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办理产权的房屋能否确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15:43:39 425 人看过

一、尚未办理产权的房屋能否确权

当然可以办理,可以通过起诉确权的方式实现。首先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是可以起诉确权的。如果前期交易行为存在瑕疵,那么争议发生后及时主张权利,可以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但是,所有的诉讼都是有风险的,当事人需要在证据等方面上下足功夫,以加大胜诉的可能性。在诉讼时,还需要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发生纠纷先保全购房人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或对方违约要求退还房款,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封对方的房产,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2、所购房屋被查封,异议及早提,权利早确定目前楼市处于低迷期,开发商资金流转不畅,其作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增多,法院会在诉讼及执行阶段对开发商的财产进行保全和执行,如果购房人未及时作出权属登记,其已付过房款的房屋往往会被法院查封,这种情况下,亡羊补牢的方式是,购房人应及时与作出查封的法院取得联系,提出异议,并且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确权诉讼,通过法律形式确认其合法权益。如果法院已经将房屋拍卖,执行完毕,则只能追究开发商违约或侵权的责任了。

二、法律规定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

(一)土地侵权案件;

(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三)土地违法案件;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

(五)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

按照规定尚未办理产权的房屋是可以进行确权的,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确权,现实社会中有很多这样的争议案件都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希望大家明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尚未登记为产权人,共资购房能确认共有权吗?
    房屋产权登记的功能主要在于公示,以保障交易安全。没有登记为产权人,只要能够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自己对于争议房产的享有共有权,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共有权,并凭法院判决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要证明共有权,不仅需要证明各方曾经就合伙购买房产达成协议,还需要证明该协议是否实际履行。产权人授权非产权人是否可以卖房子产权人委托非产权人是否可以卖房子非产权人,包括承租人、代管人、无因管理人、未来的继承人、近亲属、代理人、上级组织等,能否出卖房屋,要看具体情况。如果非产权人没有产权人的书面授权,就不能出卖房屋。如果有授权,就可以帮助出卖了。权人在委托非产权人卖房过程中有不当行为怎么办虽然该非产权人合格,但产权人意思表示与真实意思不一致,或买卖合同内容违法、形式不合法,所导致无效的买卖关系与产权人的不当行为有关时,该非产权人的责任应当酌情减免。1、非产权人受产权人全权委托的,如果产权人明知该非产权人缺乏卖
    2023-07-07
    500人看过
  • 法院能否确权未过户房屋所有权
    一、法院能否确权未过户房屋所有权房屋未过户的,出现产权归属纠纷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无证产权房屋确权纠纷怎么诉讼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50-100元。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
    2023-06-15
    281人看过
  • 安置房屋无产权能否起诉确权
    民法典规定,安置房无产权证时,利害关系人对房屋产权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一、什么是确权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二、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助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优化及分配,进而为农民增收增益奠定夯实的基础。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
    2023-03-03
    458人看过
  • 房产确权判决是否能办产权
    一、房产确权判决是否能办产权当事人可以凭人民法院的房屋产权确权判决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流程1、我
    2023-04-20
    294人看过
  • 房屋确权后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
    房屋确权后可以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应当领取、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进行初始登记,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等资料至房管局,到税务窗口核税缴税后发放房产证。一、长期不办房产证会怎样长期不办房产证会有以下后果:1、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不能买卖、交换、租赁或抵押;2、没有办理房产证,就不能进行房产转让、赠与和继承;3、没有房产证,房子拆迁时,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这也是小产权最大问题之一。(一)、办理房产证应准备以下材料:1、应提供房屋全款发票复印件;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3、房屋契税;4、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5、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6、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7、购房合同副本原件。(二)、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1、房产证办理人到房管局填写申请书;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3、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2023-06-25
    405人看过
  •  能否购买尚未过户的房产?
    未经产权证确认的房产不被允许交易,因为没有产权证的房产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购买这类房子可能会面临无法贷款、无法过户、公证等问题。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建议不要购买。从国家法律政策的角度来看,未经产权证确认的房产是不被允许进行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其次,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形。第三,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 【 权 属 问 题 】 无 产 权 证 的 房 产 过 户 要 注 意 哪 些 风 险 ?房产过户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为确保过程的顺利进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单位购买私房时,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2023-10-02
    273人看过
  • 同居期间共同购买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能否转移
    陈某与丁某同居期间,于1998年由丁某与某房地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是禁止转让的。同样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所谓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商品房的转让与转移是不同的概念。转让应当是一个双方合同行为,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转移则就是商品房从一个权利主体到另一个权利主体的过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不能够排除因单方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而取得房地产的合法性。比如因死亡而继承取得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或者因法院的强制执行而取得的房地产,都是合法取得的房地产,不能否定其取得效力。本案的特殊性在于,丁某与陈某同居生活多年,且房屋是在同居生活期间所购,当然不能排除该房屋是共有的可能性。调解书只是确定了所有权的主体,并未对其取得方式作出说明,不能就此认定为系商品房买卖或者赠与并否定该协议的效力
