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的定义及现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6:34:45 495 人看过

小产权房,又称农民房,它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农民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在自家宅基地或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其房产证少数为国家房产部门颁发,大多数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当地的乡、镇或街道政府、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或某公司颁发。有的连当地的乡政府、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颁发的产权证也没有,其仅仅是某一村民自建的没有任何产权证的房屋。

由于市场经济的飞跃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节奏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都涌向城市成为农民工,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深圳,其农民工的数量甚至超过当地常居人口。而农民工在城市的地位又十分低微,收入不高且生活艰辛,为节省开支能攒点钱回家过年,想租住商品房一类的房屋可以说是望而生畏。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使得租赁价格相对低廉的小产权房屋的出租就成了农民工的唯一首选。

房屋租赁关系是我国经济关系的一部分,其健康稳定的发展是保障我国经济建设可持续性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纵观现实生活中小产权房的房屋租赁,租赁双方一般对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内容,往往则重于租赁物的交付使用及租赁期限、租金的多少以及租金的支付时间等问题,对于小产权房而不符法定的房屋出租条件以及该小产权房是否经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合格等事宜则未能引起重视,而这些未能引起租赁双方重视的相关问题又恰恰是小产权房屋租赁合同中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一旦引起纠纷,不但不容易处理,还有可能导致租赁双方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故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此作些触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小产权房相关文章
  • 小区噪音扰民问题的现状及管理规定
    1、禁止业主在室外(园区内)进行聚餐、打麻将等噪音量大的娱乐活动;2、禁止小区内聚会、锻炼身体时请乐队伴奏,只能使用便携式收音机或录音机;如果其他住户投诉,物业公司有权禁止使用这些音响设备;3、室内播放视听设备时请尽量降低音量,噪音分贝控制在45-55分贝以下;4、小区所有区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小区噪音扰民如何处理如果噪音扰民十分严重可以通知警察进行干预。【网友咨询】我家隔壁,就是卧室紧邻的隔壁,有一个歌厅,每晚上都要唱歌,我实在是无法忍受了,这个歌厅是属于很不正规的那种,低音炮我实在无法忍受了,基本每晚都要等到一两点再睡。期间交涉过很多次,他们态度挺好,但是行动上不予理睬。也跟环保局投诉过了,环保局来看了,也跟他们交涉了,好了几天,但是事后还是一样。请问这样的事情有什么解决办法吗?我曾跟歌厅老板说要报警说扰民,他们就恐吓我们,到底这事情该怎么解决?【律师解答】一、小区的噪音来源一般有工业
    2023-07-07
    152人看过
  • 见义勇为的法律界定及保护现状是怎样的
    一、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界定1,行为人并不具备法律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律约定的义务是指行为人与救助对象之间存在法律规定的救助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产生了救助效果,但是存在与救助对象的法律约定,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够算作见义勇为。换句话说,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超越了法律约定的职责或不具备法律约定的救助义务以外,才能够成为见义勇为。2,行为人主观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原则上说,见义勇为行为要求行为者必须在主观上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并且由此产生的行为,这种意愿必须带有正义感,才符合见义勇为的标准。即使行为者的行为客观上产生了上述结果,但是主观上仅仅是出于维护自身利益,那么也不能构成见义勇为。二、见义勇为的基本法律特征。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特征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个方面。1,见义勇为行为没有法律义务或约定义务。对于约定人来说,义务具有强制性和功利性等特点。如果行为人的行为
    2023-03-17
    429人看过
  • 家庭暴力的定义与现状
    法律综合知识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施暴。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从骇人听闻的高楼抛妻、锁妻会阴案,到暴打致妻子鼻青脸肿、体无完肤,到几拳、几巴掌致妻精神上痛不欲生,都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正在我们身边不断发生,而遭受暴力的多为女性。联合国大会1993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宣言》,界定对妇女暴力为“任何基于性别的、对妇女生理上、性或心理上造成,或可能造成伤害的行为,或使妇女遭受痛苦的行为
    2022-12-01
    57人看过
  • 大产权,小产权的定义是什么?
    大产权房:国家颁发产权证的叫做大产权房,包括40年产权、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我们平时购买商品房,只要能取得正规房产证(红本),就都属于大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由国家颁发产权证,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而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做小产权房。主要分为5种:1、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非本村的市民不能购买。2、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3、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4、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5、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大产权房的定义是什么,大产权房到期后怎么办大产权的定义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后拥有全部产权。市场价也就是住宅市场的
    2023-08-04
    341人看过
  • 公司减资涵义及其在中国的现状
    公司资本的增减变动,是公司资本运营过程中的常态。减资与增资,对应公司的紧缩与扩张,两者均系公司不可回避的商业现实。与公司增资相比,减资事宜引发的控股股东、小股东、外部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更为剧烈。依循英美公司法与公司财务原理,减资被视为公司重组或公司根本性结构变化项目下的子问题,减资规则归结为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下的子规则。公司进行减资,是一个商业需求;债权人面对减资,引发安全关注;股东试图减资,旨在达致资本退出或变现;立法者设计减资规则,面临如何进行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衡量。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2)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
    2023-03-27
    88人看过
  • 变动小产权房产权的法律规定及程序
    1、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就是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2、限制销售的小产权房,也就是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3、军产房,即是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小产权房买卖需要注意的问题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2023-07-03
    464人看过
  • C级危房鉴定标准的历史及现状
    C级危房的鉴定标准为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具体如下:1、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2、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3、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4、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危房鉴定d级是什么标准d级危房鉴定标准如下:1.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和不稳定滑移,连续2个月沉降大于2mm/月、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等;2.砌体结构受压墙受力方向有大于2mm的缝隙等;3.木结构构件有严重缺陷、主梁产生大的挠度等;4.混凝土连续梁跨中部位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等。《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房屋经安全鉴定后,鉴定机构可以收取鉴定
    2023-07-06
    319人看过
  • 小产权房能否贷款及小产权房的法律属性
    一、小产权房能贷款吗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也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以,严格来说小产权房是不能贷款的。有人认为,只要小产权房可以转化为产权房,便可以申请贷款,但是,小产权房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转化为产权房的。从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小产权房屋转化为产权房缺乏法律依据。从我国对土地的管理理念与土地管理的价值取向来分析,短期内我国还不会放开集体土地的流转。因此,小产权房屋向产权房的转化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同时,即便今后小产权房屋可以转化为产权房,从现有的土地制度来看,购房人还会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此一来购房人购买乡产权房屋的费用也就与购买商品房相差无几。国土资源部再次严厉地指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
