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08:30:23 72 人看过

我国对商标的保护采用“双轨制”,即企业遭到商标侵权,一是向工商局举报,二是向法院起诉;侵犯商标权行为构成犯罪的,商标权人还可通过刑事诉讼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因此,企业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权被侵儿,有两条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1)去法院起诉;

(2)到工商局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一、别人抢注我的商标怎么处理

别人抢注了我的商标的维权方式:

1、行政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2、司法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怎样保护申请注册期内商标

申请注册期内商标的保护方法,一般如下: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放弃中标后的救济途径
    在中标人公示期内,若中标人没有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且没有交纳招标保证金或所交保证金不足赔偿,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同时,招标人应在公示期内公示中标人的名单,并对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的放弃行为进行记录。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也可选择重新招标。在中标人公示期内,若中标人没有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且没有交纳招标保证金或所交保证金不足赔偿,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同时,招标人应在公示期内公示中标人的名单,并对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的放弃行为进行记录。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也可选择重新招标。 招 标 人 如 何 处 理 中 标 人 的 放 弃 行 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不得放弃中标项目。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招
    2023-09-03
    362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有哪几种救济途径
    从我国现行法上保护商业秘密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可分为民事途径、行政途径和刑事途径。(一)民事救济途径民法上的救济,即依据民法上的规定请求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害商业秘密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民法上的救济的请求权基础是合同或者侵权行为商业秘密权利人主张他人侵权时不仅要证明对方实施了获取、披露或使用涉讼信息行为,而且要证明该信息来源于自己,如果直接证明信息来源于原告,从实践和证据的角度来看都是非常困难的。为平衡双方的利益关系,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推定的方式认定:由原告证明双方信息相同以及被告接触原告信息可能的事实,推定被告信息来源于原告,除非被告证明自己信息另有来源。这种推定一般被简称为“相同+接触-合理来源”的认定方式。(二)行政法上的救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023-04-22
    376人看过
  • 商事仲裁不服的救济途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裁决等途径来寻求救济。一、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该规定并未明确赋予被申请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但是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我们可以得知,
    2023-06-28
    111人看过
  • 侵犯专利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一刑事,如果假冒专利的,销售额或者造成的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可以要求刑事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二行政,可以向所在地的知识产权局要求查处,认定侵权的,可以就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这种方式立即对于停止侵权很有效。)三民事,可以向省会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其它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这种方式对可以通过赔偿,弥补损失)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侵权类型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侵权要件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
    2023-05-05
    456人看过
  • 职务侵占不够立案标准救济途径
    职务侵占不够立案标准,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被侵占的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一、职务侵占要举报才能受理吗被害人申请侵占罪附带民事诉讼,在原则上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被害人可直接要求侵占者及时退还财物,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侵占者拒不履行退赔责任,被害人可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职务侵占罪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03-28
    373人看过
  • 电子商务纠纷的救济途径
    如果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合同纠纷,而又不能协商解决,就需要工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依法裁决是非曲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电子商务纠纷的主要表现及诉讼救济的困难电子商务的本质在于商事交易媒介的转变,这决定了在传统商务贸易中出现的商务纠纷都有可能出现在电子商务贸易中,而在此基础上网络本身所固有的特点[1]仍为电子商务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纠纷。关于这一点,孙-晔先生有着精彩的归纳:(电子商务纠纷)问题有四类:一是由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采用而造成的问题,如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问题;二是与网络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包括网络著作权问题,网络域名问题,网络数据库的保护问题和与网络相关的其他问题;三是在网络商务中产生的问题,例如电子合同的订立,网络广告,网上购物,网
    2023-08-01
    294人看过
  • 教师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救济途径
    目前,教师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一个主要救济途径就是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向主管的教育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一种权益救济途径。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都可以进行申诉。教师如果是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为学校上级主管的教育部门;如果是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可以是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一、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条例有哪些?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有很多。其中,《教师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挪用,拦截和拖欠教师工资”,保障教师按时获得合法的待遇保障。《教育法》规定国家要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
    2023-03-19
    262人看过
  •  解决商标权侵权纠纷的途径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通过调查取证并作出行政处罚来制止侵权行为。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可以让商标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避免侵权人遭受声誉上的损失。1.双方自行协商。只要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达成和解,就可以让商标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避免侵权人遭受声誉上的损失。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3、给予行政处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协商、调解与诉讼协商、调解和诉讼是解决法律纠纷的常见方式。协商是指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
