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不能办理再贴现?
答: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通过购买商业银行持有的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为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支持的行为。但对于央行来说,并非所有商业票据都可以再贴现。我们来看看不允许的再贴现。
第一类是不具备贴现业务资格或者不按照金融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在分支机构营业管理部开户的机构。其次,在对商业银行实行限额控制的情况下,申请人的再贴现限额已经用完。
第三类承兑申请企业或贴现申请企业不符合票据政策要求。例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国家颁布的《淘汰落后产能、技术和产品目录》和《工商投资领域防止重复建设目录》中对开发项目的限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四个数据元素不符合法案的要求。
例如:票据背书不连续;票据承兑签章不清,大小数字金额不一致;票据涂改等记录不完整;贴现未加盖申请银行专用章(如无贴现专用章)票据,可加盖公章);贴现凭证等要素有误或不完整,或事后有明显填写、涂改痕迹;贴现金额大小写不一致;贴现凭证未加盖本次转账章。
第五种申请再贴现的票据来源于申请机构的对外贴现购买制度。
-
什么情况下重新计算侦查羁押计算?
253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侦查羁押重新计算
27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438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限如何计算,什么情况下重新计算
23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181人看过
-
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况
259人看过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
什么情况应当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9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
-
什么情况下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6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情形如下: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什么情况下要重新计算办案期限海南在线咨询 2021-09-29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调查取证。 3、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或者审理期限。 4、改变管辖的公诉案件,从改变后的办案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办案期限。 5、二审发回原审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案
-
什么情况下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14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
-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况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8《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