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5:32:50 478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测算,评定其经济价值和价格的经营活动。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第二章中介服务人员资格管理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有与房地产咨询业务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房地产咨询人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

第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

第六条房地估价师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七条房地产估价员必须是经过考试并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

第八条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房地产经纪人的考试和注册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严禁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遗失《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三章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第十条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到该业务发生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检查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第十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四)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五)依法交纳税费;

(六)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章中介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承办业务,由其所在中介机构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中介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经委托人同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将委托的房地产中介业务转让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但不得增加佣金。

第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

(三)合同履行期限

(四)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收取费用应当开具发票,依法纳税。

第十九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建立业务记录,设立业务台帐。业务记录和业务台帐应当载明业务活动中的收入、支出等费用,以及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现场。委托人应当协助。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二)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三)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二十三条因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对有关人员追偿。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者给予处罚:

(一)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因委托人的原因,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履行期限相关文章
  • 深圳房产中介的发展前景
    中介调整战略争市场如今,二手楼行业的低潮期仍在继续,一些业内专家预计,市场回暖最快可能在明年3月份左右。面对二手楼市场漫长的“冷冬”期,近半年的市场洗礼让中介行业中的“洗牌”效应逐渐显现出来,中介营运垮台、关门倒闭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天事件”、“长河事件”不仅进一步提醒了人们对资金监管、交易安全性的重视,也看到了市场洗牌的必然结果。大部分中介公司在此情形下开始了对公司经营策略的优化和调整,经历过第一轮的“洗牌”运动后,深圳的二手楼中介行业开始出现较为清晰的市场格局,一些实力较强、经营较佳的企业开始进入第二轮的市场战略调整,中介企业期望通过更加优化的战略措施为赢得市场而打一场翻身仗。市场低迷中介苦练“内功”据各大中介负责人表示,目前的市场低迷促使公司对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定经营策略等方面做出了更多的努力,从长远的发展目标来看,未尝不是一个调整、优化的好时机。中联地产总经理助理杨磊(杨磊博客,杨
    2023-02-28
    434人看过
  • 深圳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标准
    物业管理企业建立合理的服务品质管理体系,是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环节。而服务品质管理的核心要素则是如何评价服务质量。如果不知道如何评价服务质量,管理就无从谈起。进行质量评价,可以参考的工具一是建设部关于物业管理示范的考评标准,二是质量管理认证审核标准,但是这两个标准不是过于粗略,就是没有充分考虑到物业管理行业与服务产品的质量特性。根据笔者的经验与研究,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建立:(一)现场效果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水平更多体现在物业现场。因此,一个负责任的物业管理公司所要做的不仅仅是对顾客的质量承诺,因为服务质量承诺只是从房屋完好率、维修及时率、业主满意率、安全事故发生率等方面给予承诺。而这些率的度量不易操作,既不易为顾客所掌握,也无法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日常质量管理的评价指标。现场效果质量标准就成为日常管理的主要评价依据。现场效果质量标准的制定要根据公
    2023-04-22
    492人看过
  • 邢台市城市房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经2003年6月11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三年六月十八日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产中介服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房产咨询、房产价格评估和房产经纪等房产中介服务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房产咨询是指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房产价格评估是指对房产进行测算,评定其经济价值和价格的经营活动。房产经纪是指在房产转让、租赁、置换、抵押时,为委托人提供房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第三条市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规划区内房产中介服务工作。第四条从事房产咨询业务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房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二)有与房产咨询业务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
    2023-04-22
    102人看过
  • 房地产中介服务名词解释
    1、房地产中介服务: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2、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指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包括: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经纪等机构。3、房地产经纪: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4、经纪总收入:指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经纪业务活动所得的中介服务费收入。5、房地产经纪公司:指从事房地产代理、策划、销售、中介的专业机构6、房地产经纪人:指专门从事房地产代理、策划、销售、中介的机构和个人7、地铺:经纪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在内地叫门店,是指专门从事二手房交易的办公场所8、佣金:通过经纪公司服务所产生的劳务费9、加盟地铺:因资质或其它问题而加入品牌公司的一种方式,目的止在于归避市场风险、利用品牌效应,加盟地铺上级公司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10、直营地铺:属于经纪公司的一个直接管理、管理机构
    2023-06-11
    77人看过
  • 深圳房产中介首次全面亏损
    深圳中原地产和世华地产两家公司负责人昨日向深圳商报记者透露,公司经营自10月起均首次出现亏损,亏损额达数百万元。作为深圳地产中介行业两大巨头,中原和世华在深圳二手房市场已经占了半壁江山。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这两家公司都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地产中介行业无论大中型公司还是小型公司,绝大部分都处于亏损状态。来自市场的数据也显示了这一点。记者与多家中小公司高管沟通后发现,10月深圳地产中介已成全行业性亏损。据统计,目前深圳已经有20%的房产中介门店关门歇业。业内人士认为,地产中介全行业亏损,首先要归因于成交量的减少。到10月份,二手房市场成交量已经连续四个月下跌。世华地产的数据显示,公司10月成交量与6月最高峰相比下降幅度高达60%。深圳中原地产总经理李耀智表示,目前的亏损主要是由今年上半年整个房地产市场非理性发展造成。一方面,1至6月间,许多代理机构面对市场繁荣,盲目疯狂扩张,增开店铺,而没有充分
    2023-06-10
    75人看过
  • 深圳房产中介面临“破冰”考验
    如今,二手楼行业的低潮期仍在继续,一些业内专家预计,市场回暖最快可能在明年3月份左右。面对二手楼市场漫长的“冷冬”期,近半年的市场洗礼让中介行业中的“洗牌”效应逐渐显现出来,中介营运垮台、关门倒闭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天事件”、“长河事件”不仅进一步提醒了人们对资金监管、交易安全性的重视,也看到了市场洗牌的必然结果。大部分中介公司在此情形下开始了对公司经营策略的优化和调整,经历过第一轮的“洗牌”运动后,深圳的二手楼中介行业开始出现较为清晰的市场格局,一些实力较强、经营较佳的企业开始进入第二轮的市场战略调整,中介企业期望通过更加优化的战略措施为赢得市场而打一场翻身仗。市场低迷中介苦练“内功”据各大中介负责人表示,目前的市场低迷促使公司对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定经营策略等方面做出了更多的努力,从长远的发展目标来看,未尝不是一个调整、优化的好时机。中联地产总经理助理杨磊(杨磊博客,杨磊新闻,杨磊说吧)
    2023-06-10
    157人看过
  • 深圳护照办理服务
    一、深户。(一)深圳市常住户籍居民。(二)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内户口须已注销)。此类对象仅限申请护照加注、换发及补发,申请换、补发的须在深圳暂(居)住。二、非深户。(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2)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3)60周岁(含)以上非深圳户籍老人且该老人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4)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及未满16周岁子女(这里的就业指的是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当月前12个月内其亲属在我市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5)深圳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父母、子女、配偶。(6)广东省内户籍居民。(7)外省户籍居民。深圳集体户口办理护照的材料有哪些深圳集体户口办理护照的材料有:1、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
    2023-07-08
    316人看过
  • 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
    (1997年8月1日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6月26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5月29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的决定》修正)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的决定》已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7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8月20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保障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
    2023-06-10
    69人看过
  •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其实质是居间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中,具体内容是:1、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甲是签谁的名字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
    2023-07-21
    459人看过
  •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国家计委等六部门1999年12月22日计价格(1999)2255号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执业、依法纳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收费,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一)公证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土地、房产、物品、无形资产等价格评估和企业资信评估服务,以及提供仲裁、检验、鉴定、认证、公证服务等机构;(二)代理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律师、会计、收养服务,以及提供专利、商标、企业注册、税务、报关、签证代理服务等机
    2023-06-10
    399人看过
  • 中介服务人员资格管理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有与房地产咨询业务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房地产咨询人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第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第六条房地产估价师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第七条房地产估价员必须是经过考试并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房地产估价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
    2023-06-10
    322人看过
  • 如何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
    一、如何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中介费各个城市可能收取额不同,一般是按成交价的1%到3%收取,也可协商收取。二、房屋中介提供哪些服务1、投资置业,经营机构或个人置业、投资、换房、租赁物业,你可将买卖(或租赁)楼宇及置业的设想、资源位置,座号等要求委托给中介公司,则该公司将以最快时间、合理的价格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协助办理房地产评估、过户、银行按揭、物业管理、产权归属证明、凭证等各种服务。这样可省事省时,得到的是最优的选择,达到满意的要求。2、选购物美价廉的楼宇,房地产中介公司既代理三级市场楼宇等物业,又有大部分二级市场待销的房地产,及一些开发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优惠认购之物业。由于以上原因,中介公司则拥有大量品种多及不同等层次价格的房屋物业的库存,可供客户优选余地大。因此,在中介公司有优选楼宇、价格优惠等较多的便利,会得到物有所值的回报,不易草率决策行事,上当受骗。3、房地产开发商的得力帮
    2023-02-16
    337人看过
  •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一般形式)
    合同编号:___________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中介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_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6.纠纷
    2023-06-10
    231人看过
  • 深圳房地产买卖交易税费介绍
    1、卖方税种及比例:a、营业税=合同销售价减去原购入价的差额×5%b、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1%c、印花税=合同价×0.05%d、个人所得税=差额×20%e、交易手续费:3元/平米f、教育附加税:营业税×3%2、买方税种及比列:a、印花税=合同价×0.05%b、契税=合同价×1.5%(或3%)c、登记费:80元/本(公司)或50元/本(个人)d、房产证贴花:5元/本e、交易手续费:3元/平米
    2023-06-10
    15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更多>

