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未按时提供职业病诊断资料怎么处理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要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依法提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二、职业病患者应享受哪些待遇
1、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并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2、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需进一步检查,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3、患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由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移交新单位。
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过去已做处理的不再改变。
4、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者,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的,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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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和证明的材料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8卫生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其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由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由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1、职业史、既往史;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必要的有关材料。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职业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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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资料和材料?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0《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职业病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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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提供哪些材料?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注意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8第三章诊断 第九条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其做出的诊断结论承担责任。 第十条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第十一条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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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鉴定资料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3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仍不能作出职业病诊断的,应当提出相关医学意见或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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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问题;用人单位不提供有关资料怎么办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8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职业病防治法》第48条对用人单位不提供职业病诊断相关材料有明确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