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伤情鉴定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5 20:11:33 114 人看过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一、伤情鉴定的钱应该谁出

所有有关司法鉴定的费用都由司法申请鉴定者自行承担。

在一般情况下,有些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登记进行鉴定。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会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但这势必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并且,由于鉴定费用价格不菲,受害方往往需要为此提前支出一笔钱,最后未必得到法院接受。

因此建议如果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认为自己的伤害程度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以在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同时,申请法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事后鉴定费用可列入赔偿请求内,依判决决定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来承担该鉴定费用。

二、伤情鉴定多久出结果

24小时。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汽车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问题
    一、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司法鉴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一方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往往需要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和三期鉴定(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一)受害人申请这两种鉴定的具体要点如下:1、三期是指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的简称。三期鉴定是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伤害时,由法医对伤者的三期做出鉴定,并作为赔偿的标准。三期必须同时鉴定,不得分开再进行2、受害人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应当同时提出“三期鉴定”的申请,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费用。有了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鉴定”结论,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如果受害人一方愿意接受对方的赔偿条件,能够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则无需做三期鉴定。3、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达不到伤残等级,也可以有三期鉴定。没有伤残不等于不需要误工、护理、营养的时间。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
    2023-03-26
    163人看过
  • 伤情鉴定未出来能否治安拘留,伤情鉴定一般程序
    一、伤情鉴定未出来能否治安拘留伤情鉴定结果虽然未出来的,但公安机关经调查确定当事人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行政拘留违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伤情鉴定一般程序1.鉴定的委托:以“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为
    2023-06-17
    95人看过
  • 警察单凭病历能做伤情鉴定吗,伤情司法鉴定程序
    一、警察单凭病历能做伤情鉴定吗进行伤情鉴定是不需要提供病历的,只需要伤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做鉴定,然后出具鉴定报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鉴定时机4.2.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4.2.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4.2.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二、伤情司法鉴定程序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
    2023-04-19
    206人看过
  • 司法鉴定程序伤情鉴定的标准有哪些?
    司法鉴定程序伤情鉴定的标准有哪些?委托原则: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鉴定人提出独立的鉴定意见。补充鉴定由原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同一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形】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鉴定的委托】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委托单位应审查被鉴定人提供的病历资料真实性,并在病历资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委托单位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被伤害的客观事实,才能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鉴定的受理】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
    2023-06-04
    135人看过
  • 伤情鉴定程序违法是指哪些情形
    一、伤情鉴定程序违法是指哪些情形1、鉴定人或鉴定机构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2、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3、鉴定人或鉴定机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二、鉴定程序违法该如何处罚(一)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擅言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或擅自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的
    2023-06-17
    201人看过
  • 派出所伤情鉴定委托书程序
    一、派出所伤情鉴定委托书程序(一)鉴定的受理。初审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审核鉴定委托书、审核鉴定材料、商议委托鉴定事宜、提出是否受理意见。(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听取初审人的意见、审查鉴定材料、签署是否受理意见。(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决定当场受理的收取鉴定费用。二、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该如何正确处理(一)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二)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者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
    2023-06-06
    26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伤情鉴定标准有哪些,伤情鉴定有哪些程序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6-16
      委托原则: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鉴定人提出独立的鉴定意见。补充鉴定由原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同一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形】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
    • 汽车司法鉴定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30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 伤残鉴定伤情鉴定工伤的程序是哪些的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6
      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
    • 法医鉴定和伤情鉴定的程序是如何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9
      1、伤害是以结果为处理依据,不同的结果,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如轻微伤,属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轻伤属自诉刑事案件;重伤属公诉案件。因此,派出所要先做法医鉴定才作处理,是符合规定程序的。但做鉴定不并影响治疗。2、一般鉴定要60日左右出报告。3、轻微伤,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 车辆鉴定机构鉴定车辆程序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16
      1、首先凡需要鉴定事故车辆及其他检材要由办案人在案发72小时内,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委托书,并由办案人亲自送到鉴定大厅技术科登记,对需要做车辆、物品及人员的司法鉴定的事故,必须由办案人及双方当事人三方同时到场,并签字方可生效,如果缺一样就不予受理检验。 2、而对拒绝到场的当一人或一方拒绝签字的,办案民警写出情况说明要报大队领导、主管事故科长签字。 3、领取鉴定报告书必须由办案人亲自到技术科领取,不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