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5:13:07 422 人看过

法律咨询: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律师回答: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文章
  •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送的备案机关是什么?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我国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024-04-24
    25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当场作出金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违法事实明确且有法定依据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交警比较特殊,可以当场处罚200元以下。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违法事实明确且有法定依据时,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交警比较特殊,可以当场处罚200元以下。 当 场 处 罚 5 0 元 以 下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罚的罚款金额在20元以下。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违反的法律法规较为严重、行为后果较为严重等,罚款金额可以适当提高。根据您的描述,当地政府部门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处罚50元以下的罚款。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一处罚金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符合行政处罚的一事不二罚原则。同
    2023-09-05
    288人看过
  • 申请人对复议机关的行政赔偿决定不服应当如何处理?
    马某系某乡农民,在某镇开办了一个个体诊所。县公安局当地派出所在办理一起卖淫嫖*案件时,卖淫妇女口述其是由马某介绍,县公安局便以马某介绍妇女卖淫为由,对其限制人身自由7天。后该卖淫女逃跑,派出所在此情况下对马某处以500元罚款,并收费30元。马某向县公安局的上一级机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县公安局的罚款决定,并赔偿其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经济损失,并为其恢复名誉。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为,县公安局限制马某的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罚款和收费的行为是违法的,被申请人县公安局应当恢复马某的名誉,撤销罚款的决定,并赔偿马某在被拘留期间的经济损失共767元。??《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3条、第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这确立了我国因行政行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行政赔
    2023-04-24
    28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当场作出的规定有哪些?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3-06-02
    405人看过
  • 当场行政处罚,如何处罚
    当场处罚程序实施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明确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明确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3、《程序规定》第30条明确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由办案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综合以上规定,当场处罚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明确,针对的案情清楚,处罚种类适当,处罚执行方式简便易行,为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科学依据。当场行政处罚
    2023-08-15
    195人看过
  • 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什么要求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本部门于x年x月x日查明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xx上述行为已违反了xx之规定,现依据xx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罚款xx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x日内)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卫生监督员签名xxx卫生行政部门名称并盖章x年x月x日我于x年x月x日收到本决定书,卫生监督员在处罚前已向我(单位)告知了权利,并听取了我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签名:xxx作用:是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当场作出
    2023-06-11
    11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吗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024-05-11
    102人看过
  •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循哪些程序?
    很多人都了解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那么什么是行政处罚呢?什么人又能做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一种对违反行为规范法则但是尚未构成发最行为的所给予行为主体的一种行政制裁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组织,那么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是否合理又该遵循哪些程序呢?一、应遵循的内容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分。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二、应具备的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即不仅当场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而且证据充分,无需进一步调查证据。必须有法定依据。在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该违法行为还必须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2023-04-17
    84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是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是若是受到罚款处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若是受到其余处罚的,应当在处罚书上载明的期限内履行义务。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是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2022-07-11
    150人看过
  •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的,不代表不追究刑事责任。轻伤案件中,公安机关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撤销案件,作出治安处罚的,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其他案件的,即使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再日后发现有涉嫌犯罪的,依然追究刑事责任。例如:A盗窃价值1500元的电动车,公安机关给予A行政处罚,日后发现A还盗窃了另外两辆价值2000元的电动车没有发现,那么,依然要追究A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023-04-24
    484人看过
  • 当事人对盗采河沙行政不服如何处理
    根据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对盗采河沙行政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不服复议结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办理。盗采河沙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
    2023-08-17
    346人看过
  • 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应注意什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1条的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2023-04-30
    206人看过
  • 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如何处理?
    《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根据这一规定,除了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件外,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比较复杂的复议案件主要包括:(1)需要对申请人、第三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出的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补充,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2)需要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或者申请人、第三人要求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不能在法定期限内调查核实完毕的;(3)行政复议案件涉及较多的当事人、不同地区,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4)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5)重大涉外或者涉
    2023-06-06
    345人看过
  •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向谁提出复议申请?
    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因为,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是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监督的。同时由于上一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同下一级人民政府没有领导关系,无权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因此,行政复议法没有规定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申请复议。当然,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的职权有十项,从总体上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主要是以宏观管理为主,因此,由其亲自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较之由政府工作部门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少得多。主要有土地、矿产、森林等管理领域。因此,从实际情况看,直接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要比针对政府部门提出的复议申请少一些。
    2023-04-24
    16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的要怎样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6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只要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
    •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如何投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搜集证据。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
    • 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答辩期限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5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所以不受15日的答辩期限制。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4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2、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
    •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身份证件的,是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7
      公安机关的执法资格证书只限公安内部使用,不作为对外执法的身份证件警察执法时只要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的可以不出示证件。《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由此可见,行政处罚法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出示身份证件,而
    • 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送达,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如何作出决定通知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这里,第一种是指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第二种是指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方式。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援引自《民事诉讼法》,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