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我省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48:17 89 人看过

各市交通局、物价局,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省交投集团:

根据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622号,以下简称两部委文件),经省政府秘函[2004]218号文批复,现就降低我省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速公路按车型分类收费标准的调整

1.高速公路按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拟调整如下:

┌──────┬─────────────────┬──────┐

│类别│车型及规格│收费标准│

│├───────┬─────────┤(元/车公里)│

││客车│货车││

├──────┼───────┼─────────┼──────┤

│第1类│≤7座│≤2吨│0.40│

├──────┼───────┼─────────┼──────┤

│第2类│8~19座│2~5吨(含5吨)│0.70│

├──────┼───────┼─────────┼──────┤

│第3类│20~39座│5~10吨(含10吨)│1.00│

├──────┼───────┼─────────┼──────┤

│第4类│≥40座│10~15吨(含15吨)│1.20│

│├───────┼─────────┼──────┤

│││20英尺集装箱│1.20│

├──────┼───────┼─────────┼──────┤

│第5类││>15吨│1.40│

│├───────┼─────────┼──────┤

│││40英尺集装箱│1.40│

└──────┴───────┴─────────┴──────┘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总公司相关文章
  •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降低劳动合同鉴证费和变更合同鉴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发布文号:皖价房[2001]384号各市物价局、财政局:为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加快住房建设和销售,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要求,现就降低劳动合同鉴证费和变更合同鉴证费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劳动合同鉴证费和变更合同鉴证费的收费标准。将劳动合同鉴证费标准由以前的每份3元降低为每份2.1元;将变更合同鉴证费标准由以前的每份1元降低为每份0.7元。二、劳动合同鉴证费和变更合同鉴证费标准降低后,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三、对不按规定降低劳动合同鉴证费和变更合同鉴证费标准的收费单位,物价、财政部门要从严查处。四、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2023-06-10
    358人看过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公安收费项目的通知
    省公安厅,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物价局、财政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现决定取消以下4项收费:一、电子警察监控机动车违章曝光公告费(120元/次);二、拖拉违章停放车辆收费(12座及以下客车、2.5吨及以下货车200元/辆次,12座至20座客车、2.5吨至5吨货车250元/辆次,20座及以上客车、5吨及以上货车300元/辆次);三、101免检证工本费(3元/证);四、向建筑企业(包括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收取的治安联防费(50人以下的经营者2——3元/人.月,50人以上的按应选派人数180——220元/人.月收取)。五、以上收费项目和标准自200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二00四年四月十九日
    2023-06-08
    126人看过
  • 关于印发《安徽省绿化标准》的通知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绿化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自1990年实施省委、省政府“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安徽”的规划目标以来,全省已造林绿化1385.6万亩,占规划任务1594万亩的86.9%,有8个地(市)、67个县(市、区)通过了验收,提前实现消灭宜林荒山的目标。但是,实施“五八”规划后四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级政府要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15号),在抓紧完成宜林荒山造林任务、向绿化目标前进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搞好资源林政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巩固扩大绿化成果,不断提高绿化水平,确保绿化安徽的战略目标如期实现。安徽省绿化标准为进一步实施省委、省政府“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安徽”的战略规划,不断巩固、扩大绿化成果,充分发挥林业的三大效益,特制定本标准。一、林业用地绿化1、采取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全县(市、
    2023-06-10
    232人看过
  •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监察
    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审计局、监察局、人民银行各支行:近年来,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逐年扩大,基金监管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但是,一些地区由于部门管理责任不明确,相互配合不紧密,基金管理不规范,导致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等问题时有发生。为切实加强对社保基金业务经办、专户、征收和支付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现就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协同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2)64号)精神,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各级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监督部门以及经办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以下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2023-06-09
    123人看过
  • 交通事故安徽省营养费标准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适当的营养支持能显著地改善受害人的营养状况,有效地配合临床,缩短住院时间,促进尽快康复。因此,营养费的支出对于受害人的治疗和康复有着不同程度的需要。一、车祸伤残十级怎么赔?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023-03-11
    208人看过
  •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著名商标回访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各市工商局:《安徽省著名商标回访制度》2007年8月31日经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将《安徽省著名商标回访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二00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安徽省著名商标回访制度第一条为维护安徽省著名商标(以下简称省著名商标)的声誉,加强对省著名商标管理,规范省著名商标的使用,扶持我省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根据《商标法》、《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关联法规:第二条凡经省工商局认定的省著名商标的企业都应依照本办法进行回访。各市工商局认定的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参照本制度进行回访。第三条各市、县(市、区)工商局应指导省著名商标企业依法维护本企业的商标权,规范使用和管理商标,积极协助企业打假维权工作。第四条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应严格依据《商标法》等规
    2023-06-07
    424人看过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卷烟消费税、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0-11-10生效日期:2001-01-01发布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皖国税发[2000]188号各市、地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1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审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地在贯彻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安徽省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卷烟消费税管理,防止纳税人侵蚀税基,逃避消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全省实际
    2023-05-05
    449人看过
  •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安全生产培训收费的通知
    发布部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发布文号:川价发[2006]220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收费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安监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川价费(2003)147号)的执行情况,经研究,现对安全生产培训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安全生产培训收费标准:(一)理论培训费为4元/人.课时。(二)操作培训费,按操作教学过程中实际消耗的材料(扣除材料的可再利用价值)成本计收。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其具体收费标准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商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同意后确定。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其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和
    2023-04-24
    256人看过
