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如何处理?工伤求助哪个部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17:22:37 420 人看过

申请部门为: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如果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前述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工伤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可以向单位所在地或者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农民工工伤找什么部门

农民工受伤应该找当地的人社部门,工伤保险的赔付一般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来共同赔付的。工伤认定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工伤职工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应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工人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出工人申请的,工伤工人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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