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土地使用权有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1:01:40 343 人看过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定刑条件

判刑以下条件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情节量定

第二条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二、罪责条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其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l、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29日通过)、《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死亡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法
    人死亡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如下: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使用权即归继承人所有。2、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续,即确认土地使用权利。3、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间内,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4、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包户内的人全部死亡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户内还有其他人的,其中一人死亡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享受。服刑人员如何处置其名下财产?如果只是被判刑了,但并没有没收财产的处罚,服刑人员的财产将依然属于他。服刑人员可以把财产交给他人保管,也可以存在银行、保险箱等地方。如果是经济犯罪,很多都是需要
    2023-07-20
    412人看过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是否必须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的家庭承包方式的一种。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不能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以盈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违反土地管理法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教拘役,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倒卖土地会判多久行为人倒卖土地的,可以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二、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判几年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
    2023-03-09
    355人看过
  • 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一、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一些荒山开垦出来供自己生产作物等。二、土地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相关规定(一)1、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队无权收回,要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才有权收回2、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收会荒山的,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且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不能破坏林木、果林、耕地3、开发的山地,如果现在是耕地,则要补偿你开垦所需的合理费用,如果是林木、果园则要赔偿你林木、果园的合理损失,但应没有承包合同或其它合法证件,补偿可能会相对市场价格要少4、地上附着物在没有确定归属人前,不得破坏、占用,否则以非法占有论处5、任何单位或个人,甚至相关权力机关不得侵犯合法的劳动成果,否则
    2023-04-13
    283人看过
  • 安置房有土地使用权吗
    安置房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和商品房一样,也是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么满5年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能过户。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拆迁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二、农村拆迁安置房卖出合法吗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合法。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三、安置房可以过户吗?有什么条件吗?满5年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办理过户。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
    2023-06-27
    422人看过
  • 违反土地使用权共有的规定,如何处理?
    一、违反土地使用权共有的规定,如何处理?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纠纷,即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它包括农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害而引起的争执。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五)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七
    2023-06-03
    19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闲置处理办法是什么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经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2012年6月1日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调查和认定、处置和利用、预防和监管、法律责任、附则6章32条,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相关法律知识第三章处置和利用第十二条因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造成土地闲置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选择下列方式处置:(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三)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
    2023-05-09
    327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规定?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最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将土地出让,转让,出售给非农业建设的人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你私自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这类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有权收回。但是,如果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下,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建设的群体(如大农业,农村家庭,农村合作社等),则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符合农村土地使用规划的企业,并且该企业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这样的土地转让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其他情况下,占用农村耕地,均属于违法行为,政府有权回收土地,并有权依照法律进行处罚。律师补充:土地使用权是土地所有权的其中之一,对于使用权来说我们要妥当的安排,更大的发挥出它的价值性。
    2023-05-07
    305人看过
  • 新土地使用法对耕地保护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现行法律规定的耕地保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土地使用管理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要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行耕地专项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保证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国务院责令国务院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相当于减少耕地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复垦,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实缺乏后备土地资源,新开垦的土地不足补偿占用耕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减少或者减少本
    2023-05-08
    40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确权前置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土地使用权确权前置的相关内容有:1、关于土地权属的纠纷,一律先行政府处理;也就是要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谁的纠纷。2、土地权属的纠纷,必须先有国土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由同级政府作出决定,对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再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里是针对政府对权属的决定提起诉讼,所以不是民事诉讼。3、除土地权属以外的土地纠纷可以直接提起民诉,土地权属纠纷应先复议再提起行诉。农村土地确权以后使土地使用权多少年?综上所述,农村的土地如果未被国家征用,想自己开发的需要带上相关证件去土地局开申请,而土地使用权一旦下来就可以征用土地了,不过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期限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那天至往后三十年,到期后需将权利交还给国家。《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023-07-19
    42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哪些
    1、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土地出让、土地租凭、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保留划拨。2、照现行法律法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应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具有不可分割性,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一并收回地上建筑物,但应给予原所有权人适当补偿。3、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财产纠纷处理的方法是很明确的,总结一下为:(一)协商解决。即由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的土地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签定书面协议,并送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调解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当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先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人员署名并加盖调解机关的印章。(三)政府处理解决。当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经
    2023-02-25
    481人看过
  •  非法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倒卖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犯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且已达成犯罪目的的,应定罪处罚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金。因此,答案为“犯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且已达成犯罪目的的,应定罪处罚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金。”犯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且已达成犯罪目的的,应定罪处罚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 法 转 让 、 倒 卖 土 地 使 用 权 罪 既 遂 处 罚 规 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素材2
    2023-09-15
    80人看过
  • 非法获利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刑罚有哪些具体规定?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判刑:1、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价以上20%以下罚款;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价值5%以上20%以下罚款。非法获利金额多少会判刑非法获利金额超过5万就达到了立案标准了,就可能会被判刑,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非法获利,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取得的全部财物,包括金钱和物品。在具体认定违法所得数额时,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一是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的,应当依据司法解释予以认定,二是立法、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对违法所得作广义上的理解,即不宜限制为获得数额,而是包含经营成本在内的所有违法所得数额。非法获利罪的构成要
    2023-07-04
    498人看过
  • 如何处理土地的非法使用和开发
    破坏耕地的处罚。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破坏种植条件的;因土地开发造成沙化、盐碱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数量的,按违法占地处理。违法批地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无权批准征用或者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过批准权限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使用土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并视为无效,对当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2023-05-08
    405人看过
  •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如何处置?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及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所谓出资人,就是向企业投入资本的人。出资人作为股东,有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一)享有资产收益。只要出资人按照章程或者其他约定,如期、足额地履行了出资义务,就有权向企业请求分配红利。(二)参与重大决策。出资人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作出决议的方式决定企业的重大行为。(三)选择经营管理者。出资人有权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或者更换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决定董事或者监事的薪酬,通过董事会来聘任或者解聘经理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07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非法占用土地如何处置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1
      村集体的成员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村集体之外的人非法占用土地的,应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如何恢复土地原状。
    • 如何处置非法占有土地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2
      村集体的成员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村集体之外的人非法占用土地的,应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如何恢复土地原状。
    • 土地使用权税法有没有规定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3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按照《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 如何认定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否合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都是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进行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也就是说对此行为定性应注意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注意土地使用权人转让土地时是否是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另一方面应该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分别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程序、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程序。至于对转让的手段并非只有擅自转让或骗取转让的手段,还有诸如不作为、隐瞒、纵容等
    • 土地使用权置换有什么办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18
      首先需要向当地部门提出申请,进而再提出相关资料,而且同区置换和异区置换又有不同的规定,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