  • 安徽省政府关于发行安徽省工交企业技术改造债券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文号:为筹集全省工交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经委委托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发行债券,一九八六年年底前发行5,000万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债券全称为“安徽省工交企业技术改造债券”,发行债券年利率9%,期限两年,到期还本付息。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二、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省经委计划内3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扫尾工程,贷款年利率11%。实行税前还贷。需要贷款的技术改造项目,如超过原核定规模,须报省经委重新认定后方可贷款。三、按银行技术改造贷款两年期年利率8.64%计算,其利差2.36%,属于那一级的项目,即由那一级财政补贴,或由经委从提成的折旧基金中给予补贴。四、此项贷款属地方自筹,按自筹技改项目统计,不计银行技术改造贷款规模。五、委托发行债券付给基层的劳务费,不计奖金额,不交奖金税。有关发行债券的具体工作,由省工商银行组织实施。
    2023-06-05
    71人看过
  • 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解决交通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力度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目标以来,各市各部门高度重视,截止2005年3月9日,全省建设领域总拖欠288466.48万元,总解决比例为54.78%;政府投资项目拖欠131761.30万元,解决比例为53.43%.其中涉及交通领域拖欠17947.18万元,解决比例35.87%;网上显示还拖欠11509.01万元,主要是农村公路建设地方配套资金无法足额落实形成的拖欠,占政府投资项目尚拖欠比例18.72%(政府投资项目尚拖欠61487万元)。随着清欠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交通领域反映的工程款拖欠问题越来越突出。为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加快清欠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清欠工作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对尚拖欠的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梳理,提出解决办法。对于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而产生的公路建设工程款拖欠,各市、县人民
    2023-06-10
    114人看过
  • 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布文号:陕价行发〔2006〕14号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行发〔2006〕14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计划局、财政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函》(陕劳社函〔2005〕113号)收悉。为了保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将我省重新核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省、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按照国家规定对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可收取劳动能力鉴定费;企业内部按照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不得收取鉴定费。二、职工因工负伤(含患职业病)或因病(含非因工负伤)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鉴定机构按每人次260元收取鉴定费,市级鉴定机构按每人次200元收取鉴定费。三、工伤(含患职业病)职工的
    2023-06-06
    115人看过
  • 广东省公安厅、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市、县公安局、物价局:为了更好地贯彻《广东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加强对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现就各地在执行省公安厅《关于对出租房屋出租人收取治安管理费的通知》(粤公通字〔2000〕413号)和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0〕456号)中提出的几个问题,作如下补充通知:一、根据《规定》第二条的精神,除旅馆业按旅馆业有关规定管理外,凡向流动人员(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内跨市、县暂住的人员)出租的房屋,不论其租赁作何用途,一律纳入治安管理,并对出租人收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费。二、各地对出租房屋出租人收取治安管理费,按照出租房屋的使用面积计收。三、尚未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的地级以上市,公安和物价部门要加强协作,在省规定的幅度内尽快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实施。四、各地对出租房屋出租人收取的治安管理费,要专
    2023-06-10
    404人看过
  •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降低房地产抵押手续费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文件四川省建设厅川价费(2004)172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降低房地产抵押手续费的通知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委),房地产管理局(处):为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卢市场正常秩序,我省曾于1999年请示国家计委(原称)、建设部同意,以川价字费[1999]65号文件规范了房地产抵押收费。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流通,经研究决定降低房地产抵押手续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价格法》的规定,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和所属房地产交易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地产抵押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及房地产抵押收费的管理。二、房地产交易机构应当按规定提供场所、市场信息、核实产权、办理房地产抵押手续以及其他与房地产抵押有关的服务。房地产交易机构应提高规避风险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抵押,并适当提留风险基
    2023-06-10
    85人看过
  •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当前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物价局发布文号:皖价监测[2010]41号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当前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当前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皖价监测〔2010〕41号)各市物价局:今年下半年以来,受自然灾害、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投机炒作等因素影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成品粮、食用油、蔬菜等价格涨幅较大,对老百姓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体产生较大影响。物价上涨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面对当前价格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价格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工作,强化预测预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价格变化,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为切实做好当前的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价格监测预警重点监测点,强化价格预警功能。各市近期要以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预警为主,在现有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设立的监测点中选
    2023-04-24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总公司
    词条

    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 更多>

    #总公司
    相关咨询
    •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通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7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4〕84号各市物价局、司法局: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重新公布,具体标准见附件。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 2014年6月16日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
    • 2017安徽省交通肇事车辆追尾什么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6
      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三)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
    •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发布时间:2010-3-9阅读:112次【字体:大中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一、诈骗罪数额执行标准:(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为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弹性较大,建议在当地聘请律师维权
    • 关于印发《安徽省县改区2020规划》的通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4
      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县(市)域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或者中心城区,下同)的总体规划或者不设区的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后,可以不单独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或者不设区的市城市总体规划。
    • 安徽省交通违章进行收费系统怎么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1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 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