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踪的,那么另一方通常可以通过以下的2种方法来解决离婚事宜。分别是:1、直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以解除婚姻关系。
一、找不到人怎样起诉离婚
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可以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离婚起诉需要几审?
一般来说,公告离婚只要一审。公告离婚就是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是诉讼离婚的形式之一,只不过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因此被称作公告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三、法院起诉离婚要不要双方在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
如何与失踪的人离婚
389人看过
-
对于失踪的人如何起诉离婚
291人看过
-
老公失踪了如何办我该如何跟他离婚
309人看过
-
如何撰写失踪人员离婚申请书
351人看过
-
失踪人归来,如何结束失踪案?
163人看过
-
配偶失踪后如何顺利离婚?
465人看过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
一方失踪如何离婚,失踪多久可以离婚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0法律对上述问题没有规定,但对宣告失踪有明确的规定,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宣告失踪生效期为三个月,合计计算,至少两年三个月以后方可提出离婚。一【《民诉法》对申请宣告失踪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二【《民诉法》对宣告失踪公告期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
-
失踪怎么办,一方失踪如何离婚,一方失踪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法律对上述问题没有规定,但对宣告失踪有明确的规定,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宣告失踪生效期为三个月,合计计算,至少两年三个月以后方可提出离婚。一【《民诉法》对申请宣告失踪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二【《民诉法》对宣告失踪公告期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
-
失踪人口离婚申诉书如何写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0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
-
起诉离婚如何算失踪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4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其离婚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后,人民法院宣告其失踪后这一方就算失踪了。所谓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
老公出轨后离婚了他失踪了如何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91、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l份,诉状一式老公出轨后离婚了他失踪了如何办#x27;三份到对方户籍地或现住一年以上县或区法院起诉就可,诉讼费300元内, 2、离婚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