    2023-06-04
    225人看过
  • 未办理产权证房屋所有权确认可以执行吗
    未办理产权证房屋所有权确认是无法执行的。产权证一般是指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一、房屋产权证的办证流程主要是什么?(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2023-02-11
    310人看过
  • 尚未办理房产证能转让房子吗?
    可以转让,但不发生物权的变动,因此风险较大。如果在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进行房屋买卖,那么是属于合同房买卖,应有的流程:1、确定产权证下来的时间(可以给开发商致电查询);2、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的过户长时间;3、协商违约责任;4、如果有贷款的情况下,那么这个贷款谁来偿还;5、约定税费缴纳人;6、签订买卖合同后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7、然后等产权证下来后在办理过户手续。一、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有哪些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6、楼盘被法院查封;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
    2023-03-02
    221人看过
  • 尚未获得全部产权的房屋是否有有权利做出“赠与”决定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与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种由人身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赠与行为一定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据此可知,你丈夫李某婚前购买的那套按揭房,虽然目前因为尚未还清全部贷款从而未获得全部房产权,但未取得的部分产权在还清贷款后就可以取得,所以他现在有权利赠与你的女儿,他的主动赠与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只要按法律规定签订了赠与合同,其赠与行为就可以成立,你的心里也就可以完全放踏实了。当然,由于赠与人在将赠与财产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所以,你最好将李某赠与女儿房产的合同
    2023-08-17
    215人看过
  • 房屋产权未确定是否可以转让?
    房屋产权未确定不可以转让。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未确定产权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权属存在争议,属于禁止转让的房地产,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一、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房屋产权70年后的处理如下:1、房屋产权70年后,成为危房。有些房子产权在70年后,会成为危房或者因为城市规划需要进行拆迁,出现这种情况的话,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入拆迁流程,并且会给予业主相关补偿;2、房屋产权70年后,自动续期。等到房屋产权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并且相关部门并没有拆迁的打算时,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续期;3、房屋产权70年后,无法缴费。房屋产权70年后,没有缴费或者没有能力缴费的话,那么国家有权收回土地所有权,并且房屋也会按照当时的市场价进行相应赔偿;4、房屋产权70年后,实行拆迁。房屋产权70年到期之后,如果国家需要回收土地进行拆迁的话,那么会对业主进行一次性的补偿,会依照当时房屋的市值给到等价值的补偿
    2023-03-28
    228人看过
  • 能否对保全的房屋确权
    人民法院对房屋进行保全的,不影响房屋的确权,利害关系人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一、有财产保全案件怎么申请强制执行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得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候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2、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
    2023-02-25
    338人看过
  • 房产确权纠纷:如何应对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
    商品房未办理产权证的可以依法起诉进行确权。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涉及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房产确权是什么意思1、产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2、房产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
    2023-08-11
    392人看过
  • 农村房屋产权确权法院是否受理
    一、农村房屋产权确权法院是否受理民法典规定,农村房屋产权有争议,而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确权的,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受理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农村房屋确权流程是怎样的1、农村房屋所有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2、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
    2023-06-17
    40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债权尚未确认的能否再次转让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既有权要求债务人直接清偿债务,也有权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清偿债务。对债务人而言,向第三人清偿债务等于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其法律后果都是消灭债务。本案的诉讼标的主要是工程款,属于劳务报酬的性质。承包人依约完成了工程的土建和主体结构并经验收合格,有权取得相应的工程款。此时合法的债权已经形成,至于将工程款交给承包人还是受让人,本质上并无区别。在双方对工程款数额存有争议的情况下,应以法院委托
    • 房屋能否办理确权登记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31
      不能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有: 一、乱占耕地建房; 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建房; 三、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 4、小产权房,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建设、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也叫乡镇产权房。
    • 房屋未办理产权证能否继承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14
      不能。房产无产权证,不是死者合法所有的财产,是不能办理继承手续的。只有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其合法继承人才可以申请办理继承手续。
    • 2016民法典房屋未登记产权能否确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3
      房屋尚未登记产权不能确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房屋产权的取得都必须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核实和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如此,房屋所有者才从法律上取得了对房屋的真正占有、使用和处分权,无房产证则无法确权。
    • 或继承案件中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能否判决归一方所有?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不宜判决所有权归属,应判决归当事人使用。部分法官据此认为凡是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在离婚及继承案件中一律判决使用而不判所有,由当事人另行解决所有权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本意指的房屋类型是房改房,就是夫妻以政府政策为依据标准购买的公有住房,最高院征求意见后将其扩大至未还清房贷尚有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