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法院审结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40:50 105 人看过

7月20日,大新县人民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触电致人死亡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大新县电业公司和被告大新县XX制糖有限公司分别被判令赔偿原告梁某的绿济损失44000元和7400元。

2006年3月7日上午,原告梁某与其儿子梁某某驾驶自家货车,到被告大新县XX制糖有限公司厂内的刮渣房附近装运蔗渣,晚10时许,马某在自己驾驶的桂L-3XXXX号货车装满蔗渣后,将车辆开至公司厂区电线杆附近10KV高压线下,该线路所有权人系大新县电业有限公司。由于天气下着小雨,梁某儿子爬到车顶上盖篷布,因在车顶上距高压线过近,造成了放电式感应触电事故,被电击倒在车顶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XX公司支付了原告经济损失7500元。因原告与被告电业公司及XX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梁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84000元。

大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被告电业公司作为出事线路的所有人和管理维护者,依据该规定,应承担无过错的民事赔偿责任。被告XX公司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厂区作业,应该提供安全的场所,确保人员的安全。但被告XX公司没有在事故线路处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害人梁某儿子在事故当天白天已进入事故地点,有条件见到高压线,应有足够的认识能力认识到可能发生事故,但梁某儿子在事故前仍然进行作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可减轻被告电业公司和被告XX公司的责任。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4: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触电了,如何赔偿人身损害金额?
    本文介绍如何计算触电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主要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项目来确定的。(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
    2023-04-26
    285人看过
  • 法院是怎么样“双管齐下”执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
    2007年6月1日,邓某因向丁某讨要欠款引发纠纷致丁某重伤乙级,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约定邓某出狱后一周内一次性赔偿丁某医药费等2600元,但被告邓某2011年出狱后分文未付,丁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邓某赔偿其医药费等2600元,残疾赔偿金76408.32元。后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邓某赔偿原告丁某医药费、误工费2600元,残疾赔偿金76408.32元,合计人民币79008.32元。判决生效后,邓某并未主动履行,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邓某出狱后无固定工作和收入,家庭非常困难,执行法官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也未查找到邓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陷入执行困境。而申请人丁某的眼睛因伤已盲,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家庭也十分困难,情绪激动,强烈要求执行到位,双方矛盾非常尖锐。执行法官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执行法官严格按照司法救助金的审批发放程序,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支持,为其争取到人民币1
    2023-06-13
    35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赔偿哪些
    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2.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3.诉讼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赔偿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
    2023-06-22
    337人看过
  • 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怎么计算
    (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2023-06-13
    153人看过
  • 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一起交通事故夺去了年仅26岁的安徽小伙的生命,其亲属一并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但保险公司认定车险为商业保险,不是强制险,不应由其直接进行赔偿。昨天下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判令由保险公司直接向死者亲属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6万元。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22日6点多,被告朱广建驾驶被告陈德宏所有的全挂货车,在杭金衢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开时,同向刮擦周宗喜因故障停在路上的重型货车,造成周死亡;随同周宗喜押车的周维付也受伤。后经交警认定,由朱广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明,被告朱广建系被告陈德宏雇佣的司机,他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了这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在05年6月7日向另一名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人民币20万元,保险期限自2005年6月7日到今年6月6日。为此,原告罗美及其子女和周维付夫妻俩于今年1月将肇
    2023-06-08
    219人看过
  • 广西最大一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广西最大一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二审开庭广西最大的一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今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开庭进行二审。此案因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宜州市妇幼保健院不作为,导致原告新生儿卢某脑瘫,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218万元人民币而轰动一时。2001年12月19日,广西宜州产妇韦某在宜州市妇幼保健院自然分娩出儿子卢某。12月21日,新生儿开始出现面部孔膜黄染、轻微嗜睡、吸吮力差、发烧等症状,妇保院给予卢某静脉输液、口服鲁米那片处理后,体温降至37.4℃。23日,卢某家属将其转入原河池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继续治疗。2002年6月,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断卢某为脑性瘫痪。2003年3月18日,新生儿卢某的父亲卢汉乐作为原告代理人,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宜州市妇幼保健院不作为,导致卢某脑瘫,要求宜州市妇幼保健院赔偿514万多元。2003年9月21日,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对卢某病残程度作出鉴定:脑性
    2023-04-26
    236人看过
