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管制的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0:51:19 246 人看过

1.管制的对象

刑法典对于管制的对象未作明确限制,只要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规定有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属于犯罪尚不够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其他主刑,以不予关押为宜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判处管制,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

2.不予关押

不予关押,也即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这体现了管制刑的开放性特征,有助于避免短期自由刑固有的弊端。

3.限制犯罪人的一定自由

这是管制区别于免予刑罚处罚之关键。根据刑法典第39条之规定,限制自由的内容是: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但是,对犯罪人的劳动报酬不得进行限制,即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4.具有一定期限

管制有一定的期限,不得对犯罪人进行无限期的管制。根据刑法典第38条、69条、第41条之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依据第40条之规定,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5.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

管制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但由于管制是一种开放性的刑罚方法,故也离不开群众的监督。事实上,刑法典第39条所规定的服从监督,也即是服从群众的监督。这充分体现出管制是我国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司法路线实践经验的创造性产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0日 2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管制罪判刑计算的相关规定和要点
    管制的刑期是从判决执行那天开始进行计算的。判决执行之前先进行羁押的,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两天,之所以规定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两天,是因为判决执行之前先进行羁押的是属于剥夺自由地的,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之后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该计入执行期。管制与拘役的刑期计算方式相同吗管制的刑期: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为实际执行管制的日期。如某罪犯被判管制三个月,判决前先行羁押三十天,计算公式为:三个月的具体总天数减去折抵天数六十后,剩余期限是实际执行的管制期限。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和拘役还有一个区别就是,管制是会留案底,而拘役不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
    2023-07-01
    325人看过
  •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当行为人既遂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且具有严重情节时,应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虽未达到规定的立案的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当行为人既遂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且具有严重情节时,应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虽未达到规定的立案的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非 法 携 带 管 制 刀 具 构 成 犯 罪 吗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可以得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
    2023-10-06
    102人看过
  • 根据相关规定缓刑拘役管制哪个轻?
    缓刑、拘役、管制三者之中缓刑的处罚是最轻的,拘役、管制是自由刑的一种,而缓刑是与判处实刑相区别的执行方式。拘役、管制也可以被缓刑,但是缓刑不一定是拘役或者是管制,缓刑可以适用于有期徒刑等。若是原本应该被判处拘役、管制刑罚的犯罪主体,满足以下条件,也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
    2023-04-05
    276人看过
  • 管制是轻于拘役的主刑相关规定是什么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1、管制期限长于拘役;2、拘役需要关押,管制不需要关押;一、主刑的种类包括哪些?(一)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二)拘役:就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三)有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
    2023-03-22
    214人看过
  • 我国刑事司法中关于拘留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诉法关于拘留的规定有: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是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
    2023-07-18
    275人看过
  • 缓刑和减刑的相关规定和限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检察院量刑建议缓刑的对象及条件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
    2023-07-17
    450人看过
  • 《民法典》中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关系主体相对性的特点,因为第三人一旦取代原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或者加入合同关系中,都已经成为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因此合同关系的主体仍然是特定的。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专门调查是指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刑事鉴定、发布通缉令等等。由此可见,《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大部分专门调查手段都是与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有着密切联系的,私人侦探没有这方面的侦查权。但从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许可的角度来讲,从事私人侦探在一定范围内是得到法律法规允许的。也就
    2023-08-11
    250人看过
  • 强奸罪在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及其刑罚?
    对强奸罪的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2、强奸妇女,多人强奸幼女;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5、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法对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刑法》中没有集体传销活动罪,相关的罪名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罚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
    2023-07-07
    134人看过
  • 有关毒品制造罪量刑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制造毒品的行为即构成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对于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情形,是需要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于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形,是需要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是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是需要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立案标准法律规定的走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以走私毒品罪立案追
    2023-07-07
    207人看过
  • 血液事故罪的法律界定: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非法供应血液罪的判罪标准是:1、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国刑法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怎么立案?中国刑法对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立案标准为:1、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2、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
    2023-07-12
    93人看过
  • 确定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和被告人中的一人或者两人是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现场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查自诉案件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处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当庭审判;没有刑事证据的自诉案件,自诉人不提供补充证据的,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退出自诉或者裁定驳回案件。自诉人被依法传唤两次,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轻伤、重婚、遗弃等),被害人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被害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必要时,也可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刑事自诉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如何确定的?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自诉人在提起诉讼时,应该提交刑事自诉状对案
    2023-06-30
    210人看过
  •  刑法中涉及非法运输弹药罪的相关规定
    非法运输弹药罪是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进行有关行为。对于非法运输弹药罪既遂的罪犯,通常应该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运输弹药罪既遂的罪犯,通常应该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谓非法,在本罪中是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进行的有关行为。 非 法 运 输 弹 药 罪 的 刑 罚 是 什 么 ?非法运输弹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非法运输弹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非法运输弹药罪的刑罚为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走私和使用核武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运输弹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非法运输弹
    2023-09-01
    292人看过
  • 法定量刑情节的相关规定
    我国法定的量刑情节有:累犯、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法律都规定了量刑情节。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2、其他主犯,按照其参与的或者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对于累犯,应从重处罚。3、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法定量刑情节一览表法定量刑情节有:1.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2.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
    2023-06-30
    485人看过
  • 中国刑法损害声誉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刑法损害声誉刑法没有损害名声罪,是侮辱罪或诽谤罪,不能向公安机关报案,要被害人自己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二、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
    2023-04-28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管制刑的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介绍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6
      管制应按照刑法第三章第二节和刑诉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执行。执行机关应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以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可以组织所属公安派出所,公安特派员或者有关单位的保卫组织,依靠治安保卫委员会具体执行。为了有利于贯彻群众路线,对于每一个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组成三人或五人的群众监督改造小组,在治安保卫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监督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遵守管制规定,促使其认罪悔改,成为守
    • 废除管制的相关法律法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5
      管制执行困难,特别是在偏远的农村和山区 管制是不予关押的刑罚方法。罪犯被判处管制后,不是收监执行、剥夺人身自由,而是由公安机关在监外执行,由社会考察。当一个罪犯被判处管制后,实际执行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在偏远的农村和山区,其执行就更加困难,公安机关对其的监督也只有流于形式。
    • 首都机场航空管制塔台中管制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 刑法中管制与管制的并罚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刑法管制与管制的并罚处理如下:管制刑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措施。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 监狱中减刑的相关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30
      法律分析 在监狱里面减刑的方法是: (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五)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