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可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执行,或由一名或多名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或由所有合伙人决定的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企业事务产生的利润属于全体合伙人,发生的损失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当然,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应由全体合伙人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那么,如果没有所有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合伙组织的执行官提供的担保是否在内部和外部无效。《合伙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施加的限制不得针对不知情的善意第三方。”该法第69条还规定:合伙人擅自处理本法或者合伙协议规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两项法律规定实质上明确规定了合伙企业执行人以企业名义未经授权的外部担保的内部效力和外部效力之间的区别。只要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执行人的未经授权的担保在外部仍然有效,其他合伙人也应为此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担保在合伙人内部不具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在承担外部责任后有权要求执行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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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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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担保由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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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是否能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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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是否要征得被担保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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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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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案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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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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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该如何通过表决?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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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对外担保需要受托人同意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3合伙企业对外担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风险提示:合伙企业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外提供担保是否有效,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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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2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提供担保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其保证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对其保证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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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可以以合伙人的名义管理企业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2XX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XX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设立中,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根据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在实践中,合伙企业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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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带征企业个人所得税可以免征吗,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6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而不是年销售额120万元之内免征增值税。即使一个季度内销售额超过30万元,其他季度没有销售收入,超过30万元的那个季度也是必须按照销售额和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免征增值税,不代表免征个人所得税。由于是合伙企业,需要按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该按月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