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制度,实质上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有很大不同。《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制度是中国民商领域按照国际惯例建立的统一法律制度;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国家根据劳动争议的特殊性而建立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制度,与相关国际公约所指的仲裁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另行规定,不适用《仲裁法》。综上所述,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并非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在县、市、市辖区按行政区划设立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其常设机构设在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就受理范围而言,仲裁涵盖了绝大多数民事和经济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就管辖权而言,仲裁受协议的管辖,双方可独立选择诉讼或仲裁或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区管辖和级管辖。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之间无需达成仲裁协议。就裁决的效力而言,仲裁采用终局裁决制,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是终局的,当事人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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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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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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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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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制度是指纠纷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它是一种和平解决争议的方法,其形式是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一个独立的仲裁人(或一组仲裁人),基于事实公正地进行裁决。仲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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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6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行政特征是指,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即机构组成具有“三方性”,同时在方针、政策、规章等方面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司法特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一定的裁制权,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书在当事人未于法定期间内起诉的情况下即产生法律强制执行力。劳动争议纠纷则是完全的司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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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1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 2、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 3、在管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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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吗,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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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什么区别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6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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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仲裁有何区别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9一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而耽误了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1)对无正当理由超过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 (2)《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例如,因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产生的或者因战争或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而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