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法定赔偿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8:47:47 365 人看过

(1)完全赔偿原则。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施。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看,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而使受害人遭受损害,违约方也应以自己的财产赔偿全部损害。当然,这种赔偿应限制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里的损失仅指财产损失。也就是说,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还应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即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实际损失是现存的损失,可以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损失,一般也不会产生争议。关键是要掌握可得利益。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债权人可以实现或者取得的收益,

(2)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减轻损害原则。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也就是将减轻损害作为受害人的一项义务看待,并以此限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损益相抵原则。又叫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这是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重要规则。根据这一规则,违约既使受害人遭受了损害,又使受害人获得了利益时,法院应责令违约方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害与受害人所得利益的差额,这是净损失、真实损失,但并不是减轻违约方本应承担的责任。

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都没有规定损益相抵原则,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应承认此原则。具体地说,违约损害赔偿地目的是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并非使受害人反而因此而受益。由于同一违约行为既遭受损失,又获得利益,如不将利益予以扣除,就等于让受害人因违约行为而受益,这是违反违约损害赔偿的本意和目的的。因此,必须采取损益相抵原则。

(5)责任相抵原则。是指按照债权人与债务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确定责任范围。《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责任相抵原则。同时应明确,在我国民法典理论上,责任相抵是一种形象的说法,不是指当事人的责任抵销,是在确定各自应负的责任基础上确定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理解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实际损失原则。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原则有以下几个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实际损失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凡违反合同的行为,除了免责的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所谓实际损失,是指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面履行这里所说的全面履行,是指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后仍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
    2023-07-04
    419人看过
  • 旅行社违约责任加重原则
    旅游者通常是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以实现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享受约定的服务。旅游合同又是旅游者和旅行社权利义务的集中体现和统一规定。但是,既然旅游合同是合同的一种,而合同总是同违约责任密切相关的,那么旅游合同的违约行为将不可避免,旅游合同违约损害的事实必然存在,这是由旅游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旅游者合法权益具有二重性,因而承担旅游合同违约责任的程度必须考虑到旅游者的精神权益和物质权益。而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多数通常只涉及物质权益的赔偿,而鲜有涉及精神权益的赔偿。最终导致旅游者被非法侵害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因此,为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有必要,也必须实行合同违约责任加重原则。综上所述,违约责任加重原则实际上综合考虑了两种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对旅游者物质权益的保护强调,同时也是对旅游者精神权益保护的侧重。旅游合同的违约主要有:第一,擅自降低旅游合同规定的等级标准;第二,擅自增
    2023-06-07
    226人看过
  • 归责原则在违约责任中的应用
    违约责任归责原则通常有两种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以过错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和依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违约方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退一赔三是否是违约责任1、退一赔三不是违约责任,而是消费欺诈赔偿。2、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中
    2023-07-02
    259人看过
  • 监理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研究
    一、监理的履约行为方式履约是一种法律行为,根据国家现行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文本并针对监理行为的特点,笔者将其履约的具体行为方式归纳为如下几种:(1)建议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授权,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承包商、设计人或其它有关各方提出自己的专业建议。例如,对业主提出选择工程总承包商的建议;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在发现设计图纸有问题或不合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业主向设计人提出改进的建议;对于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也可以提出自己的专业意见和要求。在施工安全、施工组织等方面,监理工程师同样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因此,提出建议是监理工程师的一种重要工作方式。(2)指令监理工程师根据业主的委托,在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方面代表业主进行监督管理。因此,对工程目标、内容及要求等就需要通过指令的形式对承包商提出。例如,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情况签发开工、停工、复工、变更等
    2023-04-27
    188人看过
  • 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
    违约责任是指在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承担的赔偿损害、支付违约金等责任。违约责任的归责,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发生以后,应该依何种根据使其负责。这种根据实际上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判断。例如,针对已经发生的违约行为,法律适应以当事人的过错,还是应以已经发生的违约后果作为判断标准,而使违约当事人承担责任,这就是归责原则的内涵所在。由此可见,归责是一个责任的判断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从而正确认定责任。根据各国的立法,在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原则。一、现今的医疗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下,对侵权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
    2023-03-04
    242人看过
  • 我国民法典确定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主要是
    一、我国民法典确定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主要是我国民法典确定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主要是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确定违约责任是否成立,即违约行为人是否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归责即对法律责任之归属的确定,是确定行为人责任的根据和标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是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
    2023-05-03
    238人看过
  • 赔偿法律责任数论适用原则
    (一)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当新、旧法律对同一情形作了规定的,应按新法优于旧法原则适用法律。(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普通法和特别法对同一情形作了规定,应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适用法律。(三)高位法优于低位法原则。当高位法和低位法对同一情形作了规定,两者有冲突时,应按高位法优于低位法原则适用法律。(四)责任竞合选择适用原则。违法行为符合两个以上法律责任构成要件,责任均由同一主体承担,导致请求权竞合的,应选择一个请求权行使,因为让行为人因同一行为承担双重责任有违反法律公平适用原则。(五)责任聚合多重适用原则。违法行为符合两个以上法律责任构成要件,责任由多个主体承担,导致责任聚合的,一般互不排斥,可以分别适用,受害人可以多重受偿。一、可以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
