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同类经营犯罪认定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6:44:29 87 人看过

一、罪与非罪根据本条的规定,区分本罪与非罪,即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的界限,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调查:1。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如果行为人不利用职务之便经营同类业务,就不能以犯罪论处。比如行为人虽然经营与其所在公司、企业同类的业务,利润巨大,但这种行为与其所在职务无关,不构成犯罪。2、行为人是否经营同类业务。构成本罪必须是经营与其所在公司、企业相同的业务,行为人经营的不是同类业务,不构成犯罪。3、行为人获得的非法利益是否巨大。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经营与其公司和企业相同的业务,但未能获得巨额非法利益,不能以犯罪论处。二、本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本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在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的,都有获取非法利益、财产的目的,但本质上两罪有明显的区别,表现在:1、犯罪主体不同。公司和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在公司和企业工作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公司和企业工作人员。这里的公司和企业包括不同类型或性质的公司和企业,这里的公司和企业员工包括所有在公司和企业工作的员工。本罪的主体仅限于国有公司和企业的董事和经理,范围比前者窄得多。二是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虽然两种犯罪在客观上都具有利用职务之便的特点,但获取非法利益的客观手段是不同的:本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公司和企业相似的业务,主要通过竞业经营获取非法利益;公司和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直接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而获得非法利益。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在我国目前行政经济法规不很健全的情况下,考察某一经膏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一定要把国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对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于取缔的,要因势利导,使其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不要轻易作犯罪处理。

2、非法经营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非法经营罪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对于一些市场经济的领域,我国的法律法规采取的是严格准入的态度,也就是说,没有行政机关的许可的,任何生产者经营者都是不可以进入到该领域从事生产销售的,只有在得到了行政机关的特许之后,从事生产经营才是不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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