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话稿著作权由谁享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4:34:28 433 人看过

一、讲话稿著作权由谁享有

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因为报告人、讲话人虽不是起草者,但报告、讲话是经他们审定并以他们名义发表的,意味着报告人或者讲话人要为该报告、讲话承担责任;所以,根据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著作权由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

二、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字体字库谁享有著作权?
    一、字体字库谁享有著作权?字体的创作者享有著作权,字体和字库可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同时,基于创意的、具有独创性的美术字,也应像艺术作品一样得到著作权保护,字库当中单字要成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具有独创性。字体著作权的使用方式上分两种情况:1、商业用途:用于商业用途,即发生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2、非商业用途:除上款的所有使用情况。授权情况:在非商业用途中,无须授权可直接使用其字体,不构成侵权,商业用途中,须在版权方授权范围内使用,否则构成侵权。字体享有著作权。如果对于公有字体改动较大,达到《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要求的,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而对于完全是完全独创的字体,达到《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要求的,也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二、著作权保护哪些权利?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著作权的人身权大致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收回已发表的作品权
    2023-06-16
    250人看过
  • 由作者享有著作权的情形
    除上述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职务作品外,其余的职务作品都由作者个人享有著作权。但是受到下列的限制:(1)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的权利(2)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外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2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3)如果在作品完成2年,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的,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其作品,单位没有正当利用不得拒绝。在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一、职务作品作者在完成作品之后归属权是属于谁?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
    2023-03-25
    124人看过
  • 电影作品著作权由什么者享有
    一、电影作品著作权由什么者享有(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二、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1、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2、著作权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保护期是五十年;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三、申请版权费用是多少钱1、软件著作权登记
    2023-06-19
    492人看过
  • 离婚调解记录时都由谁讲话
    一、离婚调解记录都由谁讲话调解笔录在记录对话之前一定要录入地点、时间、参与人员和原被告详细信息,在调解过程中由调解人员负责如实记录对话。被记录的对话一般是夫妻双方以及调解人员之间的对话。二、离婚调解书不签字是否有效离婚调解书必须由当事人签字,离婚调解书不签字的话是无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三、离婚案件中调解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调解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自愿原则、合法原则和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的法律程序,它除了遵循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外,还必须遵从让当事人获得心理平衡的原则。(一)自愿、合法原则是离婚案件调解的首要前
    2023-05-06
    482人看过
  • 何时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1、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享有优先使用作品权2、除上述情况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有外,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3、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如果在作品完成2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的,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其作品,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4、在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的2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5、此外,对于计算机软件的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
    2023-08-17
    151人看过
  • 采访稿是否有著作权呢
    采访稿有著作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视为作者。采访稿是指记者为取得新闻材料进行访问、记录、观察、调查、摄影、录音等活动。一、申请著作权保护怎样申请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申请步骤为准备材料(申请表、作品打印稿或电子稿、创作意图说明等)、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也可以委托代理公司)、审查通过发放证书。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包括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
    2023-04-10
    56人看过
  •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1、合作作品包括可以分割使用和不能分割使用两种一是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合作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使用,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作品。二是不能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指合作作者虽有各自的创作,但在作品中已融为一体,区分不出作品的某个部分是哪个合作作者写的。2、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其权利的分配和行使,可以由合作作者协议确定。如果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没有约定的权利,则由合作作者共同行使。可分割的作品,其修改权应由创作人分别行使。许可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报酬,由合作人按协议分配,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的按同等份额分配。这里讲的对合作作品的共同行使,是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需要由全体合作作者协商一致,未经协商一致,各合作作者无权单独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这是因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是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的。但同时,某一合作作者也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阻止其他合作
    2023-04-02
    339人看过
  • 拍卖手稿著作权个税
    一、拍卖手稿著作权个税个人取得的小说手稿原件拍卖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二、版权收入如何缴税版税是一种付酬方式,又称版权使用费,它是指著作权人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的一定货币份额。从广义上说,也有人将版税视为稿酬的一种。版税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出版版税、上演版税、录制版税、复制版税和公共借阅版税等种类。其中以出版版税为主要的适用方式。版税,又称版权使用费,是知识产权的原创人或版权持有人对其他使用其知识
    2023-04-23
    62人看过
  • 著作权50年有效期由谁决定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软件著作权有效期1、计算机软件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身至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3、单位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未发表的,《条例》不再保护。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
    2023-07-22
    125人看过
  • 一般著作权侵权由谁受理?
    著作权侵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由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一、知识产权案件级别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1、一般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2)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1)一般商标民
    2023-04-11
    445人看过
  • 作者投稿版权归谁
    作者投稿版权归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个人作者著作权几年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个人的其保护期限从作者死亡之日起来计算的。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因此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个人的其保护期限从作者死亡之日起来计算的,具体的规定如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2023-07-30
    325人看过
  • 署名作者、隐名作者,谁应当享有著作权?
    署名或不署名、署笔名都是作者行使著作权的一种方式,不署名并不等于作者就不享有著作权,不能把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等同。作者身份权是作者署名权的核心、基础,是作者行使署名权及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作者的其他权利受到侵犯时,他赖以要求保护的法律依据。而署名权只是作者的一项重要的精神权利,作者行使署名权的实质是作者身份权的内容之一,即决定是否公开作者身份的具体体现。作者欲公开其作者身份,则署真名或公众所周知的笔名;作者欲隐蔽其作者身份,则署不为人知的假名或不署名,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作者身份为实质,署名权为表象,作者身份权为内容,署名权为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表现内容。对于署名作品、单一作者的隐名作品以及合作作者全部隐名的作品,其作者身份权都是比较容易确定的,但对于在一部合作作品中,有的作者署名,有的作者不署名,对于不署名作者即隐名作者的身份权的确认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2002年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3-06-08
    186人看过
  • 享有著作权有优先权吗
    有。著作权优先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版权也就是著作权,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
    2023-02-20
    226人看过
  • 作者初稿和定稿什么时候获得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以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可知我国著作权实行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自动享有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是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毫无疑问适用于1991年6月1日以后创作完成的作品。但对于在1991年6月1日以前创作完成的作品,是否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59条可知:《著作权法》不仅保护其生效后创作的作品,也保护它们生效前创作的作品,只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尚未超过保护期,在《著作权法》生效后,都享有著作权。即著作权法具有一定的追溯力。在《著作权法》生效前实施的著作权侵权和违约行为,当事人产生纠纷的,只能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只有在著作权法生效以后发生的著作权纠纷才能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即著作权法不具有完全的追溯力。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初稿只是一
    2023-03-01
    69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从法律上讲汇编著作权归谁享有?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6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应当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
    • 2022年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谁享有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2
      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2、但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除外。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
    • 著作权侵权诉讼主体资格由谁享有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4
      著作权侵权诉讼主体资格一般是由著作权人、著作权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我国的实践中,著作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极力证明自己的主张,但还是以败诉告终,这是因为当事人对证据、证据的证明力的理解与法院不尽相同。
    • 著作权是由谁代笔?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3
      由别人代笔的作品,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
    • 汇编单位著作权归谁享有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28
      汇编单位著作权,一般是归单位享有的。在我国的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分类中,汇编作品也是其中的一种,对于汇编人来讲,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就受法律保护是存在条件的,符合法定的条件之后,其他人是不能侵犯汇编作品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