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的民事特别程序能否调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8 13:41:50 416 人看过

一、诉讼中的民事特别程序能否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特别程序案件适用民诉法特别程序章的规定,特别程序章没规定的,适用民诉法的其他规定,所以特别程序适用调解。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适用特别程序应当注意事项

1、适用特别程序的人民法院是特定的,即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特别程序。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既没有第二审程序,也没有通常意义上的审判监督程序。而且,特别程序审理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权益冲突的案件,较之普通案件,一般都较为简单。所以没有必要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一审。

2、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特定的,即限于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在这两类件中,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也不存在利害冲突的双方当事人。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具体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指定或撤销监护案件,从性质上讲也是非讼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应当比照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

3、由于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特殊性,民事诉讼的一些原则、制度在这一程序中不能适用。比如,调解原则、辩论原则、反诉制度以及两审终审等,均不适用特别程序。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程序的规定中,既包括普通程序的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也是包括非诉案件的特别程序的,此时我们无论是适用何种程序都是需要遵守法定的原则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律师的作用
    一、律师在诉讼调解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1、独立于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和律师处于不同的法律地位。法官作为裁判者,要准确把握诉讼的争议焦点、准确把握当事人双方的心里症结,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以公平正义为前提,合理促成当事人之间的和解。而律师作为谈判者,也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辅助者,应该运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做出判断,并且能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从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是法官与律师的共同愿望,诉讼调解即是解决矛盾的最好方法。2、独立于当事人律师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其诉讼地位是由其代理权限和律师本身特性决定的。其一,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不是诉讼主体。律师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活动,代为和解、变更、承认、放弃诉讼请求应该征得当事人的特别授权,并且不得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其二,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相对的对立性。尽管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即
    2023-06-03
    182人看过
  •  民事诉讼前能否进行调解?
    本文介绍了民事债务纠纷诉讼的流程和相关规定。在开庭前,法院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可能会开庭审理。根据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需在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需在六个月内审结。开庭流程包括原告起诉、被告提交答辩状、决定开庭审理、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和判决宣告等环节。其中,调解、开庭审理和判决宣告是诉讼的关键环节。民事债务纠纷诉讼在开庭前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法院可能会开庭审理。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法院也会直接开庭审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从立案到审理:1、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三个月内审结;2、适用于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内审结。开庭的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
    2023-09-02
    408人看过
  • 民事诉讼调解几次才能进入诉讼程序,调节的方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民事诉讼调解?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又称法院调解,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法院调解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思想疏导工作的活动;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主持和引导当事人用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终结诉讼的一种方式。法院调解制度是建立在当事人处分权基础上的,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和法院行使审判权相结合的产物。二、申请民事诉讼调解需要什么条件?调委会受理纠纷有两种方式:一是当事人申请调解,二是调委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口头或书面向调委会申请调解,申请受理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申请受理一方,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争议,谁侵犯了他的权益。(2)要有具体的请求目的。申请人必须说明请求调解要达到什么
    2023-03-19
    356人看过
  • 2024法院调解离婚的程序,诉讼离婚能否调解
    法院调解离婚的程序,诉讼离婚能否调解(一)诉讼离婚法院一般都要先进行调解。《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调解程序第一阶段: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
    2024-03-26
    182人看过
  •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
    一、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特别程序不同于审判一般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它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特定的。其特定性表现在:第一,特定的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的人民法院是特定的,即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特别程序。第二,特定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特定的,即限于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在这两类案件中,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也不存在利害冲突的双方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具体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指定或撤销监护案件,从性质上讲也
    2024-03-14
    267人看过
  • 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分别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而诉讼调解,也称法院调解,是指对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两者主要区别在于调解的主体不同,前者主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而后者的主体为人民法院。一、诉前调解是什么意思诉前调解是指:一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按照现行法律,我国调解制度主要包括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个部分。法院调解又称司法调解、诉讼调解,是指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由法院主持,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行政调解是指具有调解
    2023-03-27
    71人看过
  • 刑诉中特别程序中的没收程序
    第二百九十八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第二百九十九条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
    2023-04-29
    228人看过
  • 哪些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
    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特别程序的案件种类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一、再审申请符合什么条件申请再审需要符合的条件有:1、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3、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只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可向上一级法院或原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只有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再审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
    2023-06-27
    6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关系是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关系是哪些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是针对海事案件的特点和法院审理海事案件需要适用的特殊程序作出的规定。民事诉讼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法院在审理海事案件时,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特别法未做规定的,才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海事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本法。本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民事诉讼法在当事人一节中规定的其他组织是哪些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具有如下法律特征:其一,合法成立。其二,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即有能够保证该组织正常活动的机构设置。其三,有一定的财产。其四,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没有取得人格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
    2023-08-04
    329人看过
  • 背调过程中,民事诉讼能否影响到入职?
    民事诉讼不影响入职背调。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2、受过刑事处分的;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7、超计划生育的;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民事诉讼可以调取通话记录吗民事诉讼中,对方有证据不提供的,不可以要求法院调取通话记录。对方当事人所持有的证据,不属于法院调查的范围,当事人不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法院也无权进行调查。只有当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才会调查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
    2023-07-07
    153人看过
  • 民事特别程序能再审吗
    法律综合知识
    民事特别程序可以再审。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其中并没有规定按照特别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零七条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2024-05-05
    44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不能调解
    一、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不能调解1、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二、法庭调解和判决的区别在哪关于法庭调解和判决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二)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调解必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且协议的
    2023-05-06
    39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执行中能进行调解吗
    被执行人是可以再次提出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对执行和解次数是没有要求的,但申请人同不同意就是另一回事。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民事诉讼缺席审判后只能强制执行吗法院缺席判决后,并不是只能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判决书的,不需要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经申请人申请后,法院才会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
    2023-07-24
    27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和解与调解的区别及操作指南
    起诉和解做法如下:1、公诉案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3、民事诉讼已经起诉了,双方仍然能自行和解,私下调解,达成协议后可以到法院申请撤诉。单方起诉离婚该怎么做单方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1、首先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2、人民法院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3、原告预交起诉费用、被告提交答辩状;4、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5、调解无效的,进行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
    2023-07-07
    2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特别程序是否能够特别授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特别程序和特别授权有区别,二者不存在矛盾。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
    • 特别程序民事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8
      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 3、实行一审终审; 4、审判组织审理案件原则上采用独任制; 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6、案件审结期限较短; 7、免交诉讼费用。
    • 民事诉讼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5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是针对海事案件的特点和法院审理海事案件需要适用的特殊程序作出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法院在审理海事案件时,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特别法未做规定的,才适用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独特环节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13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时适用的特殊程序。这些程序与通常的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对应。 1. 选民资格案件。 2. 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3.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 问一下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9-27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