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无薪休假
据秦女士介绍,2014年2月,她与深圳市XX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15年2月,她向两位上司和部门经理询问了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宜。她被告知,公司人员离开了,他们的劳动合同没有续签。考虑到她在一线员工中的收入较高,秦女士如果得罪了公司,将首当其冲地被解雇,因此她不敢在今年8月再次提出要求,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设计部主任口头告知秦女士,由于公司管理不善,秦女士需要在移交手头工作后立即休无薪假期。秦女士说,设计师是高强度的加班行业。公司工作量大,行业竞争激烈,周期短。有时他们甚至需要通宵工作。自从进入XX设计公司以来,她几乎每晚或周末都加班,18个月内累计加班超过200小时。但公司没有支付任何加班费。现在,他们被迫休无薪假,并无期恢复工作。他们涉嫌强迫员工辞职和变相解雇,这违反了《劳动法》
秦女士去公司结算加班费,但对方态度强硬,表示她不会支付一分钱的加班费,因为“公司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并表示“如果每个员工都提出这样的要求,公司将无法开业”。同时,公司也拒绝向被仲裁公司起诉的员工秦女士发出无薪休假书面通知
经过多次沟通不成功后,秦女士向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提出三项要求:要求公司依法支付2015年3月至8月的双倍工资差、加班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015年11月,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XX设计有限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双倍工资;2、驳回因变相解除劳动合同而提出的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两项申诉
秦女士对仲裁结果不服,准备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料,他首先接到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事实证明,XX设计有限公司也拒绝接受仲裁结果,将秦女士告上法庭。请求:1、责令公司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被告工资的两倍;2、责令公司不缴纳律师费;3.订单的所有法律费用由员工秦女士承担,XX设计有限公司的原因是由于景观设计行业整体经济状况不佳,无法聘请人事管理员管理劳动合同,导致秦女士的劳动合同无法续签。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秦女士还故意隐瞒真相,不履行提醒义务,这是错误的
秦女士感到非常委屈:“没想到,她认真地为公司工作,却成了被告。该公司没有诚信,但也混淆黑白。未签订劳动合同,是指员工故意谋取不正当利益;强迫员工休无薪假期意味着员工故意旷工。”
年终年初劳资纠纷频发
昨日下午,媒体致电XX设计有限公司采访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先生。孟先生说他不知道具体情况。媒体随后要求他提供负责处理此事的人的电话号码以供核实。然而,在新闻发布之前,尚未收到任何答复。秦女士告诉媒体,XX设计有限公司有很多像她这样的员工,经过多次协商不成,她也选择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年底和年初是劳动争议案件的高发期,而今年中小企业特别是房地产上下游企业经营普遍低迷;由于经营困难,企业往往不支付加班费,也不签订劳动合同。大多数工人为了“饭碗”不得不屏息以待,劳资纠纷也越来越频繁
据媒体采访,深圳一些知名律师事务所最近收到了一些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劳资纠纷。一些法律学者提醒,在前一份合同到期后,工人应该敦促雇主续签劳动合同。对于经常加班的行业,还应在合同中注明加班需要计算,以免公司无故解雇,难以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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