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棚户区改造交房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6:33:20 402 人看过

棚户区改造交房的规定是需要按照规定时间交房。

安置房简介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一、拆迁安置房相关政策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规费缴纳参照现有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执行,免缴相关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安置房的建设与经济适用住房相比还有几项重大的政策突破。首先是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出让金即征即返;

其次,户型面积设计标准、上市交易管理不受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限制,享受完全产权。安置房价格拆迁居民按经适房价格买

据介绍,拆迁安置用房,是指政府在实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改造过程中,拆迁国有土地上居民私有住宅和租住公有住宅,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

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拆迁安置用房的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居民购买时,按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

安置房面积新房面积不低于拆迁房

对于被拆迁者,最关心的莫过于新房面积和赔偿政策了,新规规定,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时,可以购买不低于被拆迁房屋面积的拆迁安置房。具体多少还要根据具体工程定;而那些原住房面积狭小,住新房有的还需要补差价,有的符合低保等条件,享受一定优惠。

安置房交房时间拆迁居民能更快住新房

目前,很多开发商都是拿到拆迁土地后,才考虑群众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让群众在外面租房等待时间过长,新规则保证群众早日住上安置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法律中规定棚户区改造拆迁款补偿迟迟不给怎么办?
    一、法律中规定棚户区改造拆迁款补偿迟迟不给怎么办?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1、征用农村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来计算;2、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3、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4、征用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外再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农村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修路占地的一律视为土地征收,如果是政府组织进行的修路建设,应当由当地的政府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申请,批复后,再进行征地登记和征地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农村私人修路占地的,那么应当由征地方与被征地方进行私下协商。二、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方式是什么?1、按年补偿。
    2023-06-15
    49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与旧城改造有何区别
    棚户区改造特定煤矿企业居住区的改造,旧城改造以前都市村庄的整体商业开发。城市旧居住区,是在一个城市的长期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的,也是城市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缩影。旧城一般指的是在市区的一些小区或者是厂房的改造,主要是因为这些小区和厂房年代久远,好多已经成为危房,所以必须实行改造,这种改造相对来说补偿要高一些。旧城区通常历史文化遗存比较丰富,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比较完整,但同时也存在城市格局尺度比较小、人口密度高且居民中低收入人群占的比例比较高、基础设施比较陈旧、房屋质量比较差等问题。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延伸阅读:旧城改造有哪些优惠政策?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旧城改造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最新旧城改造的补偿标准包括什么内容?棚户区改造政策目标棚户区改造政策目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
    2023-08-05
    247人看过
  • 呼伦贝尔棚户区改造的规定
    一、呼伦贝尔棚户区改造的规定《呼伦贝尔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居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二)棚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评审;(三)棚改项目的征地拆迁服务;(四)棚改安置住房(或资金)的筹集(包括新建、购买、租赁、改扩建、货币化安置等方式);(五)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政府职能转变及公众需求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第十条确定项目。购买主体根据全市纳入自治区棚改规划的年度棚改任务,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选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项目,并确定购买内容与标准。第十一条公示信息。购买主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告棚改服务购买内容、规模、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和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等信息。第十二条选择承接主体。购买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023-04-14
    214人看过
  • 拆迁与棚户改造有什么区别
    1、补偿不同。征地拆迁大多在郊区和农村,主要以荒田和宅基地为主,补偿以统建房和金钱为主。而旧城改造则以建设新城市为主,把以前的影响市容的建筑利用招商引资的方式改造。对于旧房补偿多以金钱补偿,按当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给予补偿。2、主体不同。旧城改造,可以由政府牵头,由企业参与,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征地拆迁,主体为政府机关因为一些大的动作,比如防洪、军事、公路、铁路,国家重点基础建设等等原因而进行。3、目的不同。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征地拆迁则是国家政府为了实现国家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宏观目标而进行的活动。与旧城改造有明显区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2024-05-04
    60人看过
  • 什么是棚户区,房子很新按照棚户区改造合理吗
    一、什么是棚户区,房子很新按照棚户区改造合理吗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房子很新,但满足以上条件按照棚户区改造也是合理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2008年至2012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这些棚户区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
    2023-11-25
    45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怎么,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有哪些
    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可与拆迁部门协商要求拆迁补偿,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一、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怎么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可以要求拆迁补偿,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可以与拆迁部门协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有哪些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有货币补偿和
    2022-05-15
    138人看过
  • 什么是棚户区?“棚户区改造”后能补多少钱?
    今年,继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以后,“棚改”成了各地区征收拆迁的又一个‘宠儿”。说到底,棚户区改造依然是要征土地、拆房子,被棚改人依然要面临一个拆迁补偿的问题。从目前的“棚改”形势来看,其现象并不是很好。补偿偏低、以“棚改”之名肆意乱拆、强拆、侵害被棚改之人合法利益的现象依然频频出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在许多的咨询电话中得知:大部分被棚改的人,对棚改并不具有乐观心态。但不管被征收人是什么样的心态,棚改之势已强力推进。这样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从2013年开始,国家政策逐年加大并落实了在棚户区改造上的力度。尤其2017年底国务院再次提出棚改三年攻坚计划和提出2018年棚改开工580万套的工作目标;在2018年开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区陆续发布了棚改计划并实施。除此之外,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棚户区改造,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由此可以
