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犯罪能监外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5:34:36 440 人看过

孕妇构成犯罪一般都是监外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孕妇犯罪能免除刑罚吗

孕妇犯罪不能免除刑罚。我国对孕妇犯罪的具体情况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能免除刑罚也不能适用死刑或缓刑。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可以取保候审,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应当监视居住,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孕妇监外执行是怎样的程序?
    监外执行程序: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4、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由保证人领回。一、保外就医如何办理办理保外就医的程序如下:1、由所在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报监区审核;2、监区同意后,填写《病残鉴定委托书》送鉴定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病残鉴定书》,再送报监狱刑罚执行科进行初审;3、刑罚执行科组织刑罚执行委员会进行合议,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合议审批表》;4、通知家属取保,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取保书》,并经具保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同意;5、报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刑罚执行处审查,由监狱管理局审批;6、宣读《暂予监外执行犯守则》、《暂予监外执行具保人须知》,由服
    2023-06-26
    388人看过
  • 19名孕妇小偷被准予监外执行
    6月14日上午7点30分,19名在杭行窃被抓获的湖南道县籍孕妇小偷再次站在了拱墅法院的法庭上,接受了法院对其宣布的《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随后,法院法官、法警将协同公安机关民警一起,陪同她们回到居住地湖南道县公安机关报到,开始监外执行。据介绍,警方这次破获的盗窃团伙是杭州最大规模的孕妇小偷团伙,共有46名成员,其中怀孕期和哺乳期女性25名。6月2日,拱墅区法院一审宣判,25名涉案的处于怀孕或哺乳期的被告人获刑。尽管她们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但是根据法律,在审判和量刑上并不会受影响,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已依法做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延伸阅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据以都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都婴儿都妇女。监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
    2023-04-25
    239人看过
  • 孕妇暂予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
    一、孕妇暂予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面对孕妇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应当明确指出,这段监外执行的时间是算在刑期以内的。1.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如孕妇的身体状况),而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式。2.这意味着,孕妇在监外执行期间,虽然不在监狱内服刑,但每一天都相当于在监狱内服刑一天,其时间应当计入总刑期之内。3.若孕妇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监外执行,或在此期间脱逃,则相应的时间不被计入刑期。二、孕妇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孕妇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相对严谨,需遵循以下步骤:1.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确认孕妇的严重疾病或怀孕情况,这是申请的基础条件。2.监狱会根据这一证明文件提出书面申请,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部门进行审批。3.一旦获得批准,该决定将被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构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4.在此过程中,人民检
    2024-08-18
    301人看过
  • 监外执行以后有犯法还能监外执行吗
    一、监外执行以后有犯法还能监外执行吗立即进行判决,取消相应的监外执行。如果是缓刑,来并在缓刑期内再犯罪,会被撤销缓刑,且新旧两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自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百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度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知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道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的。《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
    2023-04-28
    500人看过
  • 监外执行期间犯罪会撤销监外执行吗?
    监外执行期间犯罪会撤销监外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来讲,因为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监外执行期间犯罪的,虽然不构成累犯,但不排除司法机关会撤销监外执行的决定,对新发现的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审判,然后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24-01-09
    170人看过
  • 孕妇犯罪一般怎么执行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一周岁以内)的妇女,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而监外执行期间,要定期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汇报情况、报告行踪,不能擅自离开执行地。如果在执行期间,再犯其他罪行或者逃跑,就要立即收监。等到这些孕妇生育完毕或者哺乳期妇女哺乳完成时,如其刑期未满,仍将对其进行收监。而如果刑期已满,就不用收监,办理释放手续后视为刑满释放。一、监外执行一年算刑期吗监外执行一年算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
    2023-03-09
    433人看过
  • 孕妇监外执行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暂予监外执行期限: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保外就医基本上为一年一批。《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5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23条社区矫正机构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应当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收监执行决定的,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而未收监执行的,由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
    2023-04-05
    316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的孕妇期限是多久?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孕妇期限是多久?这个要看具体情形,特别是对因病的,法律没有硬性的强制性规定。1、监外执行的情形: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哺乳期原则上是一年。如果是怀孕的妇女,整个监外执行的期限,一般是怀孕待产期再加上一年的哺乳期。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短期内不至危及生命的,不般不得延长监外执行的期限,应当及时收监。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
    2024-01-22
    406人看过
  • 监外执行孕妇哺乳期是多长时间?
    一、监外执行孕妇哺乳期是多长时间1、哺乳期监外执行的期限是: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2、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二、监外执行的程序有哪些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
    2024-01-16
    46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孕妇监外执行可不可以?
    一、刑事案件孕妇监外执行可不可以?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二、申请监外执行的步骤是什么?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
    2024-01-21
    263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通知批准机关。批准机关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后,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暂予监外执行地看守所收监执行。一、什么指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需要具有法律规定的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和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导致社会危害等特殊情况,不是适宜监狱、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的执行方法。在交付执行前,对于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后被关押在监狱的罪犯,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关批准监外执行;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罪犯,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二、收监意味着就被判刑吗收监是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判刑
    2023-02-22
    122人看过
  • 孕妇能被执行枪决吗
    法律综合知识
    在我国,孕妇是不能被执行枪决的,且不能适用死刑。根据我国《刑法》对于死刑的相关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孕妇生完孩子是不能执行死刑的。因为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不得适用死刑的。此外,如果发现被判死刑的妇女怀孕的,应当改判。因此,孕妇生完孩子也是不能执行死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确认罪
    2024-01-25
    96人看过
  • 罪犯被监外执行能不能上班
    罪犯被监外执行也可以上班,但不能随便离开监管区域。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2)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3)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执行机关批准;(4)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执行机关批准(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一、监外执行的期限有限制吗?监外执行目前尚没有明确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二、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机构发
    2023-03-20
    293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怀孕的妇女是否适用
    一、暂予监外执行怀孕的妇女是否适用?对怀孕的妇女适用于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
    2023-04-16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反复怀孕能反复监外执行吗孕妇申请监外执行应该可以吧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8
      对于监外执行,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在我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怀孕的妇女可以监外执行,以此来维护妇女权利。
    • 哺乳期妇女可以监外执行吗,哺乳期内妇女犯罪能申请监外执行的情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7
      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孕妇监外执行有什么规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3
      罪犯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期间因参加劳动致伤、致残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出监、出所后的医疗补助、生活困难补助等费用,由其服刑所在的监狱、看守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
    • 孕妇判l年监外执行期限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30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 刑事案件孕妇监外执行可以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30
      刑事案件孕妇监外执行是可以的,孕妇在申请监外执行的范围之内,一般只要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就可以由法院直接判决,等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了之后,那么就可以再进行收监,这都是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