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协议的厘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4:43:37 172 人看过

有限合伙协议是有些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有限合伙运作、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的法律文件,是有限合伙企业存在的制度核心和基石,各个条款对于双方利益调和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合伙协议的基本内容实际上是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博弈的体现,因此,合伙协议的厘定基本上是沿着两条主线展开的,一个是对普通合伙人的激励与约束;另一个是对有限合伙人的保护与约束。

一、对普通合伙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一)激励机制

对于一个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而言,对普通合伙人的报酬机制包含两个主要的部分:第一部分是管理费,即无风险报酬,通常是资本金的1.5%-3%;第二部分是收益分成,即对基金利润分配的百分比,一般认为是利润额的20%,它是风险的激励性报酬,直接与业绩挂钩,风险投资家想要得到更高的收益分配就必须努力工作,以使利润最大化。

1、管理费(ManagementFee)

管理费是有限合伙人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管理基金的费用。现实中管理费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基于认缴出资的固定比例收取的平价管理费(FlatFeeBasedonaPercentageofCommittedCapital)。在这种方法下,管理费的计算基础是认缴出资(即承诺资本)。由于承诺资本在整个基金寿命内是不发生变化的,所以平价管理费是固定的数值。但这种方式使用的越来越少,因为使用这种方法意味着基金运作的不同阶段付给普通合伙人的报酬是相同的,而普通合伙人运作资金的早期是大量投入人力、物力的阶段,而后才开始盈利。对于不同的劳动量赋予相同的报酬,有限合伙人认为对他们很不公平,况且普通合伙人在日后会得到利润分成,所以没有必要一直付给普通合伙人不变的管理费。

第二种是基于承诺资本的递减管理费(DecliningFeeBasedonPercentageofCommittedCapital)。这种方法的管理费仍然基于承诺资本的百分比计算,但是这个比例会在基金寿命的后几年递减,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投资者的担心。因此这种方法近几年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第三种计算管理费的方法也是一个递减费用,但计算的基础是承诺资本和管理资本的组合(DecliningFeeBasedonCombinationofCommittedandManagedCapital)。管理资本实际上就是未分配利润的资产,不像一直不变的承诺资本,它在基金运作的不同时期是不同的,这种方法在基金运营早起产生了平价管理费,后期则产生了递减的管理费。但相比第二种而言,普遍性还是第二种强些。

2、收益分成(CarriedInterest)

收益分成是在有限合伙制基金中普遍采用的对普通合伙人(风险投资家)进行激励的方式。分成比例并不固定,介于12.5%-30%之间,一个普遍的共识是在不同的基金中,收益分配权的比例是一致的,均为20%。在计算收益分配权时,一般将管理费视为基金的开销从利润中减去,以此作为计算的基础。

3、跟投机制(Co-investment)

在有限合伙协议中,可以把跟投机制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非竞争义务的一个例外,允许普通合伙人跟投同一个项目,当然,普通合伙人的投资权必须是第二位的,且应当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否则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二)约束机制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义务

虽然风险投资基金的主要资金是由有限合伙人提供的,但是普通合伙人的出资仍然是必须的。我国并未对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限定,普通合伙人出资的多少是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协商的结果。

2、对普通合伙人的限制

由于风险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投资工具,因此在资金提供者出资后,对于被投资企业的筛选、提供增值服务等投资决策基本上属于普通合伙人的裁量范围,从而有可能存在风险投资家伤害投资者利益的机会,而有限合伙法律上又限制有限合伙人人参与管理层角色,所以为了降低作为普通合伙人的风险投资家的道德风险,在合伙协议中会对普通合伙人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通常限制条款主要包括三类:

(1)与基金管理有关的限制性条款

第一类限制性条款限定了对单一企业的投资额;

第二类限制性条款是限制债务的用途;

第三类是有关风险投资机构筹集时间不同的基金共同投资的问题;

第四类是有关利润的再投资问题。

(2)与普通合伙人行为有关的限制性条款

第一类是限制普通合伙人将个人资金投资到企业中去;

