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范围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6 14:22:32 250 人看过

属于夫妻的特有财产的情形: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申请再婚有哪些特别规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六)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严格意义上来说,二婚与再婚其实都还是有些许不同之处,当然现实中很多时候这二者是没有进行区分的,因此直接将二婚理解为再婚也是可以的。而对于公民来说二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办理结婚手续,但此时是否举行婚礼对结婚证的领取并没有什么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夫妻一方财产的具体范围有哪些?
    视为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视为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
    2023-07-04
    349人看过
  • 夫妻财产约定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夫妻财产约定的财产范围是在结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夫妻财产在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夫妻财产在法律上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夫妻如何进行财产约定夫妻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财产约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三、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呢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1
    2023-02-08
    119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范围有哪些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范围包括什么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范围包括以下这些: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离婚哪些属于夫妻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023-06-28
    184人看过
  •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个人财产范围有: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女方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嫁妆满足一定条件就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为: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3、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4、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的个人财产都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二、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算是婚后财产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算是婚后财产,具体如下:1、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算共同财产;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个
    2023-03-11
    297人看过
  •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婚前个人所有存款以及婚前为结婚所购置的用于个人使用的生活用品,普通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是致害人因侵权行为而向受害人个人支付的费用,用于保障受害人的就医和生活,属于专用于一方个人使用的财产,应归一方个人所有;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夫妻一方因身体、生活、工作、职业等特殊需要由个人使用的物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2023-05-06
    294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确定归夫妻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法律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结婚多少年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呢结婚无论多少年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
    2023-07-04
    129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各要注意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9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 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也要注意下述问题: 1.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2.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归本人所有。如
    • 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2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的共有财产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09
      1、双方同居生活期间。 2、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3、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 夫妻一方财产范围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1
      以下这些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2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 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也要注意下述问题: 1.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2.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归本人所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