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官司一审后迟迟不判什么时原因
一审法院不判离婚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法律依据】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多久开庭
根据法律,有1-7天的立案审查时间,1-5天的送达起诉状的时间,再加上30天的举证期限,到开庭一般要32-42天时间。领开庭传票的时间要早些。
立案后根据承办案件法官时间不同,一般一个月左右开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律规定应当判离的情况,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在第一次驳回后停6个月且分居的情况下再次起诉,法院在此情况下一般都会判离。
三、离婚官司一审会宣判吗
1、法律对庭审后什么时候判决没有规定,但对立案之后什么时候判决有相关的规定;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
离婚官司一直推迟怎么办?
133人看过
-
离婚案件审限到期法官迟迟不给判决该怎么办
30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开庭后迟迟不出判决书原因
269人看过
-
法官延迟开庭的原因
391人看过
-
离婚官司最迟几天宣判,规定是什么
266人看过
-
为什么有人迟迟不离婚?
96人看过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
拘留后迟迟不宣判的原因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9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一、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2、被告人被羁押的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三、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
-
公安机关拘留后迟迟不宣判是什么原因?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一、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2、被告人被羁押的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三、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
-
一直拖着,离婚官司迟迟不结果,该怎么办?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4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确定庭审日期后,或者在庭审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律原因,庭审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不能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迟庭审的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一)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未出庭的;(二)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3)需要通知新证人出庭,取得新证据,重新鉴定、测试,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延期的情
-
离婚案开庭后迟迟不判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0你可以再找你的办案法官问一下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一般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打官司,开庭后,最迟什么时候下判决?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9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