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
三类会议是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
三类会议标准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
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
经单位领导办公会或党组(党委)会审批后执行。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为4类。
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各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
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六条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直属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
不同类型的赔偿标准
180人看过
-
不同类型行贿罪的量刑标准
473人看过
-
对不同类型案件的收费标准
137人看过
-
不同类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标准不同
77人看过
-
商标许可的不同类型
296人看过
-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哪些类型的劳动争议
100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不同标的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不同,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7不同标的有不同的使用权,以土地为例: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
-
不同类型的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1-08-17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
-
不同类型的股权转让需要股东会决议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8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需要股东会决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股东会决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瓦斯类型划分的标准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18瓦斯类型划分的标准如下: 1、煤气一般把煤气又称瓦斯,从字面意思上讲,是与煤有关的气体,但是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下,煤气具有不同的解释; 2、液化气液化石油气是由原油炼制或天然气处理过程中所析出的丙烷与丁烷混合而成; 3、天然气天然气俗称天然瓦斯,由瓦斯公司敷设管线供应用户使用,故又称之为导管瓦斯或自来瓦斯。
-
商标争议有哪些类型, 商标争议类型主要分为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8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商标争议可以分二类: 1、一商标的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所引起的争议。这类争议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