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时间周期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1:22:40 100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需要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以登记为生效的要件,土地经营权的设立以土地承包合同生效为准。登记制度是土地等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方法。其功能是对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产生公示作用。登记不仅可以表彰物权的设立,明确归属而且有助于解决物权的冲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要内容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7、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经营权多长时间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民法典》第第三百三十二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中有期物权,在期限届满时归于消灭。依《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由承包经营合同明确约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约定。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一、土地承包方的权利义务(一)承包人的权利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
    2023-02-28
    484人看过
  • 泉州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权登记要多久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非企业15个工作日,企业10个工作日(不包含30天公告期)办理条件:到市国土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取得权籍调查资料(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原件1份,宗地图一式三份)办理流程:非企业: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8个工作日,其中初审6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批(5个工作日,其中中心领导审批3个工作日,局审批2个工作日)→登簿、办结(1个工作日)企业: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其中初审3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批(3个工作日,其中中心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局审批1个工作日)→登簿、办结(1个工作日)申报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单方申请,其中家庭承包方式的可由发包方提出申请。2、承包方户主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1份3、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份4、村委会出具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证明材料原件1份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
    2023-05-10
    14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机构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指登记机构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作用是,解决农村承包土地存在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和登记簿不健全的问题。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一、当前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自2011年中央部署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问题重重,疑虑声很多。15年7月,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向农业部发送了一份报告,同时抄送中央农办、财政部、审计署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报告指出,由于低价竞争、政府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着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低价中标导致粗制滥造、地方政府资金不到位等严重问题。
    2023-03-07
    40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采取的登记方式是登记对抗主义,中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农村土地可以转包吗?农村土地不能转让,但土地转包法律是允许的。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2023-03-10
    45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登记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登记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要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如果办理了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诉讼时效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该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
    2023-05-06
    40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由谁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
    民法典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发放作出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同时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林权证等证书,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制度。目前,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含县级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登记制度是物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登记的最主要功能是对物权的设立、变更或者消灭产生公示作用。登记不仅可以表彰物权的产生或者设立,而且有助于解决物权的冲突。关于物权登记的效力,存在两种观点:一是登记要件说,即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合法移转的要件,未经登记,不生效力。二是登记对抗说,即登记是当事人在物权变动后应
    2023-02-20
    17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
    • 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5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物权采用登记设立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也是用益物权,而《民法典》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说该经营权无需登记生效。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害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是属于侵权的行为,侵权人要依据侵权情形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七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
    • 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9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多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1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