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遵守下列程序规定: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遇紧急情况,当场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执法人员返回行政机关后,要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当场实施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人员要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主要是在《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中作出了规定。文中有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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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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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27法律咨询解答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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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什么程序实施?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3)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4)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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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的主要实施程序有哪些,具体是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1-07-05(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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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中规定行政强制实施程序是如何规定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1-03-201、一般程序: (1)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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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有哪些特别的程序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4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有下列特别程序: (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二)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