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由以下哪个部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0:01:58 310 人看过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由国务院制定。

一、采购中标公示期是几天

采购中标的公示期,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那么其公示期应不少于3日;

2、如果是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是长期公示,但中标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属于质疑期;

3、如果是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那么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采购招投标的流程如下: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中标后放弃中标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

2、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没收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

3、针对弃标的现象,应该在决定中标人之前就做好相应的调查,防止该类情况的发生。

总而言之,采购中标公示期是三天。中标公示属于招标活动中一个程序事项,是将中标结果予以一定时间的公示;发布中标公告一般是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二、履约担保金什么时候退

招标投标项目中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应退还时间?《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因此,政府采购项目中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应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如没有应当扣减的情形,应当按约定时间退还。

三、招标代理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我国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其费用收取没有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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