纷案件属于不动产纠纷案件,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纠
    2023-09-11
    500人看过
  • 天津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
    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的申请须满足条件: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5、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的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2、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知识关联: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分类:房地产抵押登记包括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和处分抵押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1)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合同公证,也起不到
    2023-06-10
    260人看过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2.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3.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4.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5.收费发证,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6.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律师补充: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提交的材料: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
    2023-05-07
    438人看过
  • 是房地产抵押登记行政许可证
    不动产抵押登记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中的登记,是指行政机关确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的许可方式。如工商企业登记、社区登记等不动产属于登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五款、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主体资格登记需要确定。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律事项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房屋、树木和其他固定物。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从事特定活动。
    2023-05-08
    293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登记与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同之处
    本文为您介绍有关抵押担保的知识,房地产抵押登记与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同的两点是:一是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和注销抵押权十分频繁;二是抵押登记时当事人提交的登记文件数量较多,这就带来了抵押登记档案的保存问题。房地产抵押登记与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同的两点是:一是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和注销抵押权十分频繁;二是抵押登记时当事人提交的登记文件数量较多,这就带来了抵押登记档案的保存问题。近几年,由于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交易量大幅度增加,权属登记档案也随之增加,很多城市登记机关的档案库房早已不敷使用。因此,就产生了抵押权注销以后抵押档案是否还要继续保存的问题。业内有一种观点认为:当某一抵押权注销以后,说明当事人之间的债务已经履行,即使这一抵押登记有问题,因为抵押权已经注销,不会对当事人造成实际上的影响。因此认为抵押登记档案没有必要继续保存。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却忽视了一个问题:倘若这一抵押权注销是有问题或
    2023-06-08
    416人看过
  • 房屋抵押登记(房地产在建工程)实施办法
    房屋抵押登记(房地产在建工程)实施办法一、项目名称:房屋抵押登记(房地产在建工程)。二、办理项目依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8号第一章第六条)、四川省建设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加强城市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和预购商品房抵押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委房发〔1999〕1173号,简称“通知”,下同)。三、申请受理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四、决定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五、办理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直接向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六、办理条件:1、已交付拟抵押在建工程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证金(国家规定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的除外),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3、投入开发建设的自有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30%以上,
    2023-06-15
    99人看过
  • 房屋抵押登记法规和操作指南
    房屋抵押登记程序:(一)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以下文件: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2、抵押登记申请书;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二)登记审核与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三)登记的变更与注销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屋抵押登记程序是怎么样的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查
    2023-07-03
    448人看过
  • 房屋抵押登记实施办法(在建房地产项目)
    实施办法一、项目名称:房屋抵押登记(在建房地产项目)。二是项目办理依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8号第一章第六条)、四川省建委、,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加强城市在建房地产项目抵押贷款管理的通知(建银发[1999]117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同)。三是申请受理单位:市房产管理局。4决策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5数量及处理方式:不限数量,直接向市房产管理局申请。6处理条件:1。在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已全部支付(国家规定行政划拨供应的建设用地除外),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批准批准文件。用于开发建设的自有资金已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30%以上,并确定了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根据上述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权的,必
    2023-05-08
    255人看过
  •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注意的问题
    1、对房地产权属状况与使用状况进行审查(1)抵押人是公民的,应审查用于抵押的房地产是其个人单独所有,还是与他人共同共有。如果房地产属于共有财产,应尽量要求全部共有人作为共同抵押人。(2)用于的抵押土地使用权若为划拨的,则应按照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地价款证明,在抵押合同中确定实现抵押权时应当从拍卖所得的地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地价款的款额。(3)用于抵押的房地产如处于在押状态,是解除在先抵押后再设定新的抵押,还是做余额抵押。如需解押后设定新的抵押,则应审查抵押人是否具备偿还在先债务的能力。如要做余额抵押,则应有顺位在前的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余额部分价值的认定;以第一次抵押登记的抵押物价值为准。一、房地产抵押的定义及我国法律对房地产抵押的原则性规定1、房地产抵押的定义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
    2023-03-27
    367人看过
  • 房产抵押登记有什么程序,房产抵押登记到放款多久
    一、房产抵押登记有什么程序房产抵押登记有以下程序:1.申请。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向负责房地产登记的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房地产抵押合同;(4)房地产权利证书;(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2.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于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于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3.登记。抵押登记经审核准予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在该房地产的登记簿上作抵押记录。二、房产抵押登记到放款多久房产抵押登记到放款的时间如下:1.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在手续齐全时,2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全程办理完毕。2.银行通常情况下半个月放款成功。当然,如果在担保公
    2023-06-28
    43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生效的条件来看,抵押权登记包括形式登记和实质登记。 所谓形式登记,是指登记对抵押权的生效只具有确认或证明的效力,而没有决定其能否生效的效力。也... 更多>

    #抵押登记
    相关咨询
    • 房地产抵押(抵押权登记)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8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要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如果跨区抵押的,该如何办理抵押登记?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跨地区抵押,按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盐田的顺序依次确定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即:分属多个分局辖区的房地产共同为同一宗债权债务关系抵押担保的,若其中有前一顺序区域的房地产,则最前一顺序的分局为登记部门。由业主先到相关分局产权科查档(即有无产权记录、有无抵押、查封记录),查档后将登记资料一齐交给确定的登记部门收件,该部门抵押登记核准当天,通知当事人到产权科领取已盖有抵押登记章的《申请书》,并将该
    •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什么?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目的和意义是怎么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以其支配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后,依照法定的程序申请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在房地产登记簿上所作的记载。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因为抵押权是一种物权,如果房地产权利人设定了抵押权,其所有权上就会留有瑕疵,只有通过登记制度公示之后才能有效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房地产抵押权是一种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就是进行登记。 房地产抵押必须进行登记,房地产
    • 个人之间借款用作为抵押,能办房产抵押登记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9
      个人之间借款用房产证作为抵押,能办房产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
    • 用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是否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8
      用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借条上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