    2023-03-01
    187人看过
  • 违约归责原则法律意义
    如何确定违约归责原则,意义重大。1.能体现国家对违约行为立法政策的选择。如严格责任在于合理补充债权人的损失,体现了维护非违约方利益,保障社会公平的旨趣;而过错责品交易中所提倡的道德价值观念相一致,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则能体现合同责任的惩罚和教育功能。2.理论意义。由于归责原则所解决的是合同责任的责任根据或标准,它对违约责任制度的内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归责原则也就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任何人对违约责任制度予以探讨,都不可能回避归责原则问题。3.司法意义。司法人员正确掌握归责原则,有利于从案件伊始判明非违约方有无证明违约方过错的义务,从而正确司法。4.对当事人的意义。当事人明确自己案件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利于收集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证据,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一、约定违约金应注意什么问题(一)违约金的形式违约金的形式包括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和违约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两种。(
    2023-03-08
    233人看过
  • 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关于承担违约责任归的原则,《民法典》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是以补偿性为原则的。补偿性是指违约责任旨在弥补或者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民法典》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是,违约责任在有些情况下也具有惩罚性。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3.赔偿损失。4.违约金。5.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违约责任的形态有哪几种违约责任的形态具体有以下几种:1.不能履
    2023-05-03
    344人看过
  • 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和条件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和条件(一)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违约责任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一方合同当事人有过错的,由该方自己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分别承担。无过错的违约行为,不负违约责任。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是指违约方支付的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因为违反合同约定而造成财产实际的减少、灭失、毁损或支出的增加,如运输中的货物毁损,运输费、保管费增加等。间接损失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得到的预期利益。如,乙方未及时供应原料而造成甲方暂时停产而引起的利润损失。(二)承担违约责任条件1、有违约事实违约事实就是指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是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不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合同义务到了履行期当事人根本不履行义务,如不按时合同交付货物或价款。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当事人虽然有履行合同的行为,但是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
    2023-05-03
    195人看过
  • 民法典阐述定金与违约金的赔偿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合作定金条款。根据这条的规定,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只能选择一种主张权利。因此当事人也就是甲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权衡,看选择哪一种主张权利,对自己有利,能够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那就选择定金或者违约金来主张权利,而不能同时主张。那么违约金。如果选择违约金,那违约金怎么承担呢。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约定不明的有根据。你所遭受的损失是多少。可以根据这个损损失额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你选择了定金,作为主张权利的一个依据,那就根据合同的约定,定金支付了多少定金。如果是你支付了定金,而对于唯一这个违约方收取了定金,那对方也就是违约方有权呢就必须双倍返还的定金。那么如果这个定金约定过高,高于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这个高出的部分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定金呢不能高于合同总金额的2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
    2023-07-12
    296人看过
  • 保管人赔偿责任及规则原则
    因保管人保管财物不当而造成财物损失的,保管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为实际损失、期待利益损失及信赖利益损失;但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已尽到保管义务的除外。由此可见,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有保管人有过错导致寄存物毁损灭失的才需承担责任。保管人要承担赔偿责任需举证证明保管人保管财物措施手段不当,该证明责任在原告方寄存人,法条规定的但书(例外规定)属于提示性规定。医疗过失赔偿责任中原因力规则之解释医疗过失赔偿责任之所以应当适用原因力规则,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医疗过失行为并非医疗损害结果发生的全部原因。按照原因力规则,加害人即医疗机构仅对医疗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而对医疗过失行为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害结果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医疗过失赔偿责任中,原因力规则被广泛采用,并且被称之为损害参与度或者医疗过错参与度。我们可以通过下面这样一个例子,来更好地理解什么是原因力规则。例如,
    2023-08-11
    237人看过
  • 违约责任赔偿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一、房东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房东拒绝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一)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
    2023-03-14
    167人看过
  • 遵循无偿合同原则,如何处理违约责任?
    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一般采用过错责任无偿合同一般都是单务合同,一方当事人给予他方利益并不取得相应对价,如果非义务人主观过错致使违约却要承担其相应的责任,这显然与公平原则相悖,容易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刻意追究无过错违约方的责任,不利于合理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无偿合同是否有违约责任无偿合同是有违约责任的。无偿合同的违约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例如: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15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构成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的归责原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30
      其归责原则是以严格责任为主要的规则原则,以过错责任为其补充的归责原则。对于一方违约的行为,违约方负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其赔偿的范围是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对方有过错的,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减少其赔偿金额。
    • 什么是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5
      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主要是指确定违约责任是否成立,即违约行为人是否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责任的概念,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原则过失相抵原则就是指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被害人
    • 无偿合同是否具有违约责任原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4
      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赠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已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原则和损害相抵原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原则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和损益相抵原则。过失相抵原则是指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被害人与有过失时,应减轻赔偿金额或免除赔偿责任。过失相抵是基于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建立的,赔偿义务人之所以应负赔偿责任,系因其对于损害之发生或扩大有过失,赔偿权利人既然对损害发生或扩大亦有过失,就不应负全部赔偿的责任,否则,就等于将基于自己过失引发的损害转嫁给赔偿义务人负担。过失相抵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