第二类是关于普通合伙人合伙股权的出售问题;第三类是关于基金的筹集;第四类是限制普通合伙人的外部活动;第五类是关于增加新的普通合伙人。

(3)对投资类型加以限制的限制性条款

所有的合伙协议对基金投资的资产类型的限制都非常相似:基金对某一类资产的投资不能超过承付资本货基金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如果需要,必须首先征得决策委员会或一定百分比的有限合伙人的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协议相关文章
  • 合伙协议一定要写合伙期限吗
    合伙协议不一定要写合伙期限,合伙协议需要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合伙人的退伙方式都有什么合伙人退伙方式有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二、投资者是否可以随时撤资投资者是可以随时撤资的。在合伙企业续存期间,如有合伙人撤资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三、合伙企业入伙流程是怎样的合伙企业
    2023-03-22
    408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有哪些内容
    合伙协议的内容有:(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律师补充:1、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
    2023-05-03
    314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基本内容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详细内容具体如下:1、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替条件、程序;2、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5、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6、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7、其他内容。一、有限合伙人有哪些权利?有限合伙人权利:用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作价出资;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二、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具体是怎样的有限合伙人的权利:1、可以用货币、实物等出资;2、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3、有限合伙人获取合伙企业信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权利;4、不执行合伙事务的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普通合伙人经营合伙事务的情况。
    2023-03-23
    191人看过
  • 有限合伙协议存在的问题
    最近,我应邀在长有限合伙协议问题多三角的两大一线城市的市级工商局内部授课,为工商局管理干部讲授“私募股权基金设立法律文件的若干问题”时,发现近三个月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85%的有限合伙协议存在各种类型的错误和瑕疵。而且90%的有限合伙协议均为国内著名的某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起草和修订。中国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起草和完善并非如此简单!目前很少有有限合伙人集体聘请律师与普通合伙人对话交流!我们完全可以大胆的预计:3年后,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目标公司、政府引导基金出资主体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诉讼纠纷将爆发性增长!部分协议中的部分初级错误如下:投资期,指自本有限合伙成立日起(5)年,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当时的情况依其独立判断决定延长,但投资期最多延长2年;特殊情况下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者除外。基金投资期与基金存续期概念混淆!在有限合伙经营期限内,有限
    2023-06-06
    357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协议范本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示范合伙人协议示范合作协议甲方:基于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第1条规定的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了拓展市场,更好、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计划,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业务能力的审查,愿意加入乙方的公司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应(省)(市,自治区)(市,自治区)(市)(区)(区)(市,自治区)(市)(区)()()))(区)))())品牌系列产品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甲方和乙方忠实履行其在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和权利。乙方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从事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企业法人或经营者有共同法律要求的规定,特别是资格规则和社会及金融业务要求。作为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承担一切风险,并遵守法律法规,以从营地获得利润。乙方既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员工和合伙
    2023-05-07
    59人看过
  •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
    (一)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各合伙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容易确定,合伙人之间争议不大的,在审理个人合伙对外债务案件时,可以一并确定合伙各方应承担债务的份额,但在裁判文书中应明确各合伙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合伙人之间对如何分担债务争议较大,将合伙组织对外债务与合伙内部债务纠纷一并处理不利于案件及时审理的,可以分开审理。(二)偿还合伙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或者部分合伙人对外承租了全部合伙债务后,在向其他未承担合伙债务的合伙人行使追偿权时,其他合伙人均应列为诉讼当事人。(三)对合伙经营期间帐目的核实,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举证,在受理案件前尽可能要求当事人清算。在诉讼中核实合伙帐目,可采取以下方式:1、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各方当事人对所提供帐目单据逐一审核。2、法院将当事人提供的帐目单据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核。3、当事人自行委托审计机关对帐目进行
    2023-03-07
    154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 合伙协议中应当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分担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协议
    相关咨询
    • 有限合伙协议的期限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十四条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由中外合作者协商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订明。中外合作者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距合作期满一百八十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合伙经营的期限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8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内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 合伙的合伙协议一定要写合伙期限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8
      合伙协议不一定要写合伙期限,合伙协议需要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内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内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 有合伙协议一定要写合伙期限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3
      合伙协议不一定要写合伙期限,合伙协议需要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