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纳入“见义勇为”是理性回归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8:36:55 304 人看过

在广州,因见义勇为牺牲将获得一百万元抚恤金。2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召开第14届1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并将于今年实施。《办法》将保安员、辅警、治安联防员、户口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纳入到见义勇为范畴。其中,将保安员纳入范畴为广州首创。(3月3日新快报)

对于包括保安在内辅助性执法人员的挺身而出和舍生取义行为,有人赞为见义勇为,有人则视之职责所系。广州市立法将其纳入见义勇为的奖励范畴,无疑是对此争议作出的肯定性回答。这种制度性创新,有利于调动和保护那些有争议群体人们见义勇为的积极性,契合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社会共识,充分彰显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关怀,值得点赞。

支撑广州市将保安员纳入见义勇为范畴的依据,首先是建立在其对见义勇为概念的准确定义之上,即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这实际上是将保安员、辅警、治安联防员、户口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特殊身份,与军人、警察等负有特殊使命的人员区别开来,廓清了人们把约定义务混同于法定职责的模糊认知,其合理与合法性不言而喻。

事实上,尽管保安员、联防员、协管员等编外人员,同样负有保障公序良俗、维护社会治安的执法义务,但他们的出现却是缘于警力不足的社会现实。中国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提供的数据表明,中国的警力是世界上最低的,配置比例是万分之十一,西方国家则是万分之三十五。正是保安员等的临时岗位和协助性质,注定了他们并非正规军的身份特殊。换句话说,当他们在履职过程中发生因工(公)受伤或牺牲时,未必能够享受到如正规军一样的优抚和照顾,也无法申报为烈士。由此解读,将其纳入见义勇为的奖励范畴有助于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在人们的认知常识里,尽管保安员等的着装显示着执法的标志,但却难脱没有实际执法权的雇佣属性,而其工作强度大和工资待遇低的不成比例,更是不争的事实。正是缘于既非正规军又区别于老百姓的身份特性,让他们常常承受更多的履职压力,甚至被视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去年11月由媒体曝光的小区值班保安因不堪女司机看门狗的辱骂而倒地身亡的事件就是佐证。将保安等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无异于从立法的层面为其正当的职务行为置办了一份权益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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