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查封、扣押制度的法律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14:53:22 64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查封扣押条款: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并引起争议,则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失败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报告。法院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起诉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后,立即下令停止侵权,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并伪造注册商标,以及非法交易量超过五万违法经营数额不超过五倍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有两次以上商标侵权或者其他严重情况的,从重处罚。出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可以证明该产品是依法获得的,并可以说明提供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商标法禁用条款的立法目的

那么,为什么商标法第十条要做出这样的规定呢?我个人的感觉是,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目的,就在于通过防止公众发生混淆误认,从而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这种解读,是可以从其他国家的相关法条中,找到一些类似的痕迹。比如说《英国商标法》第4条规定:

(1)商标如果由下列各项构成或包含有下列各项:(a)皇家军队,或皇家军队的任何主要盾徽,或十分相似的,极易引起误认的徽章或图案应不予注册,除非已得到同意;

(2)商标如果由下列图案构成或包含有下列图案:(a)联合王国的国旗如果该商标的使用会引起误认或产生严重的冒犯性,应不予注册。这些标志如果十分相识容易引起误认的,就不能够注册,除非已经获得同意,等等。总而言之,在英国,如果这些标志引起误认的时候就不能够注册。

《俄罗斯商标法》里面也是有做类似的规定,第6条第2款:仅由下列要素构成的标识或者导致混淆的相似标识,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国徽、国旗和其他国家象征;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简称或全镇及其徽记、旗帜和其他象征经有关主管机关同意,上述要素可以作为商标中不受保护的要素。第3款。仅有或者含有下列要素构成的标识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虚假的或者致使消费者对商品或其生产者产生误认的;违反公共利益、人道和道德准则的。

当然,很多国家的立法,采取的是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而不是像我们商标法第十条采取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种表达。

对于防止混淆误认之立法目的,在法条表达上,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比如很多地方提的是相同或者近似,有些地方又只是说相同的;有些地方在相同,近似之后,又跟随了产生误认、误导等等。第十条中的相同或近似,是否包含了混淆的可能性,它与第五十七条中的相同近似的认定,规则是否相同,或者说,我们这个条款里面所说的近似是客观意义上的近似?还是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误认的近似?这些问题都值得再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0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异化分析
    与驰名商标相对应的英语词汇是well-knowntrademark,从该词汇本身结构分析,well直接修饰的是known而不是trademark。因此,虽然well(很好地、满意地)有一定的褒义,但well-known(众所周知的)却是中性词而不是褒义词,它表示的是中性的“知名度”而不是“美誉度”。可见,把well-knowntrademark译为中性的“周知商标”、“熟知商标”更为合适,例如,日本就称之为“周知商标”。将well-knowntrade-mark译为“驰名商标”则使其具有了褒义,这是well-knowntrademark一词进入中国时翻译上出现的一个不经意的偏离,而这一偏离对日后在中国导致驰名律制度的异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与普通商标相比,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是一种更加全方位的、立体的、纵深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驰名商标实行跨类保护对普通商
    2023-06-01
    200人看过
  •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法律规定
    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时,涉及的财物可能涵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甚至是第三人持有(占有)的财物,因此如何处理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是司法实践的难点。一、此前司法解释关于查封冻结期限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期限只有六个月、动产查扣期限为一年、一般财产的查封冻结期限为二年。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一轮执行措施到期后,续行期限则分别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这一规定
    2023-06-11
    56人看过
  •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探析
    一、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的概念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了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处罚。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贴上法院的封条不准任何人擅自处理和移动。查封的目的在于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以实现申请人的权利。查封的财产,可以由义务人自行保管或异地保管。扣押也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把被执行人的财产运到一定的场所,不准被执行人对该财产使用和处分。扣押的财产一般是便于移动的物品。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应妥善保管所扣押的财产,也可以匀由有关单位或个人保管。冻结主要是针对被执行人
    2023-02-11
    371人看过
  • 反担保法律制度:查封担保品
    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也是一种担保,还具有促进融资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功能。由于原保证人的追索权只在一定条件下出现,反担保为未来债权提供担保,与最高额保证、最高额抵押相同。反担保的适用原则、方式、担保标的和担保种类均适用反担保。但是反担保只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与担保无异。担保人能查封反担保人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为债务人偿还了欠款后,担保人具有追偿权的,可以向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追偿,所以担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反担保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7
    356人看过
  • 查封、扣押措施—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侦查措施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与公民的权利保障密切相关。关于查封、扣押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查封、扣押犯罪嫌疑人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财物、文件只能在勘验、搜查中实施B.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C.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D.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查封、扣押措施。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据此可知,在侦查活动中只要发现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的,就应当财物查封、扣押措施,而不是只
    2023-05-04
    25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查封扣押的对象有哪些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这条规定明确了查封、扣押的对象和范围。1、查封对象特定原则。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查封、扣押仅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所谓“涉案”,是指与行政机关处理的案件有关,即与行政机关正在查处的违法行为有直接的联系。具体而言,查封、扣押的对象主要有以下4类:(1)作为违法结果的物品。例如,企业生产的不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产品。(2)作为违法行为工具的物品。例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
    2023-04-17
    121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法中的查封扣押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行政强制法中的查封扣押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法解除查封扣押是如何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9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
    • 法律对查封扣押冻结达到什么程度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
    • 行政强制法查封扣押的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0
      行政强制法查封扣押是2015年司法考试行政强制法:查封、扣押。 1.对象要求。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对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2.形式要求。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 行政强制法解除查封扣押怎么执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
      现在如果行政强制法解除查封扣押的,具体是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