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调查取证权包括阅卷权、摘抄权、复制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会见权与通信权、取证权。狭义的律师调查取证权仅指取证权。关于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渊源,大致可以体现为以下几方面的法理依据:
1、调查取证权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
作为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重要体现便是律师的辩护权与调查取证权,这正是《世界人权宣言》第11条规定的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之前,有权被视为无罪的基本要求。
2、有效辩护原则离不开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现代各国宪法和法律不仅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辩护权,而且,其获得有效辩护也已成为各国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诉讼原则。联合国1990年通过的《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规定:要求所有人都能有效地得到独立的法律专业人员提供的法律服务。所谓有效,不仅在形式上有辩护的权能,更强调在实质上有具体的实现其权能的方法和保障。
3、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平等对抗原则的客观需要。
尤其在英美当事人主义国家,控辩双方平等对抗、裁判中立被认为是现代司法公正得以维系的基本诉讼结构。大陆法系虽不主张平等对抗,但努力避免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力量的悬殊已是近年刑事诉讼发展的新特点,要真正避免控辩双方力量的悬殊或达到手段同等,赋予辩护律师相应的调查取证权同样也是必需的。有人说:没有律师就没有司法公正,而律师没有调查取证权,同样也难以实现司法的公正。
4、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另外一个法理依据来源于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作证义务。
在法治国家,任何组织或个人涉讼时,都有权要求知情者提供作证帮助,同时,基于人权保护和司法公正的需要,他们也有权获得律师的法律帮助。当涉讼当事人要求知情者提供作证帮助的权利不能实现时,该权利便演绎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的调查取证权,由律师以社会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和调取证据。
-
受理调查法律依据
238人看过
-
法律依据律师调查令的相关规定
338人看过
-
调取证据的法律依据详细介绍。
300人看过
-
《律师法》关于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
289人看过
-
法官主动调查证据法律依据是什么?
348人看过
-
律师会帮调查证据吗?
72人看过
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执行律师业务活动过程中所享有的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和收集获取有关证据的权利。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 更多>
-
警方调查取证有哪些法律依据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51、本人有一个涉及电子证据的案件,本人也申请了证据保全。可是法院怎么做的呢,根本就没理会这一回事。2、也就是说这样的证据法院能不能认可,还要看法院和法官,这样的材料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一般被采用的可能性不大。3、至于你提到的私人侦探搜集的证据的问题,我觉得不能被采用,但以此为线索,通过报警等获得公安机关的记录是很好的一种证据。
-
离婚调解书上没有写明法院调查取证,离婚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2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不能到村委会调查取证的。因为不符合法院调查取证的条件。2、《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
-
申请仲裁委调查取证有什么法律依据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3仲裁不具有类似司法的公权力属性,其权利是当事人赋予的。相比于仲裁,作为国家公权力象征的公安机关、检察院与法院的调查取证权是国家赋予的。公检法的强制力是国家公权力的化身,其行使调查取证权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并且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机构,其履行调查取证权也是必须的。但根据契约理论,仲裁来自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当事人自行决定仲裁的组织,选择仲裁员、仲裁的时间、地点、仲裁程序等,仲裁很明显是不具有国家公权力的司
-
刑诉辩护调查取证依据什么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1、在刑诉中辩护调查取证的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
-
法官主动调查证据法律依据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26法官主动调查证据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明确的将“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解释为两种: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诉讼实体内容)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还有申请再审、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公示催告程序、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等。因为不依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