  • 大庆石油管理局与赵希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庆民终字第39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大庆石油管理局,住所地: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法定代表人曾玉康,职务局长。委托代理人陈程,男,大庆石油管理局法律事物中心干部,住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8区。委托代理人时世进,男,大庆石油管理局法律事物中心干部,住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5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希财,男,1966年1月3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永胜村永胜屯。委托代理人杨永祥,黑龙江省法律事物所大庆分所律师。上诉人大庆石油管理局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2002)让民初字第23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2年7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大庆石油管理局的委托代理人陈程、时世进,被上诉人赵希财的委托代理人杨永祥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
    2023-06-08
    37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解决途径
    一、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伤害怎样赔偿,依据造成的伤害而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造成伤残的有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024-02-01
    14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起诉时间的法律解释?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时间是多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
    2023-07-08
    357人看过
  • 由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看雇佣关系/王兴华
    由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看雇佣关系王兴华在办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认定当事人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事关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是一个的棘手问题。本文从由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看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认定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角度,对两种关系的认定及实践中的区分方法进行了探讨,分析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2008年3月24日,杨某承包李某的房屋修缮工程,双方协商约定每工以50元计酬,杨某找了肖某等另外5人一起干活。在劳动过程中,杨某等人自带脚手架等工具设备,肖某等人的具体工作任务均由杨某安排和监督检查。工程于2008年4月5日完工。2008年8月底,杨某在李某处领取酬金2800余元。2008年4月5日,在工程即将结束时,杨某在工作中不慎从房顶摔下,被送至医院抢救,花销医疗费38000余元。李某、杨某后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在审理
    2023-06-08
    103人看过
  •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含哪些?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
    2023-02-04
    278人看过
  • 民法典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怎样确定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确定方式是根据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进行金额赔偿,赔偿主体是当地的电业局或电力营运部门电力公司。但农网改造完成后,已将原来属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乃至乡、镇所有权的电力设施进行了改造,改造后的产权,有的明确属于国有的,由当地电业局或国有电力公司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2024-05-06
    124人看过
  •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50题: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C.裁定诉讼中止D.缺席判决【答案】D【考点】再审裁判【解析】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万某是再审中的被申请人,其在再审中的地位相当于被告,其未出庭且未向法院说明理由的,应参照适用被告不出庭的相关规定处理,即缺席判决。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可以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据此可知,申请再审人不出席审理的,才裁定撤回再审申请。本案中,再审申请人是吴某,不是万某,因此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的,不能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2023-06-12
    409人看过
  • 触电致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触电了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是,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触电事故的,侵权人可以对被害人先行赔付之后,再找侵权第三人追偿。一、居民楼着火了应该归谁负责居民楼着火了是肇事者负责。居民楼着火首先找到或确定肇事人,其次还要有能力赔,否则就无法挽回损失。如果有购买保险,保险公司会赔偿。如果没有保险可以等待政府救助,但政府救助仅限于生活必需品和临时居住地。房管或物业会对房屋进行修缮,需要业主承担一定费用。如果因居民楼其他住户发生火灾而导致自己的家里被烧毁,之后也应该要积极的想办法去维权。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被侵权人死
    2023-03-30
    44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触电身亡案由是生命权还是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9
      指公民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权要求侵权行实施(或其赔偿义务)承担民事赔偿义务并由赔偿义务履行赔偿义务行种赔偿主体应履行赔偿义务侵权行实施者侵犯客体公民命、健康权利赔偿内容致害行造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二部要求赔偿权利侵权行或者其致害原(饲养狗伤等)直接遭受身损害受害依由受害承担扶养义务扶养及死亡受害近亲属赔偿义务则指自或者侵权行及其致害原依应承担民事责任自、或者其组织见身损害赔偿种类: 1、故意或失伤
    • 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计算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3
      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计算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
    •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定义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1、当事人因触电产生人身损害的,则具体的赔偿责任应当按照如下标准进行确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2、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 触电时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1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