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7:30:18 338 人看过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处理:

1、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2、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

3、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一、合同终止条款有效吗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作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4、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二、验货发现货物型号存在错误该如何处理

验货发现货物型号存在错误的处理: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履行合同时,当事人应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履行合同时,当事人应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三、民法典中规定抵销的效力是什么

抵销简单的来说其实就是指的当两人互负债务的时候,各自用自己的债权来充当债务的清偿,从而使对方的债务与自己的债务在对等额以内相互消灭。

抵消的效力就是,如果全部或部分抵销的,则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全部或部分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但当事人需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被刑事拘留债权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收到债权申报通知书后及时申报债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破产申请受理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未到期的债权,在受理破产申请时视为到期。有息债权的利息,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算。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怎么办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以继承债务人合法遗产的继承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以实际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债权人不能提起诉讼,此时没有被告。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
    2023-07-01
    108人看过
  •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如何处理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进行解决。(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债款。(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三)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一、欠钱8000块钱被起诉了怎么办欠钱找不到人的解决方法如下: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2、查询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如有债务人配偶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及时调查留存。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可以先了解一下对方的财产状况,如查到对方有房、车等个人财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4、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有明确的被告,住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债务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2023-03-28
    322人看过
  • 如何处理企业的债务债权?
    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措施有以下几种:1、重新审查并签署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偿还债务;2、债权清偿与财政支持、抹账相结合,实行综合清债;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强的生产型企业进行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首先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其次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最后将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处理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企业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
    2023-07-07
    221人看过
  • 合同债权质押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如何处理
    三方当事人是指质权人(债权人)、出质人(主债务人或第三人)和第三债务人(质押债权的债务人)。有三种债权:一种是主债权,是主合同中对债务人的债权;另一种是次债权,是质权人在质押合同中对出质人的债权;债权,作为质押担保的标的物,又称质押债权或质押合同债权。是债务人或者质押担保合同中主债权的第三人享有的拟作为担保的债权,即出质人对第三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例如,a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根据租赁合同向C提出租金索赔,作为对银行的质押担保。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对a有贷款债权,a对C有租金债权,租金债权质押给银行作为担保,保证银行贷款债权的实现,即合同债权质押。贷款债权是主要债权,而租赁债权是设定担保主体的债权,即质押债权。在质押合同中,银行对债权的请求权从属于主债权。银行是债权人和质权人,a是主债务人和出质人,C是第三债务人。在现实生活中,利用合同债权,特别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债权质权或特定财产债权质权,充分保障
    2023-05-31
    284人看过
  • 债权人讨债应如何做债权债务有效
    有效讨债的处理方法如下:首先是与对方签订还款协议。若对方不抵赖,只是以各种借口拖延还款,则可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方式及期限。二是在起诉前15天或起诉时进行财产保全。所谓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或者同时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利益,以保证申请人在诉讼胜利后能够执行裁决。当然,申请保全必须提前提供担保。如果申请错误,还将赔偿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债权人如何讨债,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讨债需具备的条件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人无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经常迁移户口,时间长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平时应该注意留意债务人的动向以免债务人恶
    2023-08-06
    477人看过
  • 债权人的债务债务,清算时如何管理债权的权利?
    公司清算结束时的债权人保护制度:1、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债权人权利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提前清算债务或提供相应的保证,各国公司法有类似规定。例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381条和第386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债权人可以在法令规定的期限内就合并或分立案件向商事法院提出异议,商事法院认为异议成立时,可以向公司偿还债权,或者向吞并公司提供保证。我国公司法第183、184条规定,公司应自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书的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欠债不还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或者分立。从文义上的解释可以看出,即使债务还没到偿还期,债权人也有权在上述期限内要求公司偿还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显然有利于公司债权人。2、公司破产使债权人有权优先于股东偿还的西方国家公司法明
    2023-08-05
    232人看过
  • 债务人和债权人如何处理债务重组的会计问题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方式主要有两个变化:一是用于偿债的非现金资产和权益以公允价值计价,不以账面价值计价;二是债务重组收入不计入现行准则规定的资本公积,而是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会计处理的主要变化是,债权人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和权益,不再按账面价值计价,而是按公允价值计价。本文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法为例,说明了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具体会计处理过程(如果即将颁布的准则和指引改变了相关会计主体,应以标准和指南为准)。(1)债务人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所转移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所转移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务人应当按照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投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交相关税费贷记“