    2023-11-23
    455人看过
  • 民事特别程序救济的途径是什么?
    1、适用特别程序作出判决、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撤销或改变原判决、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2、对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特别程序的规定(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
    2023-06-28
    420人看过
  • 商标被抢注之后救济途径有哪些
    商标被抢注之后有如下救济途径:1、商标被抢注之后,当事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2、商标被抢注之后,当事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无效宣告的申请;3、商标被抢注之后,其他的救济途径。一、恶意侵权抢注商标法律规定有哪些恶意抢注商标法条中规定的情况有: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2、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3、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等。二、抢注商标出现商标无效怎么办抢注商标宣告无效的后果是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三、宣告商标无效的理由有哪些商标无效宣告有下列理由:(1)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
    2023-06-20
    490人看过
  • 有关移送管辖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一、适用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
    2023-03-19
    94人看过
  • 债务危机的3条救济途径是什么
    1.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中国《民法典》和去年实施的新《民法典》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债务的清理也应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的行为应得到法律的认可。协商清偿债务具有简便易行、成本低、中断时效等优点,但也有一定的不足之处,如果债务人不守信用,拒不履行偿债协议,就只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2.诉讼清偿债务协商偿债是私力救济的手段,而法院的强制偿债是公力救济。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债权人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当然,协商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不经协商直接向法院起诉。3.兼并清债债务兼并清债是指一个企业通过以现金购买或者以股份交换其他企业的资产或股份,将其他企业吸收合并而使之失去法人资格或者对其他企业形成控股,以改变其法人实体,而由存续企业或控股企业对被吸
    2023-05-04
    51人看过
  • 商标被侵权时进行维权的途径
    1、当事人协商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侵权人侵犯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就因此引起的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商标所有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标标识等。2、工商投诉、举报当与商标侵权人就商标侵权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前期收集的商标侵权人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向相关工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工商部门处理时,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对违法经营额五万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法院诉讼当商标所有权人经过与商标侵权人协商或通过向工投诉举报仍不能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的,此时作为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采取将争议提交给法院诉讼解决,并提请诸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登报道歉及消除
    2023-06-01
    354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有什么救济途径
    1、行政强制执行中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部分,由于执行主体是司法机关,所以此种执行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可以适用申诉或赔偿程序以作救济。2、对于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行为,它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以提起行政诉讼作为救济途径的。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后,如果当事人在收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判决书之后认为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处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将会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机关处罚依据做评判。一、行政不作为是否可申请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1、依申请行为的不作为,申请人对不作为行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赔偿等。2、依职权行为的不作为,由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由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二)行政诉讼1、确认
    2023-06-26
    365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民事侵权有什么救济途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30
      民事诉讼权利救济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法律救济;(二)、司法救济。第一,救济范围具有广泛性;第二,救济方式具有受动性;第三,程序具有法定性;第四,结果具有强制性;第五,效力具有终局性。(三)仲裁救济;(四)行政司法救济。
    • 商标驳回复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商标驳回复审的救济途径和救济途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1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商标局对注册申请的审查结论关系到一个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商标权能否确立。然而,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
    • 什么叫商事仲裁的救济途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02
      1、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
    • 什么是法律救济途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06
      法律救济途径: 1、诉讼渠道:诉讼救济,也称司法救济,是指相对人就特定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人民法院依法对纠纷做出公正裁决,为相对人提供救济。 2、非诉讼渠道:行政救济渠道,主要是指行政申诉和行政复审制度。
    • 2023年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行政途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2
      1、向行政主管机关进行投诉并提供基本的投诉举报材料,要求行政主管机关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2、行政机关在介入知识产权侵权调查时,可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侵权人进行罚款、协调侵权人与权利人的损失赔偿调解等,同时行政部门认为当事人有可能转移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而造成他人损失的,根据请求人的申请和担保,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采取封存、暂扣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