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7:42:08 399 人看过

离婚管辖权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一、合同纠纷多个被告该如何管辖

合同纠纷多个被告应按下列标准来确定管辖:

1、一般情况下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2、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债权债务转让如何进行进行管辖

对于债权债务转让相关的案件,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一般依据地域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本地人可在本地起诉外地人吗

本地人可在本地起诉外地人吗

应根据具体案情判断。一般的地域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外地人在本地,本地为其经常居住地的,本地具有管辖权;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等,本地法院都可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2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诉讼离婚案件应该由登记地法院管辖吗?
    诉讼离婚法院管辖可以是登记地法院管辖。诉讼离婚法院管辖以下情况由登记地法院管辖:1、被告不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2、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3、被告受过劳动教育;4、被告被监禁;5、被告被取消城市户口。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离婚管辖法院一般原则是怎样的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
    2023-07-05
    160人看过
  • 法院管辖的离婚诉讼管辖是什么意思
    离婚诉讼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离婚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解决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向那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一、长宁区民政局离婚办理, 登记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
    2023-06-24
    417人看过
  • 起诉离婚都是由什么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协议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离婚协议书一方不签字时,只能通过书写离婚诉状之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
    2023-06-19
    371人看过
  • 哪些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诉讼种类包括: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宣告失踪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确定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便原告行使诉权。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被劳动教养的人由于离开了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集中在特定场所接受劳动教养,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向被告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对原告来说
    2023-07-29
    256人看过
  •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军婚诉讼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
    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1、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7、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8、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
    2023-03-02
    279人看过
  • 法院离婚手续由谁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23-05-08
    406人看过
  • 诉讼离婚管辖法院管辖权及程序是什么
    离婚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这意味两个人的感情破裂,这意味着两个人的关系走到了尽头,没有什么人愿意去离婚,这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是如果离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管辖权及程序是什么?有调节,审理与判决,管辖权就是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诉讼离婚管辖法院管辖权及程序是什么离婚诉讼程序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
    2023-04-29
    299人看过
  • 法定继承的概念及其特征,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法定继承概念及特征法定继承的概念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特征如下: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4.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二、法定继承纠纷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法定继承纠纷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继承遗产
    2023-04-23
    483人看过
  • 哪个法院来管辖赡养费的诉讼
    赡养案件是来民事案件,对公民提起的赡养费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三、夫妻离婚可以在异地起诉吗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
    2023-03-09
    209人看过
  • 无因管理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无因管理案件,一般情况是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一)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事项,也可以是非财产的事项,但应当是适宜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如代为清偿赌债;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纯伦理的事项,如代友接待客人;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等。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的事务。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的事务而管理,即使目的是为他人避免损失,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二)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简称管理意思,是构成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其典型形态是专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但也允许管理人在有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同时,为自己的利益
    2023-06-13
    268人看过
  • 遗产继承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遗产继承诉讼费用标准
    遗产继承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遗产继承诉讼费用标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被继承人死亡地不是同一概念,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将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2、主要遗产所在地一般指相对价值最大的遗产所在地。若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不在同一辖区,那么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3、遗产中有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遗产继承诉讼费用标准1、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2、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3、标的金额1
    2023-06-24
    420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法院管辖,怎么确定的?
    一、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1、级别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2、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商标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1、级别管辖: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本解释第一条所列第1项第一审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确定其辖区内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解释第一条所列第2项第一审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
    2023-02-27
    1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离婚诉讼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管辖地规定如下:1、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一、自己去那里办离婚手续一定要回本地办吗1、协议离婚的需要回当地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2023-03-05
    326人看过
  • 诉讼离婚什么情形下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一、诉讼离婚什么情形下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离婚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几种特殊情形如下:(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起诉离婚的;(2)对下落不明的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起诉离婚的;或正在被监禁的人起诉离婚的;(4)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人员;(5)夫妻双方均为军人,其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6)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二、诉讼离婚管辖法院一般原则是怎样的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2023-06-11
    9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分居多久后起诉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08
      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别情形: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
    •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可以由哪些法院管辖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19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
    • 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规定是什么,非文职军人起诉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 法院诉讼离婚属于哪个法庭管辖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3
      关于诉讼离婚的归哪个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涉外婚姻诉讼应由哪个法院进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6
      涉外婚姻诉讼: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