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劳动关系是由谁决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8:36:02 420 人看过

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可以由企业或是劳动者本人提出

一、辞职工资发放的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必须在员工离职后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及社保转移手续。未办理的,造成员工损失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核准离职日期是什么意思

就是指你可以正式离职的时间。离职申请里面是需要有申请离职时间和核准离职时间的,申请时间就是你提出离职的日期,核准离职日期就是指你申请之后,公司批准你可以离职的日期。因为一般企业的离职申请都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的,所以,这个时间需要明确。离职日期实际一般由公司与劳动者协商决定。离职时,一般要先与下一位接手之人指导其岗位职务上需要被交接之事,之后向人事部门归还公司所属物品,比如职员证、门禁卡、公司锁匙、公务车等,根据公司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协商离职日期。

辞职又称为离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入职劳动手册可以不给公司吗

不可以。从事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在职期间,《劳动手册》由单位进行保管,当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在《劳动手册》上应该做好相应的记载。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工作期间,《劳动手册》由本人保管,但单位应在其《劳动手册》备注栏内做好用工记载。《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货币相关文章
  •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应由谁举证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认定。《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一)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二)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三)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
    2023-03-01
    417人看过
  • 承租经营的劳动关系由谁来承担?
    如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认定承租经营中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法律依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建筑劳动关系工伤如何确定建筑劳动关系工伤: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
    2023-03-30
    14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谁决定
    劳动合同有没有效由谁决定?由内容决定。实践中,对劳动合同效力的确认,应当由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所谓的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之诉。确认之诉有肯定确认之诉和否定确认之诉之分。申诉请求应当这样写:请求依法确认申诉人与被诉人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应当通过仲裁程序或诉讼程序,以裁决或判决的形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老板说了算吗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
    2023-04-17
    5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是谁和谁订立的?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是谁和谁订立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二、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劳动保险、职业培训等。此外,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还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本条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和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两项内容。三、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开始建立?1、劳动关系自
    2023-06-16
    350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由谁出具
    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由谁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是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一种,是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的一种书面证明。也是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一个证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应该如何使用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保存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否则,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如
    2023-04-13
    301人看过
  • 双方的劳动关系谁来确定?
    一、双方的劳动关系谁来确定?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二、劳动关系
    2023-04-29
    465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由谁作?
    一般分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
    2023-06-24
    192人看过
  • 借调员工劳动关系的工资由谁支付?
    一、什么是借调员工劳动关系?借调是指一个单位借用别单位工作人员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借调中存在三方关系,借出单位、借入单位和借入人员,一般是由借入单位和借出单位签订借调合同,在征得被借调人员的同意下,被借调人到借入单位从事劳动。被借人与借入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借调期间受借入单位的管理,被借人员和借出单位继续存在劳动关系。二、借调员工的工资由谁支付?在借调关系中,一般情况下,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会签署协议,约定借调职工的工资支付问题,如果协议没有约定的,那么职工可以向原用人单位主张工资,同时,由于劳动者为借调单位也提供了劳动,所以其也可以向借调单位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将本单位职工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劳动者与本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并不因为借调而发生转移。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借调单位的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工资的支付问题,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可以由借调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另外,根据《工伤
    2023-04-15
    151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怎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关系。4.当发生争议进行处理时的法律程序不同。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而劳务关系纠纷的处理,则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怎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确认方式如下:1.双方主体资格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
    2023-04-13
    269人看过
  • 劳动关系第三方指的是谁
    劳动关系第三方指的就是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签订协议,将劳动者派过去工作。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不建立直接的劳动关系,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由第三方支付工资报酬。一、劳务派遣和普通员工的区别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1、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最大的区别就是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直接与工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而派遣工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员工与用工企业没有劳动关系的。2、除了两者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同之外,它们的待遇也是有差别的,在没有实行同工同酬时派遣工的待遇比正式工的少了很多。在实行劳务派遣同工同酬之后,两者的待遇几乎是相同的,但是还有一点差别。例如,劳动派遣人员的公司并不是用人单位发放的,而是由派遣公司发放,派遣公司会抽取
    2023-06-27
    231人看过
  •  消除劳动关系中的事实劳动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后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和用人单位就合同期限无法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但是,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而如果员工想要终止劳动关系,则无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后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和用人单位就合同期限无法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但是,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而如果员工想要终止劳动关系,则无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然而,有些用人单位认为,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无需提前通知,就可以直接要求员工立即离职,并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2023-08-28
    98人看过
  • 试用期怀孕能取消劳动关系吗
    试用期怀孕的能解除劳动关系,但具有一定的限制。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雇。一、试用期怀孕了公司可以辞退么怎么赔偿试用期怀孕公司是不可以辞退的。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职工,只是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二、试用期被开除会有赔偿吗在试用期开除员工是否需要作经济补偿,可分为两种情况:1、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2023-06-22
    443人看过
  • 劳动教养因谁取消
    一、劳动教养因谁取消劳动教养制度在中国特定的历史下有积极作用,但今天已不能适用。劳动教养存在没有法律的授权和规范、劳动教养对象不明确、处罚过于严厉、程序不正当、规范不统一和司法解释多元化等等弊端,而这些成为有关部门滥用权力、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现象屡屡发生的根源。劳动教养制度违反了《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并与中国政府签署的人权公约相背。《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在实际的执行中,劳动教养场所本着管理的方便,随意限制劳教学员的各种自由和权利,并不完全按照有关的法规进行依法管理,普遍出现劳动条件恶劣,劳动时间超长,劳动安全保护不足,侵吞劳动报酬,私自扣留学员信件,限制学员通讯,禁止信仰活动,
    2023-06-06
    471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纳由谁进行
    由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进行缴纳,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就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中是可以存在双重工伤保险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两份工伤保险,只是享受待遇时只能存在一份待遇,即受到伤害时工作单位参加的工伤保险关系中获得赔偿。而且这里的职工并没有局限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也包括全日制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在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种:其一,劳动者同时从事几份非全日制劳动,和几个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其二,劳动者同时从事全日制劳动和非全日制劳动,如劳动者白天从事全日制劳动上班8个小时,晚上或者周末又打零工等非全日制劳动;其三,劳动者同时从事两份全日制劳动,尽管少见但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最关
    2023-02-26
    348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货币
    词条

    货币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经济协作关系。 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也是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其具有长... 更多>

    #货币
    相关咨询
    • 事实劳动关系由谁认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12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 工伤能否取消劳动关系的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09
      认定劳动关系要进行工伤赔偿。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均为工伤。
    • 劳动关系纠纷解决的法律是谁的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7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务纠纷时可以选择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劳动关系证据由谁提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3
      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证明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入职申请表这些都是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均没有,那么工资表、考勤表甚至加盖单位印章的体检表、收入证明等均可作为证据证明有劳动关系。如果还是没有,那么如果单位工资转账支付,那么银行卡转账明细也能间接证明有劳动关系。一般证明了劳动关系,就由公司证明劳动关系的起止时间和工资标准。
    • 外包工人的劳动关系由谁承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9
      建筑包工头一般都挂靠某建筑公司,对外均为施工单位的劳动者,虽然在建设施工合同或者转包清包合同中均不能反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但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显然属于有建筑公司向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因此本质上劳动者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建筑公司就是用人单位。但在实际建设活动中,包工头的身份剥离了这种劳动关系,经常发生工头结走工程款、工人工资无处讨要、施工单位到处喊冤的怪现象,根本原因,还是工程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