    2023-03-02
    199人看过
  • 普及的伤害现状
    共同故意伤害行为,由于各实行犯行为与伤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行为人应对这一共同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共同伤害实行行为中的一部分人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防止了伤害结果发生,则他们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中止。复杂的共同故意伤害行为中共同犯罪人之间的关系对故意伤害犯罪的完成形态有较大影响。共同故意伤害的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的实行过限分别承担不同责任。过失伤害与故意伤害怎么认定故意伤害和过失伤害的区别关键看伤害的主观意图是什么,具体如下:1、故意伤害的主观意图方面,行为人主观上积极追求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遭受损失的结果;2、过失伤害的主观意图方面,行为人主观上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2023-07-04
    159人看过
  • 小产权房的概念及效力
    一、小产权房的概念所谓小产权是相对于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大产权而言的,指的是在城市郊区或农村,由集体经济组织在本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除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还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购房者在办理了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的房屋权属证书后,即对该房屋享有了小产权。小产权房的出现已有十余年历史,最初是一些农民将自建房出租或少量出售,以此维持生计,但近几年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如今在全国的城中村里,小产权房已遍地开花。据业内人士讲,近几年,在城市房价的刺激下,小产权房已逐渐成为商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单位集资建房外的另一种城市房屋供应类型。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该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地方政府追求经济繁荣,而对土地进行无度开发,破坏耕地资源,最
    2023-06-19
    173人看过
  • 房产中介现状
    房产中介
    随着上海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上海房产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人们通过房产中介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本市约50%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和90%的二手房买卖是通过房地产中介企业实现的。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详细了解,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诈行为有: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
    2023-06-10
    179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及产权年限定义
    经济适用房产权是政府通过原先土地的减免税费以及对低收入家庭的财政补贴转变成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形式;也就是政府和低收入家庭共同出资来修建,就像是拥有股份一样的形式来拥有经济房,这也是对低收入家庭的一种特别优惠政策,为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它由两部分组成: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房屋使用年限自购房者取得房屋之日算起,无期限;而土地使用年限却不同,它有一定的期限,一般民用住宅70年,商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一般为40/5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房产交易中要注意产权年限限制的主导因素。一、经济适用房产权年限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因此,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的规定。但是,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年限因地区差异而定,有的地方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大概在50年左右。经济适用房产权也是属于完整的产权,经济适用房产权起始时间以取得产权证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2023-02-24
    126人看过
  • 什么是小产权房以及小产权房是多少年产权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二、小产权房是多少年产权小产权房是没有产权的,也就不会存在多少年产权的问题。小产权房是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它是没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因此小产权房就没有产权这一说法。它只有使用权。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住宅建设用地最高是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以及综合用地,最高为50年;而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最高只有40年。所以小产权房的使用权限一般都是70年。房屋的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一致,所以,关键看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三、购买了小产权房该
    2023-06-27
    68人看过
  • 小产权房知识普及
    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和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以及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现在可分两种: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归该农村集体所有,外村农民不能购买;违法建设在集体企业用地或占用耕地上,属于非法建筑。小产权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和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还有就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现在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就归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上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什么意思?是否要用公积金?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也叫“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习惯叫法。因
    2023-06-30
    45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小产权房
    相关咨询
    • 注册商标续展的现状及意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4
      注册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住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于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 小产权房现状有房产证吗可以买卖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9
      一、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 因为小产权房并非由国家所颁发,所以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有土地证,也相当于买了小产权房的房子只有使用权,没有的所有权。 二、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买卖,小产权房有两种: 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组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就是合法建筑。 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违反《中华人
    • 农民房及现房子拆迁乔迁是小产权房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1、小产权房通常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并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屋。买下这些房的人大多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第三人。 2、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人,对此房的所有权是能够得到法律认同和保护的,能够依据相关法律获到房屋的完整的所有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罚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认同和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该类
    • 小产权房的种类及分类?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3-11
      1、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
    • 哪些是小产权房小产权的意义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8
      “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的权利人对其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类房屋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不会在国土房管局备案,无法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最多仅可能取得乡镇政府颁发所有权的证明,所以也叫做“乡产权”。 “小产权房”与“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又不同,其既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