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一般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出卖人返还房价,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售可适当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果开发商的恶意行为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可能会支付购房款两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当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恶意串通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7、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据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8、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9、公司产权没有公司法人和股东(股份制企业)签字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0、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1、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籍人士或双方均为外籍人士所签订的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2、非自然人的分支机构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买卖房屋合同违约卖方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4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应承担哪些责任
36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应承担哪些责任
352人看过
-
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出卖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214人看过
-
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292人看过
-
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183人看过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1商品房预售合同出卖人的义务: 1、按约定建设并交付房屋; 2、出卖人的质量担保义务; 3、办理商品房产权证书,并及时交付给买方。
-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呢和一般的合同违约责任一样,都有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承担赔偿损失三种形式。 1、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主要类型。 2、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应付给对方当事人
-
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3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有: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商品房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属于无效合同。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商品房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
-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后应该如何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4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一般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的,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开发商买家该承担什么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9《房屋买卖管理条例》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