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法实践中较为困惑的涉及行政许可的赔偿标准和赔偿责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行政许可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出规定,即当遭遇行政机关违法许可,当事人直接损失可获赔偿。
哪些属于当事人的直接损失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樊非介绍说,《意见》对此列举了5种情形:一、停产停业期间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二、财产价值的减损;三、参加招标、投标等程序的先期投入;四、与个人生存技能有关的许可证被吊销或扣押期间的收入;五、因行政许可行为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
樊非还表示,《意见》对赔偿责任的承担还适当引入了过错原则,如被告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原告造成损失的,被告负行政赔偿责任,但原告已从第三人处获得的直接损失部分的赔偿应从被告赔偿额中扣除;被告怠于履行审查职责与第三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违法行为共同造成损害的,被告承担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此外,《意见》还明确规定,被许可人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而被撤销的,其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法许可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有何后果?
417人看过
-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法许可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有何后果
336人看过
-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法许可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有何后果
168人看过
-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
75人看过
-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
180人看过
-
重庆市行政许可评价暂行办法
314人看过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
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当事人能否请求赔偿?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9《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而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自身违法行为导致行政许可被撤销,损害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我国宪法规定,因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遭受损失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法定侵犯人身权的,受害人有权获
-
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当事人能否请求赔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7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2、行政机关自己的违法行为导致行政许可被撤销,使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我
-
行政赔偿直接损失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下列情形:(一)保全、执行过程中造成财物灭失、毁损、霉变、腐烂等损坏的;(二)违法使用保全、执行的财物造成损坏的;(三)保全的财产系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当事人应支付的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执行上述款项的,贷款本金及当事人应支付的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四)保全、
-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注销行政许可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1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A.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B.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C.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D.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
许可机关应当告知被许可人行政处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0许可机关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告知申请人与行政许可期限有关的事项:(一)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延长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期限的,许可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原因和理由;(二)许可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许可机关应当事先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