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阐述了学校在学生受伤时的责任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学生在校内受伤,学校需要承担责任。而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将承担责任。另外,如果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学校在保护学生安全方面有着重要的责任。
学生如果在校园内受伤,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将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 素材:学校如何避免学生受伤?
素材:学校如何避免学生受伤?
学校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地方,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需要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来避免学生受伤。根据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学校伤害事故预防措施,明确学校伤害事故预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责任,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同时,学校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此外,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和防范侵害的能力。
为了降低学生受伤的风险,学校还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提供符合标准的教学设施和设备、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等。
总之,学校要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来降低学生受伤的风险,确保学生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学校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事故,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需要承担责任来避免学生在校园内受伤。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学校伤害事故预防措施,明确责任,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其自我保护和防范侵害的能力。同时,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符合标准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降低学生受伤的风险,确保学生的安全与健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2023学生坠楼受伤学校要不要赔偿
231人看过
-
在校期间学生坠楼致残学校监管不力承担责任
203人看过
-
学生在校园被坠落玻璃砸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何种赔偿责任
76人看过
-
学校是否承担学生嬉闹致伤责任
194人看过
-
学生在校期间,哪些情况学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学生不在校期间是否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
434人看过
-
学生因为摔伤受到重伤学校会承担谁的责任
246人看过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
学生坠楼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学生坠楼怎么赔偿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4根椐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过错责
-
学生坠楼受伤学校有没有责任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9学校有过错的话需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2022年民法典大学生意外坠楼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30大学是国家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是在此就读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相应的认知能力和自我管理的能力。高校不应该承担责任。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
-
学生在危险路上坠楼学校是否担责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因无加害方,表面上属意外事故。普通人走在平坦的道路上也有可能摔倒受伤甚至死亡。本案从生活常识和学校经验上看,初中学生从1米左右高的台阶上跳下,正常情况下不会造成伤害。但是,如果单级台阶高达1米,却因资金来源问题或其他原因,没有加装护栏的话,任何人都可能失足摔下台阶,特别是在晚上学生自习期间。因此,教育局、学校可能负有对学生此类意外事故放任自流、听之任之的间接故意,或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的过失责任,因
-
在学校发生意外, 老师在学校内受伤, 学生是否需要要求学生承担责任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5此为校园学生人身伤害案,我认为当事老师应承担赔偿责任是不应存疑的。除此以外还应探讨校方是否应承担责任的问题。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校方对在校学生发生的人身伤害,其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本案中不论是就当事老师与校方存在的关系看,还是就事发的特定时间(尽管是课间休息时,但我认为仍应视为校方的教学活动的期间)、特定的地点看,校方是有过错的。据此,我认为受害方可同时要求校方和当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