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主要是指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9:44:22 74 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的法定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案件属于某一级别、某一地区的法院管辖,分为上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民事案件隶属关系划分的地区管辖。除协议管辖外,其他属于法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种类有哪些

基层法院管辖、中级法院管辖、高级法院管辖、最高法院管辖。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级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说法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一、管辖异议提出的期限管辖权的异议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会对此异议进行审查,然后再做出相应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管辖权异议的时间管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如果对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存在异议的,可以提出来由法院审
    2023-03-11
    5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的执行部分指哪些内容?
    民事诉讼法执行部分包括的内容是:1.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可以提出异议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请复议;2.执行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当事人有权向上级法院申请变更执行法院;3.案外人提出异议,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4.债权人可以选择一审法院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执行部分基本内容一般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
    2023-07-06
    266人看过
  • 关于管辖权转移和指定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十九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将其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移送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认为其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其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可以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管辖权转移和指定管辖权的具体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被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依照规定认为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
    2023-05-07
    131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适用法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一条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第三条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第五条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六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第七条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第八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第九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第十条
    2023-03-31
    168人看过
  • 中级人民法院主要管辖哪些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三类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案件的影响超出基层法院的辖区,在中级或中级以上法院辖区内产生了重大影响;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1、海事、海商案件;2、专利纠纷案件;3、重大的涉港、澳、台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是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的权限范围。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反革命案件,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涉外案件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以及本辖区内重大
    2023-08-03
    34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的诉状具体有哪些内容?
    涉及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以及案由和诉讼请求。起诉状应包括起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以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起诉状应提交给法院,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1.涉及到诉讼的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案由。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5、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6、起诉人签名、日期。7、起诉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民事诉讼起诉状的书写要求民事诉讼起诉状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法律文书,用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书写起诉状时,有一些具体的要求需要注意。起诉状
    2024-02-20
    384人看过
  •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一、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第一,诉讼主体涉外,即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符合集中管辖规定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参见《涉外商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讨论稿),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2002年11月发布。第二,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事实涉外,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第三,诉讼标的物涉外,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具备上述三个因素之一的民事诉讼就属于涉外民事诉
    2023-08-03
    226人看过
  • 2022民事诉讼案件中关于管辖法院的一般规定
    民事诉讼案件中关于管辖法院的一般规定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
    2022-06-09
    242人看过
  • 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主要法律根据
    (一)以地域为基础的管辖根据。以地域为基础的管辖根据,也称属地管辖权,是指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以一定的地域为管辖根据,由该地域所属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管辖根据之一。也是我国涉外民事管辖权的主要根据。作为我国涉外民事管辖权的根据的地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因素:1、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所谓被告住所地,在我国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则是指被告离开自己的住所最后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公民为被告时,如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又根据该法第237条的规定,上述规定不仅适用于国内民事诉讼,同样也是我国法院行使涉外民事管辖权的根据。值得注意的是,原告住所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主要是指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
    2023-06-07
    405人看过
  •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诉讼内容包括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一、离婚案件开庭如何申请旁听如果法院对离婚案件是进行公开审理的,可以参加旁听,一般不需要提前申请,只需要参加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经安检后提前进入审判法庭就可以。但是,如果是法院不公开的开庭审理的,则不可以进行旁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因此在离婚案件中,一般应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意味着开庭时除
    2023-03-08
    46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是什么内容
    法院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1、属地原则。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2、属人原则。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3、保护原则。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4、普遍原则。普遍原则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一、涉外合同的管辖是怎样规定的?首先,我国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涉外合同的诉讼管辖有如下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
    2023-03-09
    79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也都是30天,并且经法院准许还可以延长。诉讼管辖的规定有: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2、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3、应诉管辖。4、专属管辖。一、股权转让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
    2023-03-17
    20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回避规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民事诉讼法回避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审判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民事诉讼法回避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审判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 民 事 诉 讼 法 中 回 避 人 员 的 具 体 分 类 有 哪 些 ?民事诉讼法中回避人员的具体分类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多种。具体来说,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
    2023-09-07
    12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调解的有关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调解是我国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民事审判工作长期以来的成功经验,是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调解制度的存在,有力地化解了民间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与稳定。国内外的一些法律专家和学者对中国的调解制度都大加赞扬,认为调解制度我国司法领域的一大特色。一、法院民事诉讼调解的理解1、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1)法院调解适用于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即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可以适用法院调解;而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与执行程序不适用法院调解。(2)争议案件分为财产案件与身份案件。财产案件可以适用法院调解;而身份案件中,有关身份关系的确认案件不适用法院调解,但身份关系的解除案件可以适用法院调解。2、民事诉讼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民事诉讼调解的本质是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争议案件的审判行为,而诉讼和解的本质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诉讼行
    2023-05-04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级法院管辖是指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所受理的案件在地域、级别和类型等方面所拥有的审判管辖权。根据中国法律体系,中级人民法院主要管辖第一审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当事人上诉、抗诉案件等,其中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等。 在地域管辖方面,中... 更多>

    #中级法院管辖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二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 不当得利管辖法院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是哪些啊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不当得利管辖法院新民事诉讼法是: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1、一方获得利益2、他人利益受到损失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人利益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一方获得利益及他人利益受到损失无法律上的原因
    • 我国法律中关于诉讼管辖的定义是那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根据《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管辖地一般有如下规定: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管辖定义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
    • 关于离婚诉讼管辖法律规定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2
      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 民事诉讼特别授权内容主要是指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4
      民事诉讼活动中关于特别授权的内容主要是代为和解,代替当事人提出反诉,代替当事人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代替当事人提出上诉等权力。如果和代理人达成的是特别授权的话,基本上就意味着代理人可以全权处理这场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