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的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不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21:02:28 437 人看过

合同解除的类型不同,各种类型的合同解除自有不同的解除条件。从意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解除类型出发,分析合同解除的条件。意定解除包括约定解除和协议解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只要不违背法律和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可以将任何情形约定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则属于立法者的判断,需要明确并符合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是将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协商一致,也就是在双方之间又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内容主要是把原来的合同废弃,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在性质上是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安排、调整和分配。”事实上,协议解除条件也属于意思自治范畴,与约定解除不同者,协议解除是以新合同(新协议)解除既有合同。因此,解除协议须具备合同有效要件,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强行性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协议解除的程序有哪些

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并且在单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种程序,法律也应允许并加以提倡。

由于协议解除程序是采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须有要约和承诺。这里的要约,是解除合同的要约,其内容是要消灭既存的合同关系,甚至包括已经履行的部分是否返还,责任如何分担等问题。它必须是向既存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发出,并且要在既存合同消灭之前提出。这里的承诺,是解除合同的承诺,是完全同意上述要约的意思的表示。协议解除是否必须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我国法律未作这样的要求,允许当事人选择:或者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或者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

采取协议解除程序,何时发生解除的效力?在合同解除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时,有关部门批准解除的日期即为合同解除的日期。在合同解除不需有关部门批准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之时就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商定解除生效的日期。

二、约定解除和协议解除有什么区别

(1)协议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根据已经发生的情况,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而约定解除权是约定将来发生某种情况时,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权。

(2)协议解除不是约定解除权,而是解除现存的合同关系,并对解除合同后的责任分担、损失分配达成共识;而约定解除权本身不导致合同的解除,只有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通过行使解除权方可使合同归于消灭。

(3)协议解除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安排、调整和分配;而约定解除权主要是对当事人提供补救,使其有可能通过行使解除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性质不同。约定解除的解除权是形成权,解除合同是单方法律行为,即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或协助;协议解除中的解除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行为,一方若想解除合同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否则不得解除合同。

(5)前提不同。约定解除是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前提条件,当事人必须事先约定,赋予一方或双方以解除权,解除合同就是行使解除权的结果;协议解除不需要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前提条件,是事后协议确定解除条件。

(6)功能不同。约定解除是在一方违约的情形下,非违约方采取的一种违约救济措施,及时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协议解除不以违约为前提,双方达成合意的目的是对原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重新设定,而不是针对违约寻求补救措施。