    2023-05-08
    380人看过
  • 如何处理债权转为权益的债务
    债转股的实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普遍认为这是我国深化经济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关键是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注意和防范可能出现的问题债转股企业必须深化改革。债转股能否最终成功,关键在于企业未来能否做好。如果企业做得好,产品有市场,利润率高,分红能按时发放,债转股后的股权会真正成为一种好资产,如果不愿意持有,很容易卖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可能愿意回购。企业回购是债转股的最好结果,说明企业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可以用自己的进步来弥补过去经营不善带来的问题,最终消化不良资产相反,如果企业不重视改革,不注重转换机制,经营管理还差,利润率低,那么这种股票就不愿意被银行持有,卖不出去,企业也买不回来,它还是不良资产,问题还没有解决。这是预防的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改制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就债权转为股权达成协议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3-05-07
    279人看过
  • 债务人的身亡债权应如何保障
    债务人身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在各自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一、人死了是不是不用还钱了看情况:其一、债务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其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其三、债务人没有遗产的,则不用再偿还债务,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二、借款人去世欠款能否收回债务人去世遗产或债务担保人能收回。相关法规如下:1、如能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的配偶还款;2、死者的个人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如果全部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继承人在用遗产偿还后没有义务替代剩余债务。当然,法律也允许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3、借款人无遗产的,由担保人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可以起诉担保人。三、孩子欠钱会执行父母的房产吗孩子欠钱不会执行父母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1、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银行可以起诉债
    2023-06-23
    78人看过
  • 夫妻之间应如何处理婚前债权债务
    夫妻之间的婚前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婚前财产还是归一方所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婚前债务,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怎么办对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有三种情况: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
    2023-03-03
    273人看过
  • 财产转移后,债权人应如何处置债务?
    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处理如下:1、行使撤销权。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第三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提出刑事指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3、财产保全,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要如何界定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行为。债务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导致无法执行。我国法律又是如何规定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下文就为您一一介绍,感谢您的阅读。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
    2023-07-07
    277人看过
  • 植物人债务人的处境应该如何处理?
    债务人成为植物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可以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分期偿还债务。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如果永久无力偿债,只能对债务人现有的个人财产予以清偿,债务人需要法院审理、判决后执行。也就是说,债权人将尽可能多地占有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执行。公司败诉成为债务人怎么办?公司败诉后,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结果承担债务,判决生效后,有限公司执行。当事人应当履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
    2023-07-01
    131人看过
  • 妥善处理:债权人病重时如何应对债务问题?
    债务应当清偿。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分期偿还。但有偿还能力又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以债务人名义继承财产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人生前未清偿的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损害他人权益怎么办债权人免除债务但是损害了他人权益,处理方式如下:1、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2、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3、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4、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
    2023-07-09
    333人看过
  • 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以应对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给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前债权债务在合并后如何继续承担公司在进行合并之后,对于公司合并之前的原来的债权和债务将会有新的公司来承担;如果那些不清偿原来的债务或者债权,或者是没有给本公司的债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是不可以进行合并的。公司合并前的债务在合并后的承担根据《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023-07-06
    43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应当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22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的处理方式如下: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
    • 债权债务转让债务人需盖章吗,应该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2
      债权债务转让一般不需要债务人盖章。如果转让债权的,则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转让债务的,则债务人可以在转让协议上盖章,也可以采用签名或者按指印的方式。
    • 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应当如何处理,债务人欠款人跑了,债务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4
      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起诉时有两种情况: 1、该债务人已被法院宣告失踪的;此时债权人应向该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要求清偿债务,如果财产代管人不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该财产代管人。 2、该债务人未被法院宣告失踪的;此时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直接起诉。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出现,法院则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32、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
    • 借款合同到期后,债权人如何处理债务人的债权债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4
      转让注意事项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4]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 债权人与债务人混同的情况下,债务人与子女的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4
      混同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而发生: 1、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3)债务人继承债权,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故二人同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