    #合同履行期限
    相关咨询
    • 深圳房地产中介二手房买卖流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6
      买卖双方与经纪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房地产抵押中)↓卖方办理申请赎楼手续↓买方将首期款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帐户作资金监管,并交纳佣金和相关费用,买方向指定银行办理申请按揭手续。↓按揭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并注销抵押登记后,交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按揭担保公司托管,经纪方或将托管之定金炜给卖方,卖方支付佣金(卖方持证在手)买卖双方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
    • 什么是房地产中介, 房地产中介如何收费, 房地产中介服务费如何收取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房地产中介又名房地产经纪,是指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中提供中间服务并收取佣金的商人。(佣金是他们唯一的收入来源),在交易环节,即不是业主的代理人。也不是客户的代理人。关于房地产中介如何收费的解答: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要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
    •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是指什么,对于中介服务人员有哪些相关管理办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是指隶属于中介服务机构而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人员,包括房地产咨询业务员、价格评估师(员)以及房地产经纪人。为了加强管理,确保专业化、规范化,目前我国对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采取统一考试、职业资格认证和登记的管理办法。(1)房地产咨询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有与房地产咨询业务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
    •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一般形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t合同编号:___________t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t受托人(中介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t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t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t2.
    • 如何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6
      中介费各个城市可能收取额不同,一般是按成交价的1到3收取,也可协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