(7)方式不同。约定解除的解除权人必须实际行使解除权,即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方可解除合同,相对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时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确认之诉,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职权对合同解除的效力进行滞后审查;协议解除时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解除合同,至于采取何种方式达成合意完全由双方协议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合同免除有哪些类型,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
    合同免除有哪些类型(一)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免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免除的效果。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免除的行为(《民法典》第93条第1款)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二)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合同免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
    2023-04-12
    418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有哪些类型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解除后,以下种类的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结算、清理等种类的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相关的合同条款不再产生法律拘束力,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但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合同解除的类型有哪些一、合同解除的类型有哪些1、合同解除的类型如下:(1)单方解除。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2)协商解除。在合同未履行完毕之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约定解除。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事由的,当解除事由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4)法定解除。是出现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
    2023-08-12
    294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合同解除权的类型
    一、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根据形成权的法律特征,在通常情况下,形成权以单方意思表示方式行使;也就是说,实现形成权既不需要向法院提出请求,也不需要进行强制执行,所以行使形成权不需要法院的裁判。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属于私力救济权,由债权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一般而言,主张解除的当事人不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确认之诉,但主张解除的当事人必须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能够控制的地方。二、合同解除权的类型合同解除权根据其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1.约定解除权。即指通过当事人约定于一定事由发生时,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的产生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不是单方所能决定。2.法定解除权。即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当一定事由发生时,一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定解除权主
    2023-06-26
    223人看过
  •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有哪些区别,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有哪些区别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有下列区别1.二者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二者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3.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二、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解除以有效合同为标的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合法有效,合同无效的是自始无效,无需解除,因此合同无效谈不上合同的解除。2.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合同一经成立并有效,便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如果随意解除将不利于交易市场的稳定性。3.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行
    2023-06-24
    179人看过
  • 不同类型的民事合同无效是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事判决种类具体包括哪些1、根据其所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民事判决可以分为诉讼案件的判决和非诉讼案件的判决。2、根据其所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民事判决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3、根据其所依据的审级和审判程序不同,民事判决可以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4、根据其是否生效,民事判决可以分为生效判决和未生效判决。5、根据其是终结案件的全部还是一部,民事判决可以分为全部判决和部分判决。6、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都出庭,民事判决可以分为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7、根据其作出的先后时间,民事判决可以分为原判决和补充判
    2023-07-03
    490人看过
  •  不同类型的身份证有哪些?
    该段内容介绍了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若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身份证已经丢失或损毁而尚未补领到证件,则可以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同时介绍了网络身份证(VIEID)的概念及其与现实中的身份证受法律保护的情况。最后指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决定》,明确规定停止使用一代证。1.对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若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身份证已经丢失或损毁而尚未补领到证件,则可以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2、网络身份证:网络身份证(VIEID)是互联网络信息世界中标识用户身份的工具,用于在网络通讯中识别通讯各方的身份及表明身份或某种资格。其与现实中的身份证一样是受法律保护的,相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电子签名法》等。3、一代身
    2023-08-18
    287人看过
  • 谁有权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解除包括哪些类型
    一、谁有权提出解除保险合同如同其他民商事合同一样,有权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并非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依法并不享有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保险界普遍有一种的做法,即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解除保险合同,这是完全错误的,这样也容易产生一些道德上的风险。二、保险合同解除包括哪些类型保险合同解除包括的类型如下:1.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2.意志解除又称协议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三、保险合同的解除方式保险合同解除方式1.法定解除:(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之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2)投保
    2023-05-06
    75人看过
  • 了解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类型?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下列三种: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期限可以长也可以短,从几年、十年到一年或几个月不等;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只约定起始日期,没有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履行中没有约定的终止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一般不能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在到劳动者退休;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或项目为有效期限,一旦工作或项目完成,劳动合同将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几种一、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几种1、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分为三种,具体如下:(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2023-07-02
    120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的类型,附条件合同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一、附条件合同的种类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在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条件必须合法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合同中附条件的主要作用在于,可以把当事人的动机反映到合同中,使其具有法律意义。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条件成就时,原来的权利或义务即行解除,如所附条件不成就,则合同继续有效。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它以一定事实(所附条件)的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所附事实的不发生,则为条件不成就。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它以一定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该项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二、附条件合同必须符合哪些要求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
    2023-02-26
    208人看过
  • 什么是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分为哪些类型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里特别约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附条件的合同可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生效条件又被称为延缓条件,是指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并不发生效力,只有当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解除条件又被称为消灭条件,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合同在条件成就以后即失去效力。条件的成就与否应依靠事实的自然发展,当事人不应以自己的行为阻止或者促成条件的成就。如果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如果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一、附条件合同的要求有什么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但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过去的、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否则是毫无意义的。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在将来是否发生
    2023-02-28
    460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的类型有什么呢
    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依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条件不同,可将其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1.约定解除权。合同约定解除的两种形式:一种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另一种是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解除事由,事由发生时,可以解除合同。2.法定解除权。只有当法定情形出现,解除权人才能行使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怎样解除劳务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约定解决、法定解除等。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到期或者法定的情形时,可以解除劳务合同。
    2023-03-07
    222人看过
  • 保险合同条款有哪些类型
    有哪些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的条款是保险合同的内容。合同条款是规定保险责任范围,确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合同条款。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保险合同条款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保险合同条款按其效力的依据可分为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法定条款是指依法必须明确规定的条款,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法律条款不是保险合同的必要条款。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法律规定包括保险人的姓名、住所;人身保险投保人的姓名、住所和受益人的姓名、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免责事由;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和责任开始时间;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赔偿金或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订立合同的日期、月份和年份。约定条款,是指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条款外,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其权利义务或者事实问题约定的条款。约定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一般来说,约定条款包括三种:(1)关联条款,如伦敦保险协会条款、美国保险协会条款等
    2023-05-02
    163人看过
  • 婚姻的不同类型有哪些区别?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在于:1、有重婚情况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仍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无效的婚姻不是事实婚姻,虽然他们与夫妻相称,生活在一起,但他们也可能养育孩子。无效婚姻的终止不同于可撤销婚姻。只有婚姻一方可以提出,无效婚姻的一方可以提出申请,其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申请。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区别是什么1、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无此要求。2、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男女双方的财产亦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同居关系依法应予以解除。
    2023-07-05
    265人看过
  • 企业并购的不同类型有哪些
    企业并购分类如下:1、购买式。这种形式一般以现金购买为条件,买断目标企业的整体产权;2、承担债务。也就是说,在目标企业资产和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合并方以承担目标企业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3、吸收股份。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票投资的兼并方,成为兼并企业的股东;4、控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企业并购的定义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一)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
    2023-07-07
    20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出租人合同解除有哪些种种类型的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4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都有: 1、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 2、因不可抗力、承租人拒付租金而解除; 3、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4、符合其他法定的解除条件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 什么是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有哪些类型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2
      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权的类型如下: 约定解除。即指通过当事人约定于一定事由发生时,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定解除。即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当一定事由发生时,一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 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4
      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的类型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合同解除的类型可以有哪几种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8
      1、约定解除。即当事人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一方或双方在某种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2、法定解除。即当事人依法律的规定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行为。 3、协议解除。即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的行为,实际上是以一个新合同解除旧合同。
    • 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3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4、一方明示违约; 5、其他法定的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