    2023-04-19
    13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有哪些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1)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它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为期房,临时安置期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以购买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2倍10平方米的建筑,其中:(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如果两倍的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平方米只享受一次;(3)被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0.2倍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
    2023-08-09
    302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有户无房怎样安置
    有户口没房子怎么安置是由当地政府决定的,每个省份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有户口没房子在拆迁的时候是不能享受金额补偿的,但是可以享受安置费的补偿。至于说怎么安置,这是由当地的政府决定的。为了共同的利益在国有土地上拆迁的房屋,应该对被拆迁的人进行补偿,如果是由其他单位进行安置的,政府应该把安置费交给该单位。如果不需要安置的人,应该把安置费交给个人或者取得被安置人同意以后,把这部分安置费给被安置人用于交保证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4-05-01
    442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是否可以去建商品房,棚户区改造能认定为商品房吗
    棚户区改造可以建商品房吗?1、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2、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3、棚户区改造可以建商品房:无论以何种名义进行拆迁,都应当给老百姓合理的补偿。如果补的不公平,不要在协议上签字。棚户区改造能认定为商品房吗?具体建议要查看项目的五证,它是办理房产证的基础,五证齐全的房屋才可考虑购买相关法规。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西安市城
    2023-05-05
    370人看过
  • 棚户改造区一房两卖违法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房地产领域中的"一房二卖"行为被判定为非法行为,并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在涉及到退房赔偿金具体金额的确定时,通常会依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达成共识的各项合约条款进行计算与判定。如果购房者已经交付了房屋的首期款项并且决定无条件地退出交易,那么他们必须按照先前所签订的合同中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反之,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事宜或者相关约定不够清晰明了,那么可以参考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来进行计算。然而,如果是由于卖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相关手续出现问题,那么卖方将失去收取违约金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
    2024-05-06
    493人看过
  • 中央棚户区改造终止时间
    棚户区改造结束是没有固定限制时间的,直到基本上完成才行,国家预计棚户区改造全完成。但如果说有发生其他事情阻碍了改造的进度的话,那么时间肯定还会再往后顺延。《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工作的通知》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满足人民宜业宜居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规划引领、产城融合,人民至上、改善民生,依法保护、注重传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从解决单一问题走向构建综合目标体系,从大拆大建转变为因地制宜的大小结合,从政府主导发展为多元共治,从物质空间的改善迈向公共利益的保护与提升,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和现代化治理能力。(二)
    2024-04-28
    53人看过
  • 民法典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能否转让
    一、民法典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能否转让被安置人拿到安置房后,如果取得了安置房的所有权,随时可以买卖房屋,但如果有限售规定的,要遵守限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对拆迁安置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所以,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建议现在最好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其次,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
    2023-04-13
    227人看过
  • 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为补偿计算的方式不同和改造的程序不同。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流程是首先先对要改造的城中村区域进行改造的规划,其次是对土地进行收储,拆迁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区域,最后是建设城中村。一、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1.补偿计算方式不同棚户区改造应该使用市场比较法来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数额,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而城中村拆迁则可能存在多种计算方法,有的地方会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价格进行补偿,而一般通常是按房屋重置成新价格来计算被拆迁房屋。2.程序不同棚户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征收程序,通常是入户调查、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公告等程序,程序十分复杂。而城中村改造程序则与棚户区有很大的不同,一般先通过规划的申请、立项、审批,以及土地收储、制定拆迁补偿方案等,没有明确的法定
    2022-05-20
    40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什么法律对棚户区改造进行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5
      棚户区改造交房的规定是需要按照规定时间交房。政府对于城市道路进行建设或者是从事其他的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的时候,需要对于被拆迁的人进行妥善的安置,因此必须要按照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的内容来交房。
    • 棚户区改造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棚户区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9-30
      棚户区拆迁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项目基本是一样的,只是补偿的标准、补偿的多少等存在区别。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
    • 棚户区改造该不该交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不交税r因为统一装修会影响到你们的生活才给的补偿费用
    • 延安棚户区改造改建棚户改造大棚房补偿多少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31
      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 民法典规定棚户区改造的回迁房的交房准则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8-30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定,开发商在合同商定的交房时限内将符合商定交付要求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做法。该合同商定的日子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用户共有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两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商定日子的,能够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